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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祜族

拉祜族,是中国最古老的民族之一,民族语言为拉祜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彝语支,崇拜多神,供奉“厄莎”。 拉祜族自称“拉祜纳”(黑拉祜)、“拉祜西”(黄拉祜)、和“拉祜普”(白拉祜),拉祜的意思是“老虎”。拉祜族总人口为45.37万(2000年),在全国的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均有分布,其中云南省有44.76万人,占拉祜族总人口的98.66%。云南的拉祜族主要分布在澜沧江西岸,北起临沧、耿马,南至澜沧、孟连等县,其中澜沧是全国唯一的拉祜族自治县,近50%的拉祜族总人口都居住在该县内;其余分布在澜沧江以东的景东、镇沅、景谷、思茅、普洱、元江、墨江、江城等县,以及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和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等地,同汉、傣、彝、哈尼、布朗、佤等族交错聚居或杂居。拉祜族人口在云南省以外的地区数量都不太多。另外,作为跨界民族,缅甸、泰国、越南、老挝等国家也有16万多拉祜人居住。
中文名
拉祜族
聚居地
普洱、临沧
风俗习惯
实行一夫一妻制
语    言
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彝语支

目录

拉祜族自称“拉祜纳”(黑拉祜)、“拉祜西”(黄拉祜)、和“拉祜普”(白拉祜),拉祜的意思是“老虎”。他称有锅锉、果葱、苦聪、黄古宗、倮黑、黄倮黑、缅、目舍等。

新中国成立后,根据本民族的意愿,统称“拉祜”。

拉祜族1拉祜族

“拉祜”一词的含义,1953年4月澜沧拉祜族自治区(辖今

拉祜族历史源远流长,有丰富的历史传说。传说拉祜族祖先原来是过着狩猎的生活,为了追逐窜入南方密林中的一匹马鹿,发现了水草茂盛的草原,而开始从北向南迁徙。其服饰兼具早期北方游牧文化和近现代南方农耕文化双重风格的特点,也反映了这种历史和文化的变迁。据考,拉祜族应源于古氐羌系统,属于古氐羌遗裔之一,生活在青海湖流域一带,早期过着游牧生活,约在

拉祜族先民最初的社会组织是双系制大家庭公社,主要的生产方式是游猎和采集。随着拉祜族的半定居到相对定居和农业生产力的发展,与外界经济文化交往日趋频繁,社会组织逐步地缘化,使拉祜族从血缘或地域的公社组织转变为部落组织,早期的“卡些卡列”制度(即村寨头人、长老制度)由此而产生,并随着庞大聚落群的出现,“卡些卡列”制度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卡些卡列”制度是拉祜族古老的政治、军事制度,是村寨“卡”的政治、行政军事组织形式,这种制度在经济上以游猎游耕生产方式为基础,社会结构上与双系大家庭制度相适应。“卡些”、“卡列”作为“卡”的领导者、指挥者操持着村寨的政治、经济、宗教、军事大权,成为社会生产生活机制运行的核心。

拉祜族男女服饰拉祜族男女服饰

首先繁荣于拉祜族社会历史进程中的是母系大家庭制度,当拉祜母系大家庭制度进入繁荣阶段的同时,也孕育了父权制家庭,从而形成了拉祜族特有的双系大家庭并存的“屋吉屋卡”制度。男性祖先的后代属父系屋吉屋卡,女性祖先的后代属母系屋吉屋卡。子女有平等的财产继承权。“屋吉屋卡”制度是双系大家庭并存同一时空的婚姻家庭制度,是拉祜族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种奇特的历史现象。

发展水平
拉祜族生产拉祜族生产

新中国成立前,由于受到历代统治者、傣族土司领主和汉族地主奸商,以及本民族上层的压迫和剥削,拉祜族社会经济发展十分迟缓。按其发展水平,基本上可以划分为以下两种类型:

封建地主经济地区

居住在澜沧县东北部以及双江、临沧、景谷、镇沅、元江、墨江等县的拉祜族,约占总人口的一半,社会经济发展比拉祜族的其他地区较为迅速。由于受到汉族的影响,自19世纪80年代到20世纪20年代先后形成了封建地主经济。农业生产所使用的农具与汉族基本相同,只是生产技术相对落后,耕作粗放。由于耕牛、农具不足,不选种,不施肥,水田和旱地的产量都比较低。手工业有打铁、纺织、制竹器等,一般作为自给自足的副业,很少在市场出售。在农业方面,土地占有制比较集中,除汉族地主外,也有少数本民族地主。地租一般为50%。汉族地主、奸商往往利用青黄不接时期,向拉祜族农民放高利贷,利率很高,剥削残酷。秋前借食盐或茶叶6斤,秋后就要还谷子130斤,秋前借酒三十碗,秋后也要还谷子130斤。过去流传的“谷子熟,拉祜哭”的民谣,是拉祜族人民痛苦生活的写照。

傣族封建土司领主经济支配下、保留有原始公社制残余的地区

居住在澜沧西南部以及孟连、耿马、西盟、沧源、西双版纳等地的拉祜族,也占总人口的一半,在傣族封建土司领主的统治和汉族地主奸商的贪婪敲诈下,生活更加贫困,生产更加落后。除农业外,季节性狩猎、养蜂和采集,在经济中还起着重要的辅助作用。农民种的粮食除去被剥削的以外,所剩的只够四五个月的食用,因此长年累月靠采集野生植物,如红毛薯、山葫芦、地枇杷、鸡树果、马尾根、苦莲子等来充饥。来自汉族和傣族地区的铁制农具,经过奸商的残酷盘剥,一张犁铧一般要用130斤旱谷才能买到,缺吃少穿的拉祜族农民根本无力购买,铁制农具十分缺乏。例如西双版纳新抚掌全寨24户、181人,只有21把锄头、4把砍刀,因此有“一架犁头半年粮”、“一把锄头锄三代”的传说。由于缺少铁质农具,拉祜族农民只好用竹刀刈草,用木锄碎土,用木铲点种,用竹手铲中耕。

落后的生产工具,只能刀耕火种。通常只是把树木砍倒烧光后,简单地锄、犁一下(有时甚至不锄、不犁),就种旱谷、玉米或荞子,很少中耕,绝不施肥,任其自然生长。二三年后,等到地力消耗殆尽,就抛荒不要,另行砍树烧山或在抛荒后经过七八年轮歇的土地上栽种。因此,这些地区旱地的占有权是不固定的,谁种谁收,随种随丢,他们叫做“蒿枝开花随人种”。但是,对于水田和经过长期加工的旱地,占有权已经确立。

傣族封建土司领主对于拉祜族农民的统治和剥削,一种是通过贡纳制把他们变为隶属农民(如孟连和澜沧县部分地区);另一种是使他们沦为农奴,以村寨为单位,为土司提供专业性的农奴制劳动,如舂米、清除粪便、传递通讯之类(如耿马等地区)。在后一类地区,拉祜族内部还保留着生产上的原始协作以及土地公有的原始社会制,包括母系家族公社的残余。

耕作模式

拉祜族历史上“重自由,轻迁徙”,生产状况长期处于刀耕火种的原始生产方式。这种生产方式,形成了拉祜族对于森林、土地、籽种等的依赖和迷信,根深蒂固地影响着人们的思维及耕作方式。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号地”。耕作前,各家可在该村寨地界范围内,寻找适当的地点,看中哪块地,就地锄上一锄,或打上一个草结,或剥去地上一树的皮为记号,再划出地界,就算是已“号”住了这块地,准备在这块地的范围内生产,别的任何人看到记号就不会来相争,谁要是故意越界种地、砍树、围猎的话,必定要受处罚,这已是约定俗成的事。号地者在地界内刀耕火种,待土地的肥力耗尽,就抛荒而去。这块荒地荒废若干年,原主转回时可能再用它,也可能另号新地。放荒了的土地,其他人若先看中了它,可以选定,原主是不会在意的。

懒火地和犁挖地。每年秋冬砍倒一片地,次年开春后放火烧尽地上的树枝杂草,以草木灰作底肥,戳穴下种。稍事挖锄即待收获。有的地方,人们在收割季节就干脆搬到地边去,边收边吃,收完,也就吃光了。这一耕作方式,被称为“种懒庄稼”。犁挖地的耕作较之前者更为细致些。在号好的土地上,夏季去杂草,犁翻土地。秋季砍倒一些树木,次年春来焚烧草木,待禾苗冒土后,进行几次薅锄,秋后开镰收割,脱粒后归仓或收藏在土洞中。

水田耕作。水田耕作一般有两种:一种在山箐坡地上开辟一些田,无水利灌溉设施,全靠老天下雨来浸泡土地,雨下透方可耕作,这叫“雷响田”;另一种在地势较好的地方,开辟出水田。在生产季节里,拉祜族人民特别看重互相关照,谁家收割,全寨出动,主人量力招待,一顿饭就算了事;对于老弱病户,无须喊叫,无须招待,人人自觉前往,不计报酬;还有的村寨,今天帮这家,明天就依序去那家,轮回帮忙,帮者不计报酬,受益者象征性地出一点钱,由伙头保管,作为公共祭祀活动费用。村寨的每个成员,不能在本寨生产未结束前外出谋生,年轻人也不能在大忙中吹芦笙或去谈情说爱。

文化

信仰
拉祜族图腾拉祜族图腾

音乐
音乐音乐

拉祜族的乐曲旋律悠扬,调子丰富。

景谷县的拉祜族人喜欢听唢呐,有《

打猎

拉祜族男子出门,随身不离腰刀,这是防卫和打猎的工具。在封山禁猎之前,有些男子外出随身配带猎枪和挂包,在农闲之余,便进山打猎。

平时,生产劳动收工后,男子们也会趁机到山里“蹓”一圈,设法弄点小猎物回家。过去澜沧县一些拉祜山寨,每年农历六月二十四日和拉祜年过后四五天,都要组织全民性的打猎活动。有倾寨出动,也有自愿相邀结伴而行。出猎前仍习惯性地举行祭祀和预测活动。获得猎物回归时,猎手们鸣枪告捷,召唤全村老小汇聚,一同欢乐,分享猎物。通常情况下,猎物的头分给射手,由他去负责做成稀饭请寨人品尝。到场的人,都习惯于自己去折一根穿肉的棍子,摆在地上。负责分肉者,便从地上拾起棍子,系上一节草绳栓着个石头,以此为秤,便把一块一块的肉“称”好,穿在大家摆好的棍子上。人人有份,各自取回受用。

过去,金平苗族瑶族傣族县苦聪支系的拉祜族,在出猎前先进行“射靶”、预测、祭祀活动,出猎时要吹响牛角号和猎队总领的号令,猎队凯旋时全寨要欢歌迎接。

节日
拉祜族火把节拉祜族火把节

拉祜族的主要传统节日有五个,即

扎法(生卒年不详),云南孟连县勐梭人,拉祜族氏族头人,抗清起义将领。1891年他联合傣族土司罕炳昭发动反清武装起义,他领导拉祜族人民和傣族人民屡次打退了清军,有力地打击了清王朝的腐朽统治,最后终因寡不敌众而失败。

李通明(1861—1901),原名扎俄,生于缅甸孟卯,1874年迁到西盟勐坎,到寺院拜佛,被三佛祖留在寺院放马,当了和尚。他刻苦攻读经书,后来又被三佛祖招为女婿,三佛祖病故后,由他继位管理行政宗教事务。1890年英国殖民者从缅甸进入阿佤山区,用巨款收买李通明,被严辞拒绝。后来清政府封他为“ 西盟勐梭土目”,明确让他管理西盟一带。

李扎约(1943—),云南省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拉祜族文化研究专家、舞蹈家。李扎约自幼酷爱民间艺术,拜拉祜族民间艺人为师,学习民间歌舞。建国后他编了《欢乐的山寨》、《快乐的姑娘》、《猴子舞》等近百种舞蹈。另外他还搜集、整理的大量拉祜族的民间文学,如叙事诗《牡帕密帕》、迁徙诗《根古》等,以及大量民间故事,他为拉祜族民间文学、民间舞蹈的继承和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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