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胡
- 中文名称
- 姬胡
- 国
- 籍:中国(西周)
- 民
- 族:汉族
- 主要成就
- 任用荣夷公实行“专利”
- 逝世地点
- 彘(今山西霍县)
- 谥
- 号:厉王
- 逝世日期
- 公元前828年
- 职
- 业:西周君主
- 继
- 承人:姬静(周宣王)
目录
夷王逝世后,儿子厉王胡继位。厉王登位三十年,贪财好利,亲近荣夷公。大夫芮良夫规谏厉王说:“王室恐怕要衰微了!那个荣公只喜欢独占财利,却不懂得大祸难。财利,是从各种事物中产生出来的,是天地自然拥有的,而有谁想独占它,那危害就大了。天地间的万物谁都应得到一份,哪能让一个人独占呢?独占就会触怒很多人,却又不知防备大祸难。荣公用财利来引诱您,君王您难道能长久吗?做人君的人,应该是开发各种财物分发给上下群臣百姓。使神、人、万物都能得到所应得的一份,即使这样,还要每日小心警惕,恐怕招来怨恨呢。所以《颂诗》说:‘我祖后稷有文德,功高能比天与地。种植五谷养万民,无人不向你看齐。’《大雅》说:‘广施恩泽开周业。’这不正是说要普施财利而且要警惕祸难来临吗?正是因为这样,先王才能建立起周朝的事业一直到现在。而如今,君王您却去学独占财利,这怎么行呢?普通人独占财利,尚且被人称为是强盗;您如果也这样做,那归服您的人就少啦。荣公如果被重用,周朝肯定要败亡了。”厉王不听劝谏,还是任用荣公做了卿士,掌管国事。
厉王暴虐无道,放纵骄傲,国人都公开议论他的过失。召公劝谏说:“人民忍受不了您的命令了!”厉王发怒,找来一个卫国的巫师,让他来监视那些议论的人,发现了后就来报告,立即杀掉。这样一来,议论的人少了,可是诸侯也不来朝拜了。
周厉王在位期间,重用奸佞荣夷公,不听贤臣周公、召公等人劝阻,实行残暴的“专利”政策,奴役百姓,不让他们有丝毫的言论自由,以至于行人来往,只能以目光、眼神来示意。于是周朝国势更加衰落,朝政更加腐败。百姓怨声载道、民不聊生,于是开始聚众起义,冲进王宫,试图杀掉厉王,史称“国人暴动”。厉王只好逃出镐京,越过黄河,逃到周朝边境—彘(今山西北部)。
周厉王出逃后,召公(召穆公虎)、周公(周定公)管理朝政,号为共和(一说由诸侯共伯和摄行政事)。自共和元年(前841)中国历史有了明确纪年。
公元前828年(共和十四年),厉王死在彘地(今山西霍县)。前827年,周宣王姬静继位。
在政治上,厉王改变周、召二公“世为卿士”的惯例,起用在经济、军事上有专长的荣夷公和虢公长父。这一做法自然遭到贵族们的强烈反对。被认为是召穆公哀伤周室大坏的诗《荡》,就抗议厉王用“贪暴”之人而不用“旧章旧臣”。“尔德不明,以无陪无卿”。意思是:你(指周厉王)的品德不明,因此不知道谁做辅佐,不知谁做公卿。然后话锋一转,用训诫的口吻讲起历史:“匪上帝不时,殷不用旧。虽无老成人,尚有典型”。大意是:殷的灭亡不能怨上帝,是殷王不用旧臣的缘故。而“你”的做法可是有殷这个“典型”的。这类意见还见于《诗·大雅·板》中:“大邦维屏,大宗维翰”,意思是王族及世族的子弟才是国家的栋梁。诗中一再强调“大邦”、“大宗”,意在不要打破旧的政治秩序。《诗序》说:“《板》,凡伯刺厉王也”,郑笺曰,“凡伯,周同姓,周公之胤也,入为卿士”。魏源还认为这个凡伯就是共伯和。无论其是否为共伯和,但其人为“周同姓”的大族是确定无疑的,而且曾一度入为王朝的卿士高官,显见其本人在“大邦”、“大宗”之列。不过,其写诗时大概是已经被厉王撤换了,其怨愤之情,排遣入诗。《诗·大雅·桑柔》:“告尔‘忧恤’,诲尔‘序爵’”。这是另一勋贵大臣芮良夫告诫厉王,让他小心谨慎,让他优待功臣宿旧,给他们以爵位。
在经济上,厉王力图振兴残破的王室经济,他抓住了“专利”和农业这两个主要环节。
《国语·周语》:“夫荣公好专利而不知大难。……今王学专利,其可乎?匹夫专利,犹谓之盗,王而行之,其归鲜矣”。这是芮良夫对周厉王所作的谏言。历来认为是芮良夫“反对封建君主与贵族垄断山林川泽的生产”。实则西周时代的山林川泽早巳为各级贵族所有,厉王的“专利”决不是“垄断”的意思,更谈不上“与民争利”,倒是他从贵族占有的山林川泽中规定了若干项向王室交纳的“专项”物质财富,一一对此时人已有论述,本文不拟深论。芮良夫明确指出“今王学专利”,“学”就是讲厉王要在贵族的山林川泽中规定专项的贡赋税收之类的内容。胡寄窗先生说芮良夫“代表了自由小工商业者利益”,这是正确的评价。《逸周书·芮良夫篇》有相似的记载。(芮良夫)戒执政同僚说:“道(导)王不若(顺),专利作威。佐乱进祸,民将弗堪!”又说:“今执政小子惟以贪谀事王,不勤德以备难,下民胥怨。财力单竭,手足靡措,弗堪载上,不其乱而?”“今尔执政小子不图大□,偷生苟安,爵以贿成,贤知箝口,小人鼓舌。逃害要利,并得厥术,惟曰哀哉!”芮良夫称同僚为“执政小子”,说明执政者为中年以下的人,在厉王时代的“执政小于”很可能就是荣夷公。从语气上看显然是以勋旧宿臣的口吻训诫后进的,指责的内容为“专利作威”、“以贪谀事王”。这主要是针对荣夷公帮助厉王在经济上采取了打击贵族经济以加强王室经济的改革措施。而其中的“爵以贿成”则说明爵位的授予开始有了功利主义的倾向一一用金钱出卖爵位以解决王室经济的困难了。
在军事上,厉王力图改变周边少数族屡次入侵的状况,解决积弱之弊。他派虢公长父在南方作战:“三年,淮夷侵洛,王命虢公长父伐之不克”(《古本竹书纪年》)。这是厉王即位三年时的情况:淮夷已进逼到洛邑,已为周王朝的大患,但由于国力不强,故虢公长父不能取胜。经过几年的振作之后,大概是取得了一些军事胜利的,然而史书无载,此不好断言。不过从《史记·楚世家》中可以透露一些消息:“当周夷王之时,王室微,……熊渠甚很江汉间民和,……乃立其长子康为句宣王,中子红为鄂王,……及周厉王之时,暴虐,熊渠畏其伐楚,亦去其王”。这就告诉我们,在江汉间强大的熊渠,在夷王时即已称王。但到周厉王改革后,周王朝强大震摄四方。绝非即位初期连一个淮夷都不能制伏的状况了。不然,仅因为他的“暴虐”,面对实际上积贫积弱的周王室,熊渠怎么能“畏其伐楚”而自动取消王号?熊渠必不怕纸老虎的。而且“亦去其王”的“亦”字,说明楚去王号前一定有好些诸侯在强大的中央军事势力下被击败,退而臣服,熊渠见了自然畏惧。
攻噩
西周到懿王以后,国力日渐衰弱,四周方国部落交相发动对周的进攻和侵扰。厉王(名胡,夷王子)时,原来臣属于周的噩国,其国在今南阳东北一带,看到周的势力衰弱,就乘机叛周并企图侵占周的疆土。于是噩侯联络南淮夷和东夷部落,出兵进攻周的东部疆域和南部国土,声势浩大,气势凶猛,一直打到东都成周(今洛阳市东白马寺一带)附近,严重影响着京畿的安危。
周厉王为了保卫京都和周的社稷,从宗周调来了西六师的部队,又从北部调来殷八师的大军,从西、北两个方向向河洛地区聚集,企图形成夹击之势,一举歼灭噩国的军队。厉王依靠贵族大臣的亲兵来抵御噩国的进攻,周将禹率大臣武公的私家兵车百乘,厮御200人,徒兵千人参战,经过激烈的战斗,周厉王终于击败了噩侯,保卫了成周的安全。
周厉王攻噩之战之后,居住在今安徽北部淮河流域的淮夷,又发兵向周进攻。周厉王命虢仲率兵反击,未能取胜。淮夷气势更为嚣张,又一次发动更加凶猛的进攻,一路浩浩荡荡,深入到周的中心地带,打到伊水、洛河之间,并掠杀无辜平民,抢夺财物。厉王亲临成周指挥反击战,命令周将率精兵反击。
所率的周兵自洛水上游连续发动多次反攻,使淮夷无法招架,只得败退,纷纷逃窜。周军乘胜追击,最后彻底击败了淮夷,斩俘140余人,夺回被淮夷掳去的周民400人。
由于周厉王攻噩和平定淮夷的胜利,大振军威,周的军力有所增强,西周王朝国威也有所振作。
重视农业是厉王改革的又一项重大措施。《诗·大雅·桑柔》:“好是稼穑,力民代食,稼穑惟宝,代食维好”,大意是:你厉王只知道抓农业,以“稼穑”为国宝。正是厉王发展农业的有力佐证。
在法律上,厉王采取加强法制的措施。这在先秦以来的儒家观念中就是行“暴政”了。周厉王在宗法观念极强的时候,为了保证经济、政治上的改革,竟不惜使用了高压手段:“王怒,得卫巫,使监谤者,以告则杀之”(《史记·周本纪》)。应注意的是:“以告则杀之”的标准是什么?是无故滥杀吗?显然不是的。早在穆王时已制订“五刑之属”据说有三千种之多,厉王行法,不必草创:刑罚三千,量一“诽谤”之罪必有所本。厉王用法制来维护“革典”的进行,不会仅用卫巫一个人,很可能是以卫巫为首的一个执行法律的特别机构。因为明显不过的是:卫巫一人能监视多少“谤者”?可以推断:卫巫手下的人散在京城中监视在公众场合发表议论的“国人”,而卫巫本人及其亲信则可能留在宫廷周围监视官吏中敢对新政提出不同意见的人。由此可见,厉王为了确保“革典”的进行,采用简单、幼稚粗暴手段的,被反对派(不妨说是保守派)用来指责其行“暴政”,上下唾骂几千年了。然而,厉王的“暴”不过是人们抽象出来的“以告则杀之”而已。
周厉王是一个面对“积重难返局面”的改革家,他在政治、经济、军事、法律等方面都进行了改革。但他的对立面是强大的旧贵族,加之他没有经验(因为是第一人,因此他不可能向前朝借鉴什么),改革的牵涉到了过多人的利益,以至于贵族不满,连“国人”也反对。他进行了一场失败的改革,但他的经验教训对后代的改革者是大有益处的。
父亲:周夷王
姬静,周宣王,公元前782年卒,子姬宫湦(周幽王)。
姬友,郑桓公,公元前771年卒,子姬掘突(郑武公)。
《召公谏厉王止谤》记叙文,作者:不详,公元前453年(东周定王十六年)成文。
附件列表
故事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