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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教育局

泰州市教育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教育事业的职能部门。
中文名称
泰州市教育局
内设机构
办公室等
所属地区
泰州市
职责
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目录

泰州市教育局泰州市教育局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党建工作。管理市直学校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三)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指导全市教育现代化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市(区)和市各部门、单位的教育工作。

(四)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宏观指导与协调全市义务教育工作。综合管理全市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负责审核普通高中(含民办)的设置、调整、更名和撤销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基础教育校本课程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五)负责全市中等职业教育、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负责审核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市级社会组织举办的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调整、更名和撤销工作。制定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教学指导文件,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六)负责全市社会教育、成人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工作。规划、管理和协调民办教育。

(七)指导高等教育发展与改革,深化高校管理体制改革,指导高校教学改革,切实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统筹指导各类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负责审核成人高等教育校外教学点的设置、调整、更名和撤销。

(八)组织、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和指导对下级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受市政府委托,对前述教育督导范围以外的教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组织、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监测工作。

(九)主管全市教师工作。按规定组织、指导实施教师资格证书制度、教师资格认定和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组织、指导教师继续教育和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工作。

(十)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收费、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政策,提出市级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教育基金、教师奖励基金及其他由市统筹使用的教育经费的安排计划,对本部门和市直学校教育经费的使用实行监督,负责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十一)负责制定中等及其以下学校招生政策,指导协调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编制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负责全市高中阶段教育的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部门组织的非学历教育证书及其他有关教育考试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高等教育招生的有关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指导普通高校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十二)规划、指导教育系统的教学研究、教育科学研究、教育信息化建设、教育技术装备、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及实验研究工作。

(十三)指导全市学校德育、思想政治、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民族教育、国防教育以及学生军训工作。

(十四)指导、协调教育系统维护稳定以及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学校后勤管理与改革工作。

(十五)组织、指导教育系统国际交流与合作,管理我市出国留学和来我市留学人员的有关工作及与港澳台的教育交流合作等工作。

(十六)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指导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负责全市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工作。

(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泰州市教育局泰州市教育局
  工委办公室

1.承担市委教育工委日常工作;

2.承担市直学校党建工作;

3.承担局管干部的培训教育、管理和考察工作;

4.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党建工作;

5.指导学校党员教育、管理与发展和党组织换届选举有关工作;

6.指导学校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

7.指导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

8.承担教育宣传工作;

9.指导学校统战工作、侨联台联和民族宗教工作;

10.指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

11.承担局机关和市直学校统战、知识分子、关心下一代、老干部、老龄、人武、双拥、社团管理等工作;

12.按规定承担市教育类学会、基金会等社团的注册、变更、撤销、中止的有关管理工作,并进行日常工作指导;

13.承担泰州教育门户网站日常管理工作。

主 任:严爱国

办公室

1.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以及综合协调、 政务公开、电子政务、信息、信访、保密等工作;

2.承担局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及议定事项的督办落实工作;

3.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4.承担局机关办公用品、设备采购,协管机关财务;

5.承担局机关作风建设工作;

6.组织、指导教育系统国际合作与交流;

7.管理我市出国留学和来我市留学人员的有关工作以及与港澳台的教育交流合作工作;

8.承担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人员出国(境)的有关管理工作;

9.指导汉语国际推广工作;

10.协调与兄弟市的教育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

主 任:

泰州市教育局泰州市教育局
  1.承担全市中等职业教育、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统筹管理工作;

2.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以及中等职业教育、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的德育、专业建设、实验实训基地建设、教学改革、课程与教材建设、教学信息化建设工作;

3.承担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验证工作;

4.承担评估确定二星级中等职业学校的组织工作;

5.承担民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和市级社会组织举办的非学历教育机构的设置、调整、更名、撤销的审核工作;

6.承担民办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和市级社会组织举办的非学历教育机构的年审年检工作;

7.承担社会教育统筹管理工作,指导农民文化技术教育、职工教育、老年教育、社区教育、扫盲教育和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工作;

8.统筹协调民办教育管理。

处 长:陆庆江

高等教育处

1.协调、指导、服务普通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等各类高等教育工作;

2.按照规定权限,承担成人高等教育校外教学点的设置、撤销、更名与调整的相关工作;

3.承担高等教育教学统筹管理工作;

4.指导高等教育教学改革;

5.指导高校专业设置与学科、教材建设;

6.指导高校实验室、图书馆和校外实习基地建设,指导高校信息化建设工作。

处 长:姜跃年

师资处

1.承担教师队伍建设统筹管理工作;

2.拟订教师队伍建设规划与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

3.指导全市教师职务的评聘工作,会同市有关部门组织全市中学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小学(小学科)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高等学校教师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和市直属中学教师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4.指导全市各级各类教育教师的师德建设工作;

5.规划、指导实施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承担中小学校长和教师骨干队伍的培养、选拔和管理工作;

6.承担省特聘教授、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等高层次人才的推荐选拔、培养工作;

7.规划、指导、协调教师继续教育和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

8.承担教师进修院(校)的设置、撤销、更名和调整的相关工作;

9.指导师范教育专业建设、课程教材建设工作。

处 长:朱三峰

副处长:周燕霞

教育概要:截至2011年底,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学校574所(其中幼儿园209所、小学139所、初中161所、特殊教育学校5所、普通高中38所、中等职业学校16所、高等学校6所),在校生共有631903人(其中幼儿园106217人、小学226894人、初中122173人、特校949人、普通高中89118人、中等专业学校39010人、高等学校47542人),教职员工51652人(其中幼儿园6785人、小学12594人、中学26531人、特殊教育学校169人、中等专业学校2278人、高等学校3295人)。全市小学、初中、普高、职高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分别达99.9%、99.3%、99.2%和93.8%,高校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比例达34.8%,现有"省人民教育家培养对象"8人,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22人,在职省特级教师63人,市名校长18人、名教师65人。

市教育局机关领导机构为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领导班子成员共8人;机关共有干部职工79人(其中行政人员34人、事业人员45人),共有职能处室20个(其中行政处室15个、直属事业单位5个),机关设党总支,下设3个党支部,共有党员58名。

近几年来,全市教育战线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以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为主线,以深化教育改革为动力,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创新人才为根本任务,全市教育事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一、基础教育的优势进一步彰显

全市基本普及15年教育,学前三年幼儿毛入园率达97%,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100%,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8.8%,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39.14%。在学前教育方面,建立健全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机制,逐步实现学前教育规划、园长和教师队伍建设、教育经费及教师工资发放"三统一"。指导各市(区)制定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启动了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全面建成农村合格幼儿园,市级以上优质幼儿园比例达到88%,省级优质幼儿园比例达到61%,学前三年教育优质资源大幅度增加。全市加快幼儿教育发展的经验在全省作了专题介绍,《中国教育报》等媒体多次报道。在义务教育方面,建立健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机制,通过开展现代化学校创建、组建义务教育学校共同体、优质学校扶持薄弱学校、优质学校异地建分校等方法,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重视支教工作的指导和交流,跨县域和县域内支教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建立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制度,校长、教师交流面基本达到省定要求;全市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任务全部完成,所有学校基本达到教育技术装备二类标准;全市义务教育实现了四个基本均衡的发展目标。全面启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达标创建,明确全市2016年前完成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达标任务。在普通高中教育方面,致力于推进普通高中教育转型发展,实施新一轮普通高中布局调整,全市建成四星级普通高中10所、三星级普通高中23所,95%以上的学生在优质普高就读。全市高考成绩持续攀升,自07年以来,全市高考本二以上达线人数已连续五年突破万人,2011年,首次突破12000人,本二以上进线数、本二以上进线率和高分段比例均创历史最高水平。

二、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明显提升

全市职教招生稳中有升,职业教育规模基本稳定,普职比大体相当。基础能力得到加强,建成2所国家中职改革发展示范校、26个省示范专业、24个省级以上实训基地,双师型教师比例提高30个百分点。全面开展创业、创新教育,重视技能教学,积极参加各级技能大赛,并取得良好成绩。校企合作、中西部合作以及中外合作办学富有成效,联合20 多家大企业和20所市内外中高等职业院校,组建电子信息和建筑两个职教集团,职业学校的就业率保持在98%以上,缓解了纬创等大企业、大项目的用工需求。中职校开展的"三访三送" 主题教育活动(走访学生送自信、走访家庭送温暖、走访企业送人才)被市作风建设领导小组表彰为人民满意服务项目;市教育局通过强化"本地就读率、顶岗实习率、本地就业率、本地企业合作率"考核缓解企业招工难的做法,得到省教育厅和国家教育部的充分肯定。广泛开展面向城乡劳动者的各种形式的培训,年培训超过5万人次。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建立,社区教育富有特色。

三、高等教育取得重大突破

6所在泰本(专)科全日制高校开设专业195个(本科71个、专科124个),在校生规模近5万人;江苏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专业特色明显,建有江苏省兽用生物制药高新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已成为国家级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泰职院、泰州师专先后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并获优秀等次,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建成招生;积极筹建泰州大学,2010年接受教育部专家组现场评审考察。启动了高教园区中心共享区建设,申报本科学院的工作正在进行之中。高校办学水平逐步提升,专业建设、科研成果转化和服务地方经济的能力不断提高。

四、素质教育形成区域特色

实施学校德育工作"一校一品"工程,创新开展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和公民教育;出台"减负八项规定"和"提高教学质量十六条",着力改革课堂教学,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得到有效控制,"幸福教育、主体教学、智慧课堂"成为师生追求的目标;致力于为新一代泰州人着底色、为"教育之乡"创特色和为"文化泰州"添亮色,"三进教育"(普通话进校园、书法进课堂、诵读进教材)深入开展,成效明显,在省内外产生广泛影响;阳光体育运动全面展开,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得到有效落实,体育艺术"2+1"项目全面实施。

五、师资队伍素质不断增强

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广泛开展评选、学习、宣传"感动泰州师德模范"等活动,涌现出一大批师德标兵和模范,600多名教师受到国家、省、市表彰;出台师德建设意见、师德考核办法、师德承诺制度和违反师德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开展有偿家教专项整治,初步构建起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教师全员培训和继续教育工程,广大教师的学历层次和整体素质普遍提升;组织实施校本研修、教师专业成长计划和建立学科基地、设立名师工作室、搭建课改星光大舞台、举办教师大学堂,广大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实施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设立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省特级教师后备人才四级培养阶梯,全市骨干教师队伍不断壮大;组织骨干教师送教下乡、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和跨县域支教、教师校长合理流动,农村教师队伍结构和质量逐步改善。

六、区域教育基本现代化目标如期实现

全面启动区域教育现代化创建,各市(区)围绕省区域教育现代化创建16项主要指标,突出学校布局调整、突出优质资源建设、突出素质教育和师资水平提升。实施全市教育信息化三年发展规划,在全省率先建成省、市、市(区)、学校四级互联互通的教育城域网专网,建成教育管理、教师专业发展等五大应用平台,全面启动数字化校园建设。积极推进教育国际化,5所四星高中举办国际班,20多所院校与多个国家的学校建立合作关系或结为友好学校。四市两区已经通过省区域教育现代化创建评估验收。

七、教育惠民政策得到全面落实

实现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免收杂费、免费发放教科书和寄宿生补助)全覆盖;实行市区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和困难家庭幼儿资助,扶贫助学实现从学前教育到大学、从特殊教育到职业教育的全覆盖;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贷款做到"应贷尽贷",其它各类教育的助学工作做到"应助尽助",全市无一名学生因贫辍学;完善特殊教育办学体系,5所特殊教育学校开设学前班,形成完全免费的十五年一贯制特殊教育;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一视同仁,"四位一体"关爱留守儿童的经验与做法在全国推广。教育行风建设深入推进,始终围绕收费、招生、办学和教师从教行为四个重点,创新开展"四无"(无违规收费、无违规招生、无违规办学、无违规从教)学校创建,5个市(区)建成"省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市(区)",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不断提升。加大规范招生力度,严格执行高中招生"双控"(控制分数,控制人数)政策,全市高中统一招生,做到全部网上报名、网上填报志愿、网上统一阅卷、网上录取和"三同步"(同步录取、同步公示、同步建学籍),招生行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明显好转。

八、学校党建实现新的突破

率先提出和实施"条块结合、双重管理"农村学校党建模式,指导各市(区)在全省率先组建教育工委,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村学校党建管理缺位和失位的问题;制定21项中小学校党建工作制度,出台中小学和高校党建工作两个《基本标准》及其考核评估细则,在全市教育系统广泛开展党建示范区创建活动,已建成党建示范校113所、合格校121所,靖江、姜堰、兴化、海陵三市一区创建成"学校党建工作示范区"。

2009年底,省委教育工委在泰州召开学校党建现场推进会,推广泰州的党建工作经验,泰州的中小学校党建工作成为全省的示范区。2011年6月,市委教育工委被省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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