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教育局
- 中文名称
- 伊春市教育局
- 位置
- 伊春市
- 类别
- 教育机构
- 性质
- 教育局主管
- 内设机构
- 14个
目录
二是统筹全市各级各类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各级教育事业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合理调整学校网点布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
三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师资培训、教育教学研究、远程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
四是协调、指导各部门有关教育方面的工作;对各部门、各类办学活动依据国家政策法规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组织动员各行各业支持教育的工作。
五是指导全市的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组织指导全市的教师队伍培训,负责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指导语言文字改革,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负责教育改革课题的推广实施工作。
六是贯彻落实教育系统的知识分子政策,充分调动知识分子的积极性,保证教育战线人才的合理流动。
七是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室)
负责指导、监督全市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所属院校、机关纪检、监察工作。
党委办公室
负责党委各项工作的综合协调,有关文件的制发、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领导讲话等有关文字材料的综合。指导所属院校、机关党的组织建设工作;负责所属院校领导班子及成员、后备干部的推荐、提名及科级以下干部职数、备案工作,抓好所属院校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宣传党和国家的有关路线、方针、政策,负责所属院校的宣传思想工作,综合协调并指导其德育工作;研究制定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政策及对策;负责所属院校政治稳定工作。
工会(团委)
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力;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改革,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事业、机关的民主管理;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修养和科学文化素质。贯彻执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宣传并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团结教育青年,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培养青年成为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加强团组织的建设,经常开展团的组织生活,表彰先进,执行团的纪律,监督团员履行义务,保障团员的权利。
行政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政务、事务;负责文件制发运转和管理;负责全局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领导讲话等有关文字材料的综合;负责各种会议的组织安排并督办重要议事和文件;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综合改革与发展战略的研究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
内设保卫科,负责贯彻执行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方针、政策;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安全、保卫、教育工作;负责信息、文档、保密、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规划并起草地方综合性教育法规、重要文件;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
人事科
负责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人事工作;综合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负责教师的职称评定、调配、奖惩;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劳动保险、老干部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含幼儿教师、职业中学教师)队伍规划和建设工作;落实好知识分子政策工作。
师训科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教师培训的方针、政策;根据国家、省有关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政策体系;负责全市基础教育校长、教师培训;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特级教师、骨干教师的评选与管理。
计财科
制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制定职业学院、成人高校及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计划;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基本情况的统计;负责全市教育基本建设规划和统计,以及直属院校基本建设的管理工作;负责中小学办学条件装备和改善办学条件;指导、协调校办产业;负责参与拟定全市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统计并监督全市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编制市属大中专院校和直属单位经费的预算和决算;负责直属单位的有关管理并监督资本运营;管理上级下拨的各种教育专项经费,制定全市教育专项经费计划;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高中教育管理科
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制定高中教学管理文件及评价标准;检查指导高中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德育工作;负责高中规范化建设工作;组织高中毕业会考与高中招生工作。
初中教育管理科
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巩固提高"普九"成果;制定初中教学管理文件及评价标准,负责全市初中教育教学改革,检查指导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中学生的德育工作;推广学校管理、素质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先进经验;负责初中规范化建设工作;组织初中毕业考试工作。
初等教育管理科
组织实施素质教育,巩固提高初等义务教育成果;制定小学和幼儿教育教学管理文件和评估标准;负责检查指导小学、民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的教育教学管理、改革和德育工作,并负责上述各类学校(园)的规范化建设工作;协助教研、科研部门搞好幼儿教育、初等教育的教研和科研工作。
体育卫生与艺术科
指导全市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学、业余训练工作;协调大中小学校及学生参加省、市体育竞赛、艺术教育等交流活动;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及学生体制监测工作;指导并协调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有计划按比例的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统筹全市职业教育的办学和管理;负责检查、指导全市各类职业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职业学校学生的德育工作,制定职业学校的招生计划、专业设置、毕业生资格认定。负责指导检查全市职工教育工作;负责组织职工岗位培训、转岗培训、职工教育的教学改革,改善办学条件;负责扫除农村青壮年文盲工作,对脱盲和小学肄业的农民实施初等文化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负责社会力量办学的资格审查、许可证发放、办学广告审批及教育管理,学生的德育工作。
远程教育科
负责全市远程教育统筹规划与发展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各类教育机构开展远程教育工作;负责市电大及各地电大分校的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工作;开展远程教育与电视大学教育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工作。
语委办(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贯彻国家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省语言文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指导语言文字改革,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负责贯彻国家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标准和规范以及信息处理应用与研究;指导和管理"注音识字、提前读写"等教改实验工作。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方针、政策;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学校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和落实情况。其中包括普通高中学校贫困生资助及彩票公益金对公办普通高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专项助学工作,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的发放管理工作。
伊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伊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为正处级单位。负责对下级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保证国家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制定教育督导工作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定教育督导工作的计划和指导方案;指导地方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培训督导人员;总结推广教育督导工作经验,负责教育督导的具体工作。
地 址:伊春市伊春区新兴西大街3号
中考咨询:0458-3878467
高考咨询:0458-3878471
人事档案咨询:0458-3878469
助学贷款咨询:0458-3878491
局长专线电话:0458-3878455
局长电子信箱:ycs_jyj@ 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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