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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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切实依法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特作如下决定:
一、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
知识产权法院审判庭的设置,由最高人民法院根据知识产权案件的类型和数量确定。
二、知识产权法院管辖有关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
不服国务院行政部门裁定或者决定而提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授权确权行政案件,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管辖。
知识产权法院对第一款规定的案件实行跨区域管辖。在知识产权法院设立的三年内,可以先在所在省(直辖市)实行跨区域管辖。
三、知识产权法院所在市的基层人民法院第一审着作权、商标等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判决、裁定的上诉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审理。
四、知识产权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上诉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审理。
五、知识产权法院审判工作受最高人民法院和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监督。知识产权法院依法接受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六、知识产权法院院长由所在地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庭长、审判员和审判委员会委员,由知识产权法院院长提请所在地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知识产权法院对所在地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七、本决定施行满三年,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本决定的实施情况。
八、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首先对广东省内其他地市的部分案件享有一审管辖权。具体包括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民事和行政案件,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民事案件。广东省内其他中级人民法院、各基层人民法院对上述类型案件不再受理。
当事人对广东省内基层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着作权、商标、技术合同、不正当竞争等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判决、裁定提起的上诉案件,由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享有上诉案件二审管辖权。
2014年12月16日上午10时,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在广州萝岗区开创大道正式挂牌成立。据介绍,挂牌成立后,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即正式对外办公,将于2014年12月21日起开始受理案件,办公地址在广州市萝岗区开创大道2662号,暂时与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法院合用办公大楼。
2014年12月11日,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表决,任命原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宗仁为首任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2015年1月21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首次开庭审理案件,三位正副院长分别担任三宗案件的审判长,敲响首日开庭的法槌。院长杨宗仁与副院长吴振、林广海分别担任三案审判长,与法院的其他六位主审法官组成三个合议庭。同时,知识产权法院新设的法官助理,也一并参加了当日的庭审。
院长杨宗仁审理的是一起音乐版权争议案件。中国音像着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就较了一次真,因广州番禺某量贩KTV未经允许,放映有关MTV音乐作品,中国音像着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一举将该K T V告上法庭。一审法院支持了中国音像着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的诉求,但被告觉得赔偿太重,因而上诉到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在法庭上,被告再次向杨宗仁表达了这一观点,杨宗仁认真听取了两方的意见。整个过程中,法官助理多次向杨宗仁递交诉讼材料。
截至1月20日,共新收各类案件539件,其中一审案件313件,二审案件226件。继昨日审理的首批三宗案件后,近期还会有大批案件陆续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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