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为官70多年辅佐三朝,却没钱置办安身的房产
孙谦(424年—516年),字长逊,东莞莒(今山东莒县)人。孙谦出身于一个中等士族之家,历仕宋、齐、梁三朝。宋时当过句容(今江苏句容)县令,因清慎强记,有治干之才而被宋明帝提升为巴东和建平两郡太守,后又升为梁州刺史、左军将军。齐时历任钱塘令、江夏太守。入梁后为零陵(今属湖南省永州市)太守、光禄大夫等职。
孙谦早年因父亲去世而寄居历阳为父守孝。守孝期间,他亲自耕地来养活弟妹,维持家中的日常开支。正是早年的清贫生活,使得孙谦亲身体会到了底层人民生活的艰辛,养成了勤俭节约的好习惯,也树立了他体恤百姓、为政清廉的作风。
孙谦做官时,对那些无依无靠的流浪者总是给以必要的赈济。遇到有死亡的,他便妥为安葬。彭城(今徐州)有个叫刘融的流浪汉,沿街乞讨时得了重病。没有去处的他被孙谦的朋友送到孙谦家里,孙谦为非亲非故的刘融腾出一间办公室让他住下来。在孙谦的关照下,刘融在人生的最后时刻能够安心养病,去世后也没有像其他的流浪汉一样客死街头,而是被孙谦按照丧礼安葬了。
孙谦对待毫不相干的流浪汉尚且如此仁义,对待自己治下的百姓则更加体恤。
宋明帝时,才能出众的孙谦被提升为明威将军、巴东和建平两郡太守。这两个郡主要居住着一些以种植为生的少数民族。他们分为不同的部落,被万户、千户统领。在孙谦之前,朝廷通过派兵围剿而迫使该地少数民族屈服,不仅征收苛捐杂税,还俘虏当地少数民族做奴隶。由于治理不善,这里的少数民族百姓长期以来与政府作对,依靠险要的地势刺杀朝廷派来的残暴官吏,而朝廷也每每派给上任的官吏大批武装力量,加强对当地的震慑。
孙谦上任前,皇帝曾经下令让他招募1000名武士随从保护他的安全。可是孙谦却认为以往该地少数民族同胞不服朝廷,都是由于上任的官员在任期间过于苛暴,如果自己再带着众多人马前往任上,只能增加当地百姓和政府之间的隔阂,劳民伤财不说,无形中增加了国家的负担。于是孙谦辞去了招募军队的费用,轻装赴任去了。到任之后,孙谦把以前抓起来准备送到外地当奴隶的当地少数民族全部放掉,恢复他们的自由,让他们回到自己的家中安居乐业。同时,还彻底废除以前制定的各种徭役与赋税。孙谦的治郡措施绝不是“新官上任三把火”式的一时兴起。他在任三年始终如一,不兴功,不扰民,广施惠政,郡内秩序井然。当地少数民族老百姓感怀孙谦,纷纷带着金银珠宝要送给他,孙谦却分文未取,劝百姓们把财宝拿了回去。
孙谦向来为官清廉,在任期间,孙谦政绩显著却不收任何百姓的馈赠;离任之时,孙谦依然如此行事。百姓们追着他的车子送上绸锦来表达感恩之情。可是孙谦依然坚守原则,执意不收。入齐之后,孙谦官拜钱塘令,他简化繁冗的行政程序,处理案件干净利落,一时间社会安定,大牢之内竟然没有囚犯。
孙谦不收老百姓一针一线不是因为他有钱,相反,他一辈子过着非常俭朴甚至是很贫穷的生活。他冬天盖粗布被褥,夏天不挂华美的帷帐,他的住处一般只铺苇席,用最简陋的竹制屏风。孙谦为官七十多年,历经宋、齐、梁三朝的他竟然没钱为自己置办安身的房产。按照当时的惯例,官员在任期间可以住在府衙,但卸任之后须回到自己的私宅居住。当时官场奢靡之风盛行,一般的官员都有自己的私宅。可是孙谦在任时从来不索要百姓的钱财,卸任时也不接受百姓的馈赠,因而卸任后竟然没钱购买私宅居住。每次另有任命前,孙谦总是借住在官府的空车厩中,其清贫的程度可见一斑。
更为可敬的是,孙谦一生廉洁,在临终之际还写遗书给子孙安排自己的后事。他料到自己“仕历三代,官成两朝”,按照惯例死后会受到朝廷的封赐,所以叮嘱子孙说,等到咽气后,立即用幅巾束发、免冠安葬。安葬的时候灵车不要过于精美,用平时乘坐的车子作为灵车就行了。棺材能够容身、墓穴放得下灵柩即可。入殓的时候就拿平时用的卧床作灵床,铺上粗制的竹席。送葬时,那些引路的魂幡等都可以免去。不出孙谦所料,他去世后,梁武帝非常伤心,下诏赐给丧葬费三万,孝布五十匹,并亲自为他举哀。而他的儿子孙贞遵照父亲的遗愿,用金丝草做席子铺车、用细竹篾编铃铛为饰,薄葬了这位九十二岁高龄的老人。
孙谦在任期间为官清廉、体恤百姓、求真务实,时刻奉行不烦扰百姓、减轻负担的原则。他治理地方讲求方法,不用一兵一卒就解决了朝廷和百姓的矛盾。他做官顾全大局,不仅为国家考虑,而且时刻关心和体谅普通老百姓。他勤政,年近九旬还坚持第一个上朝。他廉洁,大力倡导民众耕种桑蚕而生活富足,自己却勤俭节约,生活清贫。他爱民,面对与自己文化、背景不相同的少数民族也能保持平等的态度。今天,全党全国仍旧强调领导干部廉洁奉公、真抓实干,其实,早在一千多年前的南朝,孙谦早已为我们做出了榜样。
摘编自《中国廉政史话(人物卷)》甘肃文化出版社2016年1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