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格里沙漠污染环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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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格里沙漠位于内蒙古、宁夏和甘肃交界处,是中国的第四大沙漠,也是中国沙区中治沙科研示范区,腾格里的蒙古释义是天的意思,形容是沙漠像天一样的浩瀚、无际。
在内蒙古阿拉善左旗与宁夏中卫市接壤处的腾格里沙漠腹地,分布着诸多第三纪残留湖,这里地下水资源丰富,地表有诸多国家级重点保护植物,是当地牧民的主要集居地。与黄河的直线距离也仅有8公里。
腾格里曾被誉为“人类治沙史上的奇迹”,曾经被联合国授予“全球环保500佳”的荣誉。在沙漠南缘中卫沙坡头一带,已建立中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并有世界上第一条沙漠铁路——包兰铁路。
腾格里沙漠腹地建起工业园区将污水排进腾格里沙漠深处。一些足球场大小的排污池,有的注满墨汁样的液体,有的是暗色的泥浆,上空还飘着白色烟雾。专家透露,沙漠地下水一旦被污染后,修复几乎是不可能的。对此,阿拉善盟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安监局局长马巴依尔却表示,我敢拿人格担保,污水没有埋到沙里面。我们怎么可能把污水埋到沙子里呢,这不可能是事实。
沙漠污池
沙漠“污池”藏污纳垢,终究也会“纸难包火”。面对污情招致的极大民怨,有些地方稍显实诚,表示立即关闭老厂房,集中开办到新的工业园区;有的回应媒体质询时,则仍是不以为然,且称“拿人格担保污染没有埋进沙子里”。对于此前十余年里的“敞开式污染”,或者大不了一句“历史原因”,就想把所有责任和责难都轻松抹去。
沙漠“污池”容下了多少招商政绩?,在触目惊心的“污池”景象,地方的政绩汇报单上,大概每年都少不了功不可没的“化工贡献”。
监管缺失
早在2010年,就有媒体曝光了宁夏中卫市的造纸厂将大量造纸污水排向腾格里沙漠的污染事件。此后4年间,多家媒体都先后报道了该工业园区污染问题。某报曾报道,中华环保某某会对内蒙古在内的9省份工业园区进行调查,发现一些地区的工业园一方面打着“生态循环经济”的旗号获得政府审批,另一方面却纵容很多高污染企业以及小作坊的生产,甚至一些国家明令关停的污染企业,也在这里集中排污,逃避监管,工业园区成了其违法经营的“保护伞”。
2014年9月6日陈主任表示:2012年,中国央视曾对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违规生产进行过曝光,随后15家企业停产,另6家有污染预处理设备的企业仍可生产。至于腾格里沙漠出现刺鼻气味等现象,陈主任回应,这可能是监管上不太到位,企业出现了偷排漏排的现象。
2014年9月9日,某报记者依靠卫星地图和当地司机帮助,找到工业园北侧一条通往沙漠深处的便道。顺小路向东进入沙漠约3公里,沙丘后突然闪现一块巨大的开阔地,黄沙、黑水对比强烈,十分震撼。
一打开车门,一股刺鼻恶臭顺风直扑过来,令人无法呼吸。钻回车,可刺鼻味道已瞬间灌满车厢,戴上口罩后也只能勉强呼吸。
四个蒸发池由南向北依次排开,长约二三百米,宽度超一百米,两米多深。利用GPS定位,地理显示北纬37°38′03″东经105°01′52″,海拔为1305米,明显高于南面不远的黄河河道水面。
站在池外的一位中年男子用上衣捂着鼻子,他是在此地施工的工人乔武虎。“最南面的是一号池,最北是四号池,那个还没用。”49岁的乔武虎来自乌兰察布市,他和工友们于2014年8月1日正式进场作业。
乔武虎说,刚进来时前三个蒸发池里都是黑色液体,“半米多厚,上面是污水,下面是黏糊糊的底泥。把他们一号和三号池子里的水抽到2号池,正处理一号池的底泥,主要是往里面投熟石灰,用工程铲车搅拌堆起来,中和一下。”
“腐蚀性很吓人,连车胎都被腐蚀了”
蒸发池每个250米长,180米宽。
五辆工程铲车在池内作业,先将熟石灰铲进池里,再推撒,让底泥和熟石灰反应,降低高度浓酸废液和底泥的酸度,最后隔一段距离推成一堆。现场的人谁都说不清底泥的具体成分,只是和熟石灰反应后,有的变成褐色,有的变橘黄色,更多的是黑色。
“都是化工厂排来的,很脏。司机在里面干活20多分钟要出来缓一缓。虽然戴着防毒面具,但味道还是太大,熏得实在受不了。”乔武虎说。
喘气的司机说,池里的液体和底泥“腐蚀性很吓人,连车胎都被腐蚀了,手套衣服不小心沾上也会变色”。
某记者现场看到,一号池的部分池壁已因腐蚀坍塌,露出被蚀烂的隔渗布,隔渗布后面的墙体也腐蚀严重。
四个蒸发池在2009年至2012年间先后建成。在阿拉善腾格里某某技术开发区采访时,该区环保安监局监测站主任阿拉德尔图介绍,四个池子除防渗处理外,周围还建有五个观测井。
按照最初设计,腾格里工业园区的众多化工厂废水,未经过任何处理,均会通过地下管道直排蒸发池,汇集于此。蒸发池边的排污口至今清晰可见,顺着蒸发池南行,沙漠里很容易发现排污管道,这些直径至少30厘米的厚实PE管,有些已被锯断,彻底废弃。
如此“优惠”招商:化工厂不管污水废液
当地牧民证实,自从这些蒸发池建成后,就少见化工厂向沙漠直排污水了。
开发区一位官员坦承,“工业园的排污治污问题由来已久,因为很多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环保欠债多、综合治理难。”他证实腾格里工业园近十年时间里,园区管理方和企业都知道当地没有处理能力。
1999年成立的腾格里某某化工园区,曾吸引了数十家东部化工企业来此投资建厂,主要以硫化碱项目为主。这些高污染企业每年生产上万吨的硫化碱、对氨基苯甲醚和邻苯二胺以及硫化染料和硫代硫酸钠等。
“作为招商引资的优惠条件,园区帮助各家企业处理污水废液,这个政策很有竞争力,因为对化工企业来说,排污和污水处理投入很大,如果少了这笔投入,就相当于生产成本大幅降低。”已搬离的一家化工厂负责人说,“蒸发池使用之前,只能向沙漠里直排,不直排也没有地方运。大家都是知道的。”
某记者获得了一份《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里面有关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概况中明确写道:
“园区内现没有任何污水处理设施,大量废水未经处理直接超标排放到周边的低洼地,对园区及周边地区地表及地下水造成严重污染。据统计,园区内年产工业污水总量已达520000吨。”
这份报告书完成于2008年5月22日,最后写道“本项目的建设是非常必要的。”
数万吨污染物如何处理成难题
或许是这份环评报告的作用,次年该园区开始陆续建设上述四个蒸发池。在此期间,腾格里污水厂也开始立项建设,原计划一年多投入使用,因资金和技术影响,2013年才正式运营。但2012年底,园区全面污染整顿开始,15家企业彻底停产搬迁,这个污水处理厂效能极低,每月接收的工业污水不足百吨。
开发区环保安监局局长马巴雅尔证实说,自2013年3月22日园区内化工企业全面停产,此后没有工业污水产生。马巴雅尔此前因对媒体称“拿人格担保,2013年3月22日之后没有一滴污水进入蒸发池”,引发广泛质疑。他的同事很同情这位陷入舆论漩涡的局长,“因为这些遗留污染物很难处理”。
至于蒸发池里留存的数万吨污染物,该开发区管委会已和南京某某科学研究所建立合作,由后者提出治理方案。该研究所已拿出初步方案,先期使用晾晒蒸发办法,先清淤置换,填熟石灰干燥固化池泥,修补蒸发池,再对池泥等进行无害化处理。整顿和无害处置时间表尚无法确定。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人陈占云介绍说,蒸发池处理完毕后,将改为冬储夏灌中水库。
“问题已经出来了,为了当地的长远发展,这次整治除了遗留物,还包括污水处理厂和企业的环保设施。”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委员、党群部部长孟兆军说。
中国国家环保部副部长翟青和环保部华北督查中心已在2014年9月10日赴当地调查,当地已开始和园区内众多化工企业签订搬迁补偿协议,随后对各厂区进行土壤和浅层地下水检测,进行风险评估和生态修复。
化工厂向沙漠直排曾经是当地常态
腾格里工业园区向南不到20公里,就进入宁夏中卫市,紧靠两区交界处有家名为“宁夏某某盛染化有限公司”的化工企业。作为中国内印染业还原物最大的生产厂家,其老厂区本月初被中卫市政府宣布永久性关闭。
“因为企业非法排污,市政府已对该公司下达厂区永久性关闭通知,不存在整改恢复生产的情况,他们新厂区已经在美某某园工业区开工建设,环保设施投入很大。”中卫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袁海清说。
某某盛染化1997年建厂,企业主为江苏人,产品以染料原料为主。当地政府网站上说,该公司因生产工艺老加之环保设施欠缺,“污水很长时间都是漫无边际直接排放,2004年后才改用中和法处理。”
中国国内多家环保志愿者组织一直跟踪关注腾格里沙漠的化工企业污染,直排是常态,让他们感到忧虑。
某记者注意到,靠近化工园区的沙漠形态已有明显变化,一些低洼地带,拨去浮沙立即显现出紫色或者黑褐色沙子。“化工企业的废水废渣,含有高浓度酸性液体,很可能已经渗入地下,此前有环保组织检验地下水,发现酚类超标400多倍,但没有得到当地政府的承认和重视。
最担心的就是有害物质进入地下水,或者渗透蔓延。沙漠污染是最难整治和恢复的。
2014年9月26日,因腾格里工业园区环境污染问题,内蒙古阿拉善左旗旗长被行政警告,分管环保副旗长被行政记过,阿拉善盟环保局局长被停职检查,分管副局长被行政警告,环境监察支队长被停职检查。
经调查,阿拉善左旗政府、腾格里工业园区管委会,在污水处理厂技改及配套设施建设方面,存在慢作为的问题,在落实环境保护整改措施中,存在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对上述相关领导进行依法追责。同时,时任腾格里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主持工作的副主任被停职检查,时任管委会主任被免职。
此外,责令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作出书面检查,对管委会分管副主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于阿拉善左旗管理的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责令阿拉善左旗调查处理。
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国务院专门成立督察组,敦促腾格里某某工业园区进行大规模整改。国务院还由此开展全国范围内的环境整治工作。腾格里沙漠污染事件被曝光后,内蒙古启动追责,自治区环保厅、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腾格里经济开发区共24名相关责任人先后被问责,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2014年12月17日,某报记者在腾格里沙漠腹地的晾晒池边上看到排污管道已拆除,池内污泥已清理干净,围着晾晒池的绿色栏杆已拆除。
2014年8月29日,一根排污管从数公里外的工业园区穿过沙漠伸向晾晒池。
在沙漠腹地,按照地下水走向呈扇形分布16眼观测井,实时监测地下水位和水质。
设计库容为10万立方米的再生水暂存池已经可以储水。因冬季气温极低,工程仅剩路面硬化工作未完成。
腾格里沙漠涉及污染环境罪。既然构成涉嫌重大环境污染,就应按照司法程序依法治污。
地方保护
2012年,中国央视曾对腾格里违规生产进行过曝光,随后15家企业停产。2014年,腾格里沙漠污染是事件?或是案件?还是地方保护?
腾格里沙漠污染环境案倒是考量当地司法去地方化、去行政化的司法改革的一个节点。
应启动司法调查
某记者在宁夏中卫市的确发现有一家企业——宁夏某某染化有限公司多年来将污水池建在沙漠中,并已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该企业的老厂区已被永久性关停。中卫市环保局局长俞振国称:该企业曾很长时间漫无边际地直接将污水排放到荒漠,直到2004年后才改用了污水池。
“腾格里沙漠腹地现巨型排污池”的真相还未水落石出。媒体记者只是调查到了宁夏方面一家已停产的污染企业,相关地区还有没有其他污染企业,这些企业是否已全面停产,都有待全面调查。至于腾格里沙漠内蒙古方面的问题,2014年5月份环保部公布的《第一季度重点环境案件处理情况》中的表述是“内蒙古自治区腾格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停用、企业私自排污及污水管网跑冒问题”。看来腾格里沙漠的“私自排污”并非无中生有。
而仅就被确证的问题来说,已经很严重。一是中卫市环保局证实,至少之前的确发生过污水直排沙漠的严重污染行为,二是当地村民称:污染企业这十来年,很少受到行政处罚。中卫市环保局的解释还振振有词:“很少开罚单,因为认为只有搬迁才能解决根本问题,而关停、搬迁企业的权力不在环保部门”。
法律明确赋予环保局勒令污染企业停产的权力,为什么中卫市环保局不动用这项权力,而是放纵企业排污?是不为也,非不能也。这是典型的行政不作为,是将GDP置于生态环境之上,断了子孙发展的后路。
要治污染,先治渎职
解决地方污染问题,先要打痛那些被畸形政绩观冲昏头脑的地方官员,这样环保法律才能刚性运行,污染大户才不会有恃无恐。中国检察系统正加紧查办污染背后的官员渎职问题。2013年1至10月,全国共查办危害生态环境的渎职犯罪889件1119人。
其二,2013年春节期间,传得沸沸扬扬的“企业利用渗井将污水排入地下”事件,因为一时没有找到相关企业而告偃旗息鼓。但2013年6月,两高推出的《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将“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有毒物质的”,列入“污染环境罪”的立案、定罪的标准。
如果这次确能证实企业利用污水管或者渗坑,将污水直排腾格里沙漠,那么仅排污行为本身,就足以按刑事案件立案追究“环境污染罪”,而不是一个简单的行政处罚问题。鉴于腾格里沙漠排污事件,早在2011年就有媒体曝光,当地行政部门都没有给出让人信服的调查结论。希望公安、检察部门尽快启动司法调查,彻底查清腾格里沙漠的排污问题,以及背后究竟有没有监管部门的玩忽职守乃至腐败问题。
依法诉讼、依法审案(腾格里沙漠污染涉污染环境罪)
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修正案八》)罪名做出的补充规定,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该罪具体的内容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有害物质。
最高人民法院2013年6月18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共12条,于2013年6月19日正式实施。《解释》结合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取证难、鉴定难、认定难等实际问题,对环境污染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作出了新的规定,进一步加大了打击力度,严密了刑事法网。
向地下排毒构成犯罪
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说,过去,污染环境定罪量刑需要“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这一要件,刑法修正案(八)将其修改为“严重污染环境”,即不论是否造成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只要对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就应定污染环境罪。这降低了入罪的门槛。
那么“严重污染环境”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最高法研究室主任胡云腾说,根据《解释》第一条,实施了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等5种行为,即应该认定为污染环境罪。这是将污染环境罪有结果犯变为了行为犯。
触犯数罪的按重罪论处
孙军工说,环境污染犯罪行为可能同时触犯多个罪名,如违反国家规定,故意排放、倾倒、处置含有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的污染物,实质上是直接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同时触犯了投放危险物质罪和污染环境罪两个罪名。为了进一步加大对环境污染犯罪的打击力度,《解释》第八条明确规定了“从一重罪处断原则”,即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含有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的污染物,同时构成污染环境罪、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
违规造成镉污染可入罪
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违规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均构成污染环境罪。为保障法律准确、统一适用,《解释》第十条专门对“有毒物质”的范围和认定标准作出了明确界定,即危险废物,剧毒化学品、列入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化学品以及含有上述化学品的物质,含有铅、汞、镉、铬等重金属的物质,《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附件所列物质,如“灭蚁灵”、“二(口恶)英”等以及其他具有毒性,可能污染环境的物质都属于“有毒物质”。
依法治国
1997年9月,“依法治国”四个字被写入十五大报告。依法治国成为中国执政党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这被视为开创了一个新时代。
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全会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去地方化、去行政化改革
由于中国法院、检察院行政体系属地方,司法地方化的问题仍然存在。有些个别案件,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很有可能干扰办案或者插手案件。中国的法院在试点法院去地方化、去行政化改革。由于司法去地方化、去行政化涉及体制问题,法院系统在一定程度上只能解决内部问题,而不能解决外部干预问题,所以解决得也不理想。
地方法院的审判尤其是基层法院存在着审判专业能力与审判经验不足的问题,最高法院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可以对地方审判进行有效指导,并对地方的疑难案件直接审判,促进地方重大疑难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和专业性。同时,也可以防止一些行政案件被“地方保护”。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践行依法治国。
媒体
中国建国以来几代人辛辛苦苦工作几十年才创造出来的“人类治沙史上的奇迹”,输给了地方政府部门GDP政绩工程,输给了黑心企业,以及腾格里沙漠上这种不顾环保、只顾钱包的发展模式。某种意义上说,在腾格里沙漠里排污,属于“享祖宗福、造子孙孽”的愚蠢做法。
官方
2012年,央视对该工业园区违规生产进行过曝光,15家企业都已停产,另外有6家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有污染预处理设备,仍在生产。由于监管不到位,企业出现了偷排漏排的现象,导致沙漠出现大面积污染。
从2013年3月22日之后,剩下的几家企业,就再也没有排放过污水。对过去排的污水,采取晾晒蒸发的方式处理,没有埋到沙里面。并且指出下一步要建固废厂啦,焚烧炉进行固废填埋、焚烧。马巴依尔称晾晒区旁边还有5个观测井,到季度都要把井水拿去化验的。工业园区每个季度都会拿地下水去检测。
2014年6月7日下午,阿拉善盟腾格里某某技术开发区环保安监局局长马巴依尔表示,媒体报道中国第四大沙漠“腾格里沙漠出现巨大排污池”后,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开发区管委会已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污染事件进行调查和整改,具体的调查正在进行中。
专家
地下污染
植物学家和草原生态学家、内蒙古某某大学生态学教授刘书润就指出,当大量的化工企业纷纷进驻腾格里沙漠,而这些企业又将未经处理的污水源源不断地排入沙漠,并且大量开采着地下水用于生产,一旦地下水被污染,千百年来牧民们生存的栖息地不仅将失去,更重要的是,中国的第四大沙漠——腾格里沙漠独特的生态环境可能也将面临严重威胁。沙漠地下水一旦被污染后,修复几乎是不可能的。
大气污染
中国环境某某研究院研究员赵章元认为,蒸发排污对排污设施有很高的标准,因此,蒸发排污存在危险。蒸发方式,蒸发排污不光是蒸发到空中,它里面产生一些废弃,会飘到大气中,飘到各地去,到有人的地方就都会产生污染。另外对土、水,都会有污染、有害,这不光是蒸发到大气的问题。
网友
“沙漠排污”事件只是“污染西迁”的一个缩影,西部经济绝不能重蹈旧辙,地方政府要严守环保关,不能走先发展再治理的老路。——江德斌
某些地方在防止举报和曝光污染方面的措施,远比防治污染更得力。环保部门除了奢谈人格之类的漂亮话之外,还能干点实际的吗?——严辉文
过去,舆论总是指责相关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不能够认真地履行保护环境职责,现在看来某些地方政府之罪孽远不止于此。——严军
面对相关问题的曝光,对污染企业及时“关停”自然是当务之急,与此同时,更需要尽快启动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让那些不作为乃至乱作为的地方官员,以及形同虚设的监管体系,都接受严肃地问责。——周歌
必须剥离地方政府的环保监管权力,污染的受益者与污染的监管者同为一体,本身就带有浓重的逻辑悖论味道,难免“贼喊捉贼”。——马涤明
既然连“监管不到位”这样明摆着的事都仅仅是“可能”,那污染背后是不是有官商勾结也只能是“或许”了吧?而对于公众更加关心的,究竟谁该为此负责,又将受到什么样的惩罚,官方能给出的答案恐怕也只能是“大概有人会被追责”吧?——温国鹏
责任可别“荒漠”是时候以“刮骨疗伤”了
腾格里沙漠治污了,不能因其处在沙漠地带,就放松监管,任其成污染肆虐的“无人区”。
腾格里沙漠腹地,原本被誉为“像天一样浩渺洁净”的地方,却出现巨型排污池,植被与水资源面临灭顶之灾,牧民不堪其“污”,堪称“沙漠之殇”。为防范外人接近排污点,涉事化工园区还安排了巡逻队。违规排污,已然变成煞费苦心的污染攻坚战,这似乎也印证了那句“鞭长莫及”的话。
实质上,这不是腾格里沙漠污染首次遭曝光。早在2010年,就有媒体曝光了宁夏一造纸厂将造纸污水排向腾格里沙漠事件。此后4年间,该工业园区污染问题屡遭披露。如2012年,央视曾对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违规生产进行过曝光,随后15家企业停产,另6家有污染预处理设备的企业仍可生产。或许正是如此,国家环保部在2014年初,还把内蒙古环保厅对腾格里化工园区的监督整改举措向全国通报。
这么明显的污水坑堂而皇之地存在,许多牧民正在沦为“环境难民”,这也让人怀疑:整改之后,为什么之前屡被曝光的一些问题仍然存在?当地官方承认“可能监管不到位”,不到位是因对“污水坑”这明摆着的污染凭证未能实时“监测”出来,还是发现了疏于治理?而今介入调查,是否是“媒治”效应下的后知后觉?
当然,污水坑是之前排污留下的“历史问题”,还是整改后的“新病”,还有待调查,但无论如何,问题就摆在那,必须及早予以治理,如果查证后发现还有企业违规排污,更是应严厉溯责。
应注意到,尽管眼下“唯GDP论”随着政绩观矫枉而退烧,可在部分欠发达地区,对污染的容忍度仍很高,“环保经济排序”也是扭曲的。有些企业减污不到位、环保不达标,也毫发无损。在沙漠地带,哪怕“沙漠地下水污染后不可能修复”,可有些部门、官员的“责任荒漠化”,却构成一些企业排污的盾牌。
这无疑令人遗憾。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已明确提出要“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还可能被究刑责。2015年实施的新《环保法》,也规定对污染企业按日连续计罚等。可在腾格里沙漠,这“天”大的污水坑,却成了一块疮痂,成了对当地有关部门、企业践履环保责任不力的叩问。
是时候以“刮骨疗伤”之法对腾格里沙漠治污了。对超标排污企业、监管不力的部门追责,只是“向污染宣战”的题中之义,更重要的,则是让环境监管对应约束落到实处,让“重典”真正起到震慑作用。也只有这样,沙漠才不会成污染肆虐的“无人区”,环保的呼声溅起的才不会是“污水坑”里的那一道道泥污水印。
首遭公益诉讼
2015年8月13日,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简称绿发会)在宁夏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诉状,起诉8家企业的违法排污行为“污染腾格里沙漠”,要求企业恢复生态环境、消除危险等。这是2014年新京报曝光且持续跟踪报道腾格里沙漠污染事件后,肇事企业所遭到的首起公益诉讼。“被告还需承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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