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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焕宁

杨焕宁(1957年3月-),男,山东省安丘人;西南政法学院刑侦专业毕业,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曾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2017年7月31日,因严重违纪受到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副局级非领导职务。2017年8月22日,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免去杨焕宁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职务。2017年10月14日,党的十八届七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央纪委关于孙政才、黄兴国、李立国、孙怀山、杨焕宁等人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
中文名
杨焕宁
性别
囝籍
中国
籍贯
山东安丘
出生日期
1957年3月
毕业院校
北京大学
民族
汉族
学位
在职研究生/法学博士
入党时间
1977年12月
参加工作时间
1975年10月

目录

  1975.10-1978.06在山东省

  2017年7月31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第十八届中央委员,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焕宁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杨焕宁同志身为中央委员,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大是大非问题上背离党性原则;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杨焕宁同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由监察部报国务院批准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副局级非领导职务;终止其党的十八大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所得。给予其留党察看二年的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2017年8月22日,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免去杨焕宁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职务。

确认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20171014日,党的十八届七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央纪委关于孙政才、黄兴国、李立国、孙怀山、吴爱英、苏树林、杨焕宁、王三运、项俊波、李云峰、杨崇勇、张喜武、莫建成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审议并通过了中央军委关于王建平、田修思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中央政治局之前作出的给予孙政才、黄兴国、孙怀山、吴爱英、苏树林、王三运、项俊波、王建平、田修思、李云峰、杨崇勇、莫建成开除党籍处分,给予李立国、杨焕宁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给予张喜武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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