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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医托

网络医托,隐蔽性更强,成本更低,欺骗手段更多样,有的还发展成诈骗,对患者利益以及医疗秩序造成很大危害,必须以对民众负责的态度加以有效整治。遏制“网络医托”要打“七寸”,即进一步规范网络秩序,清除网络医托肆虐的土壤,利用信息技术锁定违法犯罪证据,打击不法分子。同时,建立起更加畅通、透明的医疗信息服务平台,引导患者到正规医院就诊,不再遭“网络医托”忽悠。

目录

传统“医托”还未治理好,又出现了进阶版的“网络医托”。后者的实质就是集团化、“一条龙”式医疗骗局。

招揽过程

近日,记者揭开了“网络医托”的隐秘江湖。“咨询医生”不是医生,通过微信、QQ、商务通等软件,为集团旗下至少20家医院“招揽患者”。这种“网络医托”已覆盖了北京、上海、昆明、成都等一二线城市,正不断向三线城市扩张。“网络医托”在患者到诊后可从相应医院拿到100-300元/人的提成,而医院平均从每名患者身上“开发”诊疗费用达6000元。

“社交网络”、“新媒体”、“创新”这些新鲜词汇,有些掩盖的却是古老的行骗行当。像所有时代和所有领域的骗子一样,“网络医托”精通人的心理弱点。他们个个都是美女医生或美女护士头像;对方提出约会,便直接问性功能如何;从对话到朋友圈全方位假装医生;交谈中夸大危害、捏造概念。

规模

“网络医托”是个新鲜事物,因为社交软件的流行也就是这几年的事,但是“网络医托”是在传统“医托”的基础上发扬光大的,而且已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之势。记者卧底的两家公司就有600余“网络医托”,最重要的还是它在行业内的“示范效应”。据称,全国各地不少民营医院都在学习这个模式,线下医托被比成了“小儿科”。

这显然是一个值得警醒的现象。“医托”是我国医疗行业的一个痼疾。不断有查处“医托”案的通报,又不断有患者上当受骗。传统“医托”还未治理好,又出现了进阶版的“网络医托”。无论如何,“互联网+医托”不应该是“互联网+”的一部分。

“网络医托”的“核心技术”和传统“医托”并没有两样,他们都是利用医患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业内人士提出,建立规范的转诊制度,才能消除“医托”生存的土壤。转诊制度确实是对付“医托”的釜底抽薪之举,但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转诊制度并从头培养患者的就医习惯,非一日之功。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能对医托的泛滥视若无睹。

若想要打击“网络医托”,在技术上没有什么难度。聊天工具会留下记录,网络实名制也不该偏偏在这个时候失效。“网络医托”并非散兵游勇,而是光明正大组成公司。“网络医托公司”和对口医院又同属一家集团,配合密切,共享互通。重重证据都指向清晰的责任人。

集中整治

2016年5月4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集中整治“号贩子”和“网络医托”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八部门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协调办公室,且明确在年内分三阶段严打“号贩子”,未来有关部门还将建立“号贩子”黑名单,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依照《方案》,协调办公室的职责是按照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协调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相关工作;对地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收集各地区、各部门工作情况,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工作进展;做好跨区域跨部门案件移交;督办重大案件。

对于此次专项行动,《方案》明确了近期和中远期目标。《方案》强调,近期将以治标为主,各地各部门联合行动,集中优势力量,重拳出击,对重点城市重点医院的“号贩子”打一场“集群战”,围剿通过互联网散布的“号贩子”、“医托”等有害信息,坚决遏制“号贩子”和“网络医托”猖獗势头。

中远期将坚持标本兼治,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并抓好落实,规范医疗机构广告宣传行为,斩断“号贩子”和“网络医托”利益链条,铲除“号贩子”和“网络医托”生存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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