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调整南京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
南京市房地产市场综合执法办公室2018年8月13日下午下发了《关于调整我市企事业单位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要求对企业参与购房行为进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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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房地产市场综合执法办公室2018年8月13日下午下发了《关于调整我市企事业单位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要求对企业参与购房行为进行限制。限制对象为所有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涵盖本市和外地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机构。文件于8月13日19时后开始执行,对采取摇号方式销售的楼盘,以房产部门购房资格核验时间为准,对非摇号方式销售的楼盘,以认购协议签订时间为准。
一、执行时间自南京市房地产市场综合执法办公室发文之日起,即在2018年8月13日19:00后开始执行,对采取摇号方式销售的楼盘,以房产部门购房资格核验时间为准,对非摇号方式销售的楼盘,以认购协议签订时间为准。二、执行范围为全市范围。
三、限制购房对象为所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机构,涵盖本市和外地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机构。
四、限制购买的房屋为商品住房。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近期,该市部分楼盘销售中,出现了企业参与购房增多的情况,个别楼盘购房登记企业数量达到近100组。市房地产市场综合执法办公室高度重视,就此出台了针对性的举措。截至目前,该市2018年企业购买商品住房占比在0.5%以下,总体比例稳定可控。
业内人士认为,南京市此次对企业限购只针对商品房而没有限制二手房,在堵住部分企业楼市投机漏洞的同时,也给部分确实需要通过购房解决职工居住问题的企业留出了空间,体现了调控的精准性和“坚决遏制房价上涨”的施策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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