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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在职教育

教师在职教育指的是教师不脱离本职工作而进行学习的一种教育方式。中国的教师在职教育主要包括:政治理论、文化科学知识和教育专业训练3项基本内容,目的主要是为了培养出德才兼备合格的人民教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目录

教师在职教育的形式多种多样。中国的教师在职教育的形式通常有下列8种类型:

1、由教育部和省、市、自治区以及国务院有关部委主管教育的部门以及各高等学校开办各种专题的讲修班、读书班和暑期讲习班。

2、由教育部会同省、市、自治区和国务院有关部委主管教育的部门统筹安排全国重点高等学校接受进修教师学习。

3、开展校际协作和讲学活动,组织相互听课、观摩教学、举办实验研究报告、专业学术讲学、专题讨论,彼此代培教师。

4、选派教师出国进修或聘请外国专家来华讲学。

5、高等院校举办函授教育、刊授教育和夜大学。

6、以所在学校分科教研组为单位,由有业务专长的教师带领的辅导班,或通过个人自学方式达到业务合格要求。

7、中央、省、市、自治区开办广播电视大学,省辖市的区、县一级设立电视大学工作站,以及基层单位设立教学班。

8、发挥各级教师进修院校、教育学院、师范院校和各级教学研究室( 部 )的作用,建立省、地、县和学校等在职教师培训网,即省、地(市)两级教育学院或教师进修学院,负责中学教师培训、进修;县级教师进修学校,负责小学教师培训、进修;乡镇建立教师培训站或巡回辅导站等组织;学校组织进修或培训教师妥善安排他们的工作和学习。

数据统计

据统计,1982年中国教育学院和中学教师进修学院在校学生达47.41万人。其中:离职学习两年以上的3.4万人,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函授部、夜大学和独立函授学院在校学生20.78万人,小学教师进修学校在校学生119.03万人。

分类依据

各级各类学校可根据需要与可能,有领导、有组织地制定教师在职教育的计划,利用以上一种或几种形式,组织教师进行学习。凡参加有组织有计划的在职学习的教师,一般应实行阶段考核或结业考核制度,发给毕业或结业证书。教师培训考核的成绩或评语,记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评薪、晋级的依据。

发展趋势

教师在职教育,是培养和提高各级教师业务水平的重要方式。当前世界各国培养师资的趋向是既重视职前(pre-service)师资培养,又特别注意在职(in-service)教师进修。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1980年7月在巴黎召开的教育内容讨论会上,在展望和预测今后20年内普通教育变革趋势的文献中指出:在职教师培训将是初步的自然继续,但其范围应包含新的内容、工作方法、研究方法,并从理论与实践上发展教学法。另一方面,在深造中,教师自己进修和他们之间相互接触,也是在职教师培训的主要方法。此外,还提出正式承认教师有权享受在职培训,并建立工资照发的“教学休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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