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人民政府
目录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地址:通化市梅河口市人民大街2008号,是梅河口市的行政管理机关。
(一)负责市政府会议的筹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负责市政府领导公务活动安排和市政府公务接待工作。
(二)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市政府文电收发、文电督办和机要保密工作;负责市政府印信、文书档案的管理以及市政府各部门印章的启用工作。
(三)研究市政府各部门请示市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决定。
(四)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市政府各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决定。
(五)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文稿,完成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文字综合工作;围绕市政府的中心工作、重大决策事项,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六)督促检查乡镇(街)和市政府部门对市政府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有关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及时报告。
(七)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市委和市政府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上级部门交办的有关信访、来访事项。
(八)组织指导市政府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和答复工作。
(九)负责全市政务信息网络的规划建设,指导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工作;负责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负责收集、筛选和整理全市及外地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信息,为市政府领导及乡镇(街)、部门提供信息服务。
(十)负责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市长公开电话工作。
(十一)负责市政府政务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省政府领导指示;协助做好需由市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及重大部署,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
(十三)协调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相合作;处理涉及民族关系的有关事宜;协同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的发展;配合有关部门监督和管理清真食品的生产和经营。
(十四)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引导宗教活动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进行,制止和处理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维护宗教领域的稳定;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利,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审计局
•商务局
•财政局
•科学技术局
•发展和改革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司法局
•政府办公室
•交通运输局
•公安局
•水利局
•环境保护局
•工业和信息化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教育局
•民政局
•农业局
•国土资源局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市委书记:王爱明
通化市委常委、梅河口市委书记,主持市委全面工作。
市长:张 恒
梅河口市市长,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分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监察局、市审计局。
梅河口市位于吉林省东南部,是我省中部和东部核心区的节点城市、东南部区域中心城市。全市幅员2174平方公里,辖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19个乡镇、5个街道办事处,总人口62万人。2013年9月,被省委、省政府确定为扩权强县改革试点,先后获得全国双拥模范城“五连冠”、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市、全国十佳“美丽中国•最美城镇”等荣誉称号,被国家旅游局确定为“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2017年,在成功创建国家级卫生城的基础上,以东北县域第1名、全国第22名的成绩,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一年内成功创建两个国家级城市。2017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54.14亿元,增长4.6%;全口径财政收入34.63亿元,地方级财政收入21.05亿元。经济综合发展水平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连续4年保持全省县市第1位。
附件列表
故事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