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教育局
- 中文名称
- 常州市教育局
- 所在地
- 常州市
- 性质
- 政府机关
- 职责
- 研究全市教育发展战略思路
目录
(二)研究全市教育发展战略思路,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等方面的综合改革;研究制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负责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
(三)提出由市统筹使用的教育经费安排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收费和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政策、规定;统筹管理本部门的教育经费和省下达的专项经费;按有关规定归口管理对本市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对教育经 费实行审计监督;负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四)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以及社会力量办学、扫盲等工作,指导协调辖市(区)及市有关部门、单位的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督导、评估与检查;指导有关的教育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社团组织工作;协调在常高校和中专校的工作。
(五)规划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指导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校办产业和学校后勤管理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教育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导、管理局属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六)主管全市的教师工作,组织指导中等及以下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研究提出中小学、幼儿园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标准的意见;统筹规划、指导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按确定的分工权限负责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负责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负责局属单位教职工的劳动工资、奖惩及人事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市高等教育和中等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负责全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其他有关教育考试的管理工作。
(八)审核全市职业中专、成人中专和民办中专、民办高中的设置、调整、更名和撤销;在省定总计划中拟定市属及以下中专校(含成人中专校)在本市的招生计划,审批其专业设置。
(九)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归口管理全市的各类学历教育工作。
(十)归口管理中等及以下教育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一)统筹管理和指导协调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全市文字规范化建设,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负责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
(十二)负责局属单位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干部管理工作;接受上级委托管理有关学校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三)负责局属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接受上级委托对有关学校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指导辖市区教育行政监察。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计划与财务处;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人武部);
办公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基础教育处 组织处(老干部处);
政策法规处(教育综合改革办公室);
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处(市语言文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宣传处;
人事处;
终身教育处;
审计室;
常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教育工会;
教育团工委;
纪委、监察室
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常州市教育基本建设与装备管理中心
常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常州市教育服务中心
常州刘国钧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常州旅游商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
常州市北郊高级中学
常州市田家炳高级中学
常州市戚墅堰高级中学
常州市北郊初级中学
常州市勤业中学
常州市朝阳中学
常州市田家炳初级中学
常州市市北实验初级中学
常州市清潭中学
常州市丽华中学
常州市北环中学
常州市翠竹中学
常州市明德实验中学
常州市教科院附属中学
常州西藏民族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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