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格吉勒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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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点1:神秘失踪的精液
在“四九女尸案”的诸多证据中,警方提取了受害者体内的凶手所留精斑。但警方并没有将呼格吉勒图的精斑与受害人体内的精斑进行对比。
当2005年赵志红供述了自己是“四九”案真凶后,原本保留在公安局的凶手精斑样本又莫名丢失。
疑点2:“铁证”血样究竟何来?
一位在“四九”女尸案案发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的警察表示,他勘验了案发现场,现场比较简单,没有打斗痕迹,受害者身上没有伤口。
后来因不是具体经办人,他没再过问此案。但案发后不久一天晚上,他在公安局加班,听到局长在办公室大声喊隔壁的办案民警,让他们去剪呼格吉勒图的指甲,当时就不理解,因为现场勘查没发现受害者身上哪块破了。
这位警察之后从当地媒体上看到了有关呼格吉勒图指甲的文字。经查实,该报道刊登在1996年4月20日的当地晚报上:“为了证实呼格吉勒图交代的真实性,由分局刑警队技术室对他的指缝污垢采样,进行理化检验。市公安局技术室和内蒙古公安厅进行了严格的科学的鉴定。最后证明呼格吉勒图指缝余留血样与被害人咽喉处被掐破处的血样是完全吻合的。杀人罪犯就是呼格吉勒图。”这位警察介绍,这是呼格吉勒图案不多的“铁证”之一。但他说,自己当初就在案发现场,没有发现受害者身上有伤口、或者破损的地方。
疑点3:笔供真的“供认不讳”了吗?
呼格吉勒图被抓后,当地媒体以公安机关为单一消息来源的报道中均称,呼格吉勒图其对案件“供认不讳”。
1996年的笔录显示,即使在被枪决前一个月,呼格吉勒图也坚持自己是无辜的。该笔录制作于1996年5月7日晚上9时20分,询问人为呼市
2014年11月20日,据新华社消息,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暴巴图代表高院向呼格吉勒图父母送达立案再审通知书,备受关注的呼格吉勒图案进入再审程序。
2014年12月15日8时30分许,内蒙古高院的法官当着呼格父母的面,宣读了再审判决:一、撤销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1996)内刑终字第199号刑事裁定和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1996)呼刑初字第37号刑事判决;二、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
这是继湖南滕兴善之后,20年来第二起经司法最终确认无罪的被冤杀者。
2015年2月3日上午,呼格吉勒图的父母李三仁、尚爱云夫妇从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处,领取了国家赔偿金205万余元。由此备受关注的“呼格案”告一段落。老两口表示,这笔钱将首先用来为呼格吉勒图购买一处新的墓地。下一步,呼格父母表示将关注此案的追责情况。
2015年1月5日,该案由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其中故意杀人、强奸罪部分法院采用了不公开审理,因此,一些细节尚不得而知。
根据法院安排,5日进行的庭审分为两部分,上午公开审理赵志红涉嫌的盗窃、抢劫犯罪部分。下午才开始不公开审理“4·9”强奸、杀人案。
赵志红被押解至法院时,戴着黑色头套,只露出两只眼睛,从看守所押来法院时走的是专用通道,下车后即被迅速带入法院。
法院方面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为赵志红指定了两名辩护律师为其辩护。辩护律师张瑞军介绍,对于普遍关心的赵志红之前承认自己是凶手一事,赵志红在会见时再次提及此事,他依然承认自己就是“4·9” 女尸案的凶手。当天的庭审中,赵志红被指控犯有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四项罪名,一共涉及22起案件。据媒体公开报道,参加庭审的知情人士透露,对于检方关于“4·9”女尸案的指控,赵志红坚持称自己就是真凶,且语气很肯定。案件的审理持续了3天,在庭审中,审判长问赵志红要不要为自己辩护,赵志红说:“我不想为自己做什么辩护,因为我犯的罪太大。”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表示,在“4·09” 女尸案的审理中,不管能否认定赵志红有罪,都不会对他最终的定罪量刑产生实质性的影响。“无非就是我们要还呼格吉勒图一个清白而已。”
呼格吉勒图的父母李三仁、尚爱云也出现在了当天的庭审现场。他们对媒体说,不管赵志红是多么的十恶不赦,他在最后关头能够承担责任认罪,让我们看到了他的良心发现,今天我们就是来看一眼。
赵志红案引发关注之后,媒体也多次去赵志红家中采访其父母。据报道,赵志红的母亲在接受采访时说,赵志红到看守所后给家里写过一封信,但家里并没有回信,因为不想回。赵志红的父母已经放弃了他,没有给他聘请律师,也没有到庭审现场来旁听,甚至,在他被羁押的9年里,他们也没有去看过一回。
当被询问到如果有机会,能见一下赵志红,赵父坚定而明确地表示,“我不见他,说了不见,就肯定不见他”。“我们都恨他。那么多孩子,好端端的,给害了,我们向她们(受害人)道歉。”赵母还说,“母子缘分已尽,不想再有联系,不想再见他了。”
据悉,2014年12月15日,当获知呼格吉勒图被改判无罪后,赵志红的母亲还是通过电话,向呼格吉勒图的母亲表达了歉意,代替赵志红说了声“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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