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斌
刘志斌,男,汉族,1962年5月出生,江西新余人,大学学历,新余市政协委员,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江西省新余市国资委党委书记。2018年7月9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宜春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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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07-1987.09,宜春师专工作;
1987.09-1992.02,江西省新余市委组织部工作;
1992.02-1992.07,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河下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1992.07-1996.10,江西省委组织部主任科员;
1996.10-1998.10,江西省上高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1998.10-2001.02,江西省文化厅产业开发中心主任;
2001.02-2003.12,江西省新余市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主任、联络处主任;
2003.12-2007.04,江西省新余市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7.04-2013.11,江西省新余市国资委党委(组)副书记、副主任(正县级),新余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2009年7月起任新余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
2013.11-2016.08,江西省新余市国资委党委书记,新余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2016.08-,江西省新余市国资委正县级干部,任新余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期间,2015年7月至2017年2月任江西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兼CEO)。 [1]
2018年7月9日,江西省新余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县级干部,新余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刘志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省纪委监委指定,正接受宜春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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