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中PM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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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塑料广泛存在于水环境中,被称为“水中PM2.5”,我国内陆水体普遍存在微塑料污染。专家认为,微塑料作为环境中的一类新型污染物,国家有关部门亟待加强对微塑料的管控和检测,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加大相关政策法规执行力度,多措并举缓解我国淡水环境微塑料污染。
“水中PM2.5”在长江流域湖泊普遍存在,“大量研究表明微塑料普遍存在于各种海洋环境中,并在大洋环流区及海岸带富集。”
“通过调查洪湖和洞庭湖水环境中微塑料污染状况发现,在两湖微塑料的主要形态中,塑料纤维所占比例达60%以上,聚乙烯和聚丙烯是主要的微塑料聚合物类型。”在两湖微塑料的主要形态中,有颜色的微塑料占比达70%以上。
微塑料分为初生微塑料和次生微塑料两大类。初生微塑料是指经过河流、污水处理厂等而排入水环境中的塑料颗粒工业产品,如化妆品等含有的微塑料颗粒或作为工业原料的塑料颗粒和树脂颗粒;次生微塑料是由大型塑料垃圾经过物理、化学和生物过程造成分裂和体积减小而成的塑料颗粒。经调查,长江水环境中的微塑料主要以次生微塑料为主,长江表层水微塑料丰度在每立方米2000个左右,其中塑料纤维占微塑料总数的70%以上。
“这些塑料纤维大多有颜色,据此我们推测,它们可能很大一部分来源于长江两岸和上游居民的污水排放,尺寸以小于2毫米的为主,占比达80%以上。这说明长江中的微塑料可能对长江水生生物带来一定的环境风险,因为这一尺寸的微塑料大小与浮游生物接近,容易被其他水生动物误食。”
微塑料与低营养级浮游生物的饵料粒径类似从而容易被其摄食,并有可能随食物链向更高营养级传递,给生态系统和人类健康造成极大隐患。
微塑料研究监测标准的不统一,给研究及治理造成障碍,专家建议未来尽快统一相关标准。例如,一些国家近年来立法在化妆品、洗护用品中禁用微塑料,而我国政府还需从政策立法层面加强污染治理,公众对微塑料的认识也还有待提高。例如,从源头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各行各业逐步建立废旧塑料的回收和资源化体系,有关部门加强微塑料污染防控政策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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