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关于联合开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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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法严厉打击投机炒房、价格欺诈、违规销售等各类房地产市场乱象,逐步建立房地产市场监管长效机制,根据国家相关通知要求,近日兰州市房产局、兰州市委宣传部、公安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联合开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通知》明确,7月中旬至12月份,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主要针对投机炒房行为、房地产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以及虚假房地产广告等。据了解,此次打击对象有垄断房源,操纵房价、房租;捂盘惜售和变相囤积房源;违规为炒房人垫付或者变相垫付首付款;隐瞒、欺诈、胁迫等非法手段强制交易,恶意克扣保证金和预定金;一房多卖,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等34项。
“通知”要求,此次专项行动要重点针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企业,通过现场巡查、合同抽查、投诉处理等方式实行即查即改,对整改不到位或者情节严重的采取媒体曝光、行政处罚、停业整顿、暂停网签、纳入“信用兰州”进行失信联合惩戒等措施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坚决取缔一批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害群之马”,以严格检查和严格执法的方式强力整治和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
同时,对开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工作不力的部门,通过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履职尽责。对不作为、慢作为问题突出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依法依纪对责任人严肃追责和组织处理。对行业监管责任不到位,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市场乱象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对应发现问题未发现的,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责任。
“通知”还要求,市、县(区)检查组要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广泛采纳群众的举报和投诉,并认真调查,快速处理、及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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