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金国
- 中文名
- 刘金国
- 性别
- 男
- 民族
- 汉族
- 籍贯
- 河北昌黎
- 出生日期
- 1955年4月
- 毕业院校
- 中央党校
- 学历
- 大学学历
- 入党时间
- 1975年9月
目录
刘金国,男,汉族,1955年4月生,河北昌黎人,1976年12月参加工作,1975年9月入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
现任中央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委副主任。
1976.12—1985.08 河北省昌黎县槐李庄公社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书记(其间:1983.09—1985.08河北省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85.08—1986.01 河北省昌黎县刘台庄工委副书记(主持工作)、书记
1986.01—1986.07 河北省昌黎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1986.07—1987.04 河北省昌黎县委副书记
1987.04—1991.05 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委副书记、区长
1991.05—1992.05 河北省秦皇岛市委秘书长
1992.05—1992.07 河北省秦皇岛市公安局局长
1992.07—1993.04 河北省秦皇岛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长
1993.04—1994.11 河北省秦皇岛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1994.11—1995.07 河北省秦皇岛市委常委、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1994.09—1995.07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5.07—2001.11 河北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其间:1996.08—1998.12中央党校领导干部函授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1.11—2001.12 河北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副书记(正厅级)
2001.12—2002.12 河北省委政法委书记
2002.12—2005.03 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5.03—2009.08 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委员
2009.08—2014.01 公安部副部长、纪委书记、党委委员
2014.01—2014.10 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主任(2014.02),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14.10—2014.12 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主任,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14.12—2015.03 中央纪委副书记,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15.03—2018.03 中央纪委副书记
2018.03— 中央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委副主任
第十九届中央委员。第十八届中央纪委委员,2014年10月增选为中央纪委常委、副书记,十九届中央纪委委员、常委、副书记。[1][2]
2017年10月25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北京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全会选举刘金国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3]
2018年3月21日,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任命刘金国为国家监察委员会副主任。[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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