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延东
- 性别
- 女
- 籍贯
- 江苏南通
- 出生日期
- 1945年11月
- 毕业院校
- 吉林大学
- 民族
- 汉族
- 学位
- 在职研究生/法学博士
- 入党时间
- 1964年07月
- 参加工作时间
- 1970年03月
目录
1964-1970 清华大学工程化学系学习,其间任年级政治辅导员。
1970-1972 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化工厂工人、技术员、多晶硅车间负责人。
1972-1978 北京化工实验厂工人、党委宣传科干事、基建指挥部党总支委员、合成氨车间党支部书记、厂党委常委、政治部副主任、主任。
1978-1980 北京化工实验厂党委副书记。
1980-1981 北京市委组织部干部。
1981-1982 北京市朝阳区委副书记。
1982-1991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常务书记,全国青联副主席、主席。
1991-1995 中央统战部副秘书长,全国青联主席,中央统战部副部长(1990-1994年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社会学理论与方法专业在职学习,获硕士学位)。
1995-1998 中央统战部副部长,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
1998-2001 中央统战部副部长(正部长级),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1994-1998年吉林大学行政学院政治学理论专业在职学习,获博士学位)。
2001-2002 中央统战部副部长(正部长级),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宋庆龄基金会副主席。
2002-2003 中央统战部部长,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宋庆龄基金会副主席。
2003-2005 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中央统战部部长,宋庆龄基金会副主席。
2005-2007 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中央统战部部长。
2007-2008 中央政治局委员,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
2008-2009 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国务院党组成员,北京奥运会组委会副主席、党组副书记,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副组长。
2009-2013 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国务院党组成员,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副组长。
2013-2018 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党组成员(至2018.03),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副组长。
中共第十五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六届、十七届、十八届中央委员,十七届、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委员。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第六届、八届、九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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