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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四点原则共识

中日四点原则共识是指,国务委员杨洁篪于2014年11月7日同来访的日本国家安全保障局长谷内正太郎举行会谈,双方就处理和改善中日关系达成的四点原则共识。

目录

一、双方确认将遵守

1、四点原则共识中,最大的看点是什么?

解读人:高洪(中国社科院日本研究所副所长)

这次中日达成的四点原则共识,为两国关系逐步走出低谷创造了必要条件,使两国关系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成为可能。其中一个重要看点,就是第一次以见诸文字的表达,明确了中日在钓鱼岛及东海存在主权争端,双方强调存在不同主张,这一点非常重要。

在中日关系外交史上,虽然一贯存在钓鱼岛主权争端,但过去用的是默契和共识的方式,日本政要常常出于不健康的心态,肆意歪曲外交交涉的历史,不承认双方有默契,不承认形成过共识,甚至非常无理的提出,中方如果认为外交史上有过这种问题,就应该拿出证据来。这让我们非常不满意,所谓默契就是指暗相契合,如果有文字上的东西不就是明契了吗?当时在这方面我们有一点被动,现在有了四点原则共识,其中明文写到两国关系中有东海海域争端,虽然表述上还是按照双方能接受的方式,但总的精神是双方强调了“存在不同主张”这样一个基本事实。

有了这样一个原则共识的记录,就打消了日方肆意歪曲外交历史事实、肆意解释两国关于东海和钓鱼岛争端的可能性。今后取代默契,我们就有了明契,这在外交意义上特别有价值。

2、 四点原则共识中“正视历史、面向未来”的表述意味着什么?

解读人:曲星(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院长)

中日两国实现邦交正常化以来,双方已签署四个政治文件。分别是1972年恢复邦交时发表的《中日两国关于恢复邦交正常化的联合声明》、1978年两国签署的《中日和平友好条约》、1998年双方发表《中日联合宣言》及2008年两国发表的《关于推进战略互惠关系的联合声明》。这四个政治文件从法律上巩固了两国关系的政治基础,是中日两国发展合作关系的基石。2014年11月7日,中日双方确认将遵守中日四个政治文件的各项原则和精神。

《中日联合声明》

1972年9月29日,周恩来总理和日本首相田中角荣在北京签署《中日联合声明》,宣布中日之间的不正常状态结束,并正式建立外交关系。

中日联合声明的重要内容包括:中日之间的不正常状态宣告结束;日本承认新中国政府为中国唯一合法政府;中日建交;中国宣布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两国相互确认,用和平手段解决一切争端,而不诉诸武力和武力威胁;反对建立和谋求霸权等等。

《中日和平友好条约》

1978年8月12日,《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在北京签字,华国锋、邓小平、廖承志出席,黄华和日本外务大臣圆田直分别代表本国在条约上签字。这是继1972年9月中日联合声明发表、中日两国邦交正常化公报以来,两国关系史上又一新的里程碑。

《条约》基本内容是:双方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发展两国间持久的和平友好关系;在相互关系中,用和平手段解决一切争端,而不诉诸武力和武力威胁;双方将本着睦邻友好的精神,按照平等互利互不干涉内政的原则,为进一步发展两国之间的经济关系和文化关系,促进两国人民的往来而努力;条约有效期为10年。

《中日联合宣言》

1998年11月26日,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访日期间,中日双方发表《中日联合宣言》,宣布两国建立“致力于和平与发展的友好合作伙伴关系”。

其内容包括:双方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以及《联合国宪章》的准则;双方主张彻底销毁核武器,反对任何形式的核武器扩散;方将在国际政治、经济及全球性问题等领域加强协调与合作;双方不在本地区谋求霸权,不行使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主张以和平手段解决一切纠纷;双方重申恪守《中日联合声明》和《中日和平友好条约》阐述的各项原则;两国发展长久友好关系,两国领导人每年交替互访。在北京和东京建立中日政府间热线电话,并建立长期稳定的经贸合作关系等。

《中日关于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的联合声明》

2008年5月7日,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访日期间与福田康夫首相签署联合声明,即《中日关于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的联合声明》。《声明》宣布,长期和平友好合作是双方唯一选择。双方决心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实现和平共处、世代友好、互利合作、共同发展的崇高目标。这是中日之间的第四个政治文件,与前三个文件共同构成中日关系的政治基础。

《声明》确认,中日关系对双方都是最重要的双边关系之一;确认继续恪守前三个政治文件的各项原则;双方决定正视历史,面向未来;确认两国互为合作伙伴,互不构成威胁,坚持通过协商和谈判解决两国间的问题;日方坚持在《日中联合声明》中就台湾问题表明的立场;双方决定在五大领域构筑对话与合作框架,开展合作。

最新消息

日方违背

岸田文雄岸田文雄


    2014年11月11日,日本外相岸田文雄在记者会上公开违背中日四点原则共识中涉及钓鱼岛内容,称日本政府在钓鱼岛问题上关于“不存在领土问题”的立场没有变化,并列举中方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和东海资源开发问题称东海处于紧张状态,日中双方主张不同。

岸田文雄在11月13日再次就中日四点原则共识发表言论称,该共识“不具有约束力,不带国际承诺”。




中方回应

中国驻日本大使馆发言人在2014年11月12日作出回应表示,钓鱼岛是中国固有领土。中日双方日前发表的四点原则共识的含义和精神是清楚的。近年来日方无视中方在钓鱼岛问题上的立场,执意采取单方面挑衅行动,是导致当前钓鱼岛紧张局势的根源。中方维护国家领土主权的决心和意志坚定不移,同时始终致力于通过对话磋商管控和解决钓鱼岛问题。我们敦促日方正视历史和事实,信守承诺,按照原则共识精神同中方相向而行,在钓鱼岛问题上谨言慎行,停止一切损害中国领土主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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