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0] 分享 评论[0] 编辑 分享到 腾讯微博 开心001 人人网 新浪微博 QQ空间 微信 印象笔记 李善有 海南省政府原副秘书长。1994年8月29日,李善有受贿、诬陷案在海口市公开宣判,海口市中级法院依法判处李善有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姓名 李善有 性别 男 目录 受贿罪 案件脉络 2008年9月2日 李善有的阴谋 附件列表 下载次数:0 0 故事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故事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姜厚任 下一篇 伊藤由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