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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军

原任松江区委常委、副区长、区政府党组副书记。2013年9月9日,上海市纪委市监察局发布消息称,上海市纪委对松江区委常委、副区长王军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王军的行为已经构成严重违纪,有的问题已涉嫌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决定给予王军开除党籍处分;给予王军开除的行政处分由市监察局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后,另行作出;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姓名
王军
性别
出生日期
1960年5月
籍贯
浙江嘉兴
民族
汉族
毕业院校
上海社会科学院
学位
产业经济学博士

目录

2003.01 任松江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06.12 任松江区委常委、副区长、区政府党组成员;

2012.01 任松江区委常委、副区长、区政府党组副书记。

2013.09 据上海市纪委市监察局官方微博“廉洁上海”消息,当前,上海市纪委对松江区委常委、副区长王军进行了立案检查。 2014.02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王军受贿案。公诉机关认为,王军受贿财物共计价值191万余元。


违法违纪

严重违纪

案件脉络

2013年9月9日,据上海纪委市监察局消息,当前,上海市纪委对松江区委常委、副区长王军进行了立案检查。经查,王军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有的问题已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决定给予王军开除党籍处分;给予王军开除的行政处分由市监察局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后,另行作出;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4年2月28日上午9点30分,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上海市松江区原副区长王军受贿案。公诉机关认为,王军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价值191万余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王军在被采取调查措施期间,如实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系自首,提请法院依法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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