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拉特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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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特经济开发区位于达拉特旗府所在地正南10公里处,位于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金三角”开发区中心地带,地处环渤海经济圈,沿黄河、沿交通干线,区位优势明显。
旗境内包神铁路、
累计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近37亿元,修建道路80公里,绿化360万平方米,完成亮化43公里,园区内已形成“六横七纵”路网格局;已建成500千伏电力枢纽站1座、220
园区共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约30亿元,实现了给排水、电、路、讯、气、热“七配套”,工业渣场、高盐水晾晒池、消防站均已建成,基础设施的综合服务功能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双百亿工程”和新型工业化基地建设要求,集中打造煤电、化工、
1.对设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在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定期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
3.对在西部地区新办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等的企业,企业所得税实行2年免征、3年减半征收的政策。
4.在国家确定的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新办的企业,经批准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3年。
5.为保护生态环境,对退耕还生态林、草地种植出的农业特产收入,在10年内免征农业特产税。
6.对西部地区公路国道和省道建设用地比照铁路、民航用地免征耕地占用税,其他公路建设用地是否免征耕地用税,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
7.对西部地区内资鼓励类产业、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及优势产业的项目在投资额内进口自用先进技术设备,除国家规定不予免税的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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