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博弈
目录
1、子博弈必须始于单个节点;
2、子博弈包含上述节点之后所有后续节点;
3、子博弈的信息集明确,不破坏任何信息集的完整性。即,信息集必须是完整的!
子博弈是原博弈的一部分,它本身可以作为一个独立的博弈进行分析。例如图1中,每一列或每一行都是一个子博弈,任何博弈本身则被称为自身的一个子博弈。在A先采取行动后,B对A的回应构成包括原博弈在内的三个子博弈。
房地产开发商A是先行动者。在行动之前,A对竞争者B的战略进行了预测,认为B有四种战略可选:
无论A是否开发,B都要开发;
如果A开发,B也开发;如果A不开发,B也不开发。
如果A开发,B就不开发;如果A不开发,B就开发。
无论A是否开发,B必定不开发。
将B可能采取的战略与图1中博弈双方相应选择的得失结合起来,可以得出下图。
在图2中,存在着两个纳什均衡,即(A开发,B不开发)和(A不开发,B开发),而在B可能选择的战略中:
战略1虽然包括了上述后一种纳什均衡,但没有包括前一种纳什均衡;
战略4虽然包括了上述前一种纳什均衡,但没有包括后一种纳什均衡;
战略2则上述两种纳什均衡都没有包括;
只有战略3包括了上述两种均衡。
换句话说,如果B选择战略3,那么不论A作出什么选择,B的回应都达到纳什均衡,而在给定B会采取战略3来回应A的选择的前提下,开发是A的最优策略,因而A选择了开发。以上的分析方法,称为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只有当某一战略选择在每一个子博弈(包括原博弈)上都构成一个纳什均衡时,这一战略组合才是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
而前面提到的B的四种战略中,只有战略3在所有子博弈中都构成纳什均衡,所有这一博弈中唯一的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就是(开发,(不开发,开发)),即作为后行动者的B选择战略3,而作为先行动者的A选择开发。
注:在A选择开发时,无论B选择战略3或战略4,其结果都构成纳什均衡,而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法要剔除的,正是这种在特定情况下是合理的,而在其他情况下不合理的战略组合。
附件列表
故事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