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本禹(1931年— )山东威海人。1949年后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共中央办公厅信访科科长、《红旗》杂志历史组编辑组长、中央文革小组成员、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副局长、《红旗》杂志副总编辑、中共中央办公厅代主任。1983年11月2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诬告陷害罪、聚众打砸抢罪判处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
-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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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本禹
-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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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 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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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1年
- 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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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族
- 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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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威海
目录
戚本禹 戚本禹,祖籍山东
文革期间,左起戚本禹,王力,关锋,穆欣
1983年11月2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戚本禹的定罪包括:煽动迫害
戚本禹晚年
戚本禹几十年撰写和编辑的论著有四十余种,其中个人著述有十几种,重要的有《评李秀成自述》、《先秦人物》、《秦代人物》、《两汉人物》、《三国人物》、《御笔批御医》(批驳李志绥,《明报》杂志拟题)、《田家英案真相》、《毛泽东与章士钊》等。
合编著述几十种,重要的有《中华易学大辞典》、《孙子兵法大辞典》、《周易十讲》、《十家论丛》、《大人物的变态心理》等。
与人合作的《大人物的变态心理》由吉林省时代文艺出版社出版后,曾引起一阵风波(因疏漏在版权页署上了他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