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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莹

王莹,女,汉族,1972年8月出生,199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医学博士,辽宁沈阳人。曾任广东省中山市博爱医院党委书记、院长。 2018年6月16日,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其决定逮捕。

目录

1990年9月至1995年7月,在遵义医学院医学系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习;

1995年8月至2000年8月,任中山市妇幼保健院医生;

2000年8月至2005年8月,任中山市博爱医院医生;

2005年8月至2008年6月,任中山市博爱医院医教科副科长;

2008年6月至2008年8月,任中山市博爱医院药剂科科长兼医教科副科长;

2008年8月至2010年4月,任中山市博爱医院副院长(正科级);

2010年4月至2013年7月,任中山市博爱医院院长(副处级);

2013年7月至2018年6月,任中山市博爱医院党委书记、院长。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18年4月,中山市博爱医院党委书记、院长王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双开

2018年6月,经中山市委批准,中山市纪委监委决定对博爱医院党委书记、院长王莹(副处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王莹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调查;违反组织纪律,逃避组织监督管理;违反廉洁纪律,伙同他人经商办企业;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好处费,涉嫌受贿犯罪。

王莹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泯灭,政治上蜕变,经济上贪婪,生活上放纵,目无党纪国法。对党极不忠诚、极不老实,在得知其违纪违法问题败露后,竭力伙同他人串供、制造假象,处心积虑瞒天过海,意图逃避组织审查调查。阳奉阴违、欺骗组织,自由散漫、视纪律如草芥。不如实报告个人外出去向,擅自办理出入境通行证出入国境;未吸取本人违规获取香港永久居民身份受处分的教训,故技重施,暗地里指示他人为配偶办理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想方设法逃避组织监管,当隐形“裸官”,是典型“两面人”。人前攀附领导、巴结奉迎不知耻,人后穷奢极侈、放纵糜烂不检点,在婚姻存续期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贪欲膨胀、擅权妄为,挖空心思钻营巧取,接受他人给予的干股,隐名伙同他人开公司,利用职权帮助自己的公司承接与博爱医院有关的业务,把国有资金和财产当成个人肥油满溢的“钱袋子”,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将救死扶伤的医疗机构当成发家致富的生意场,在医院工程项目建设、后勤服务承包、医疗设备和药品采购过程中,甘愿被社会老板收买役使,披着医者仁心的外衣收着黑心回扣,搞权钱交易和利益输送,上梁不正带坏医院风气,医院管理混乱,乱象丛生。漠视群众利益,长期进行利益输送和利益交换,把组织交给的“责任田”当作个人的“自留地”,恣意让渡手中的公权力,为一己私利甘当傀儡,放任和配合他人继续插手医院设备医药采购和基建项目等管理事务,沆瀣一气,利益共沾,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明知组织正对自己开展调查,仍不忌惮、不知止,利欲熏心,大肆收受贿赂,贪婪成性,置党纪国法而不顾,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涉嫌犯罪,应予严肃处理。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议、市监察委办公会议审议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莹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决定逮捕

2018年6月16日,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发布通报:中山市博爱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王莹(副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中山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王莹决定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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