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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插花花艺协会

中国插花花艺协会(CFAA)是由中国插花花艺界教学、科研、经营管理单位、插花花艺家和爱好者自愿联合组成,经国家民政部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成立于1990年,是具法人资格的国家一级协会,总部设在北京。
中文名
中国插花花艺协会
外文名
China Flower Arrangement Association
权力机构
会员代表大会
执行机构
理事会
成立时间
1990年
类型
国家一级协会

目录

中国插花花艺协会中国插花花艺协会

中国插花花艺协会其宗旨是:继承和发扬中国

一.研究中国插花花艺的历史、理论及发展方向。

二.普及插花花艺知识和技艺,举办各种类型的插花花艺讲座、培训以及展览,提高插花花艺水平。

三.开展插花花艺的学术交流活动,不断学习国内外的新知识、新技艺。

四.协调和推动插花花艺的科研、生产和应用。

五.有计划地编辑出版插花花艺方面的书刊资料。

六.积极参加国际插花花艺活动,弘扬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艺术。

七.承办政府及主管部门委托的其它任务。

组织机构

组织体系组织体系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工作。

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工作。

为协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下设办公室、展览部、文化事业部、培训部、开发部。

组织章程

协会活动协会活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会名称:中国插花花艺协会

(英文名称:China Association Of Flower Arrangement Art缩写:CAFAA)

第二条、本会性质:为继承和发扬中国插花花艺的优良传统,学习和吸收国内外插花花艺的有益经验,为创立具有中国民族特色,富于时代感的中国插花艺术,振兴中国插花花艺事业,促进两个文明建设,中国插花花艺界的科研、生产经营单位、插花艺术家和爱好者自愿联合而成的全国性的非赢利学术团体。

第三条、本会宗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本会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农业部和民政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遵守《农业部社团管理暂行办法》。

第五条、本会住所:北京林业大学园林学院(北京市海淀区肖庄 邮编100083)

第二章 业务范围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研究中国花艺的历史、理论及发展方向。

(二)普及插花花艺知识和技艺,举办各种类型的插花花艺讲座、培训以及各种展览,提高插花花艺水平。

(三)开展插花花艺的学术交流活动,不断学习国内外的新知识、新技艺。

(四)协调和推动插花花艺的科研、生产和应用。

(五)有计划的编辑出版插花花艺方面的书刊资料。

(六)积极参加国际插花花艺活动,弘扬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艺术。

(七)承办政府及主管部门委托的其它任务。

第三章 会员

第一条、本会的会员种类分为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种。

第二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本会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第三条、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颁发会员证书。

第四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由、退会自由。

第五条、会员履行以下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照规定缴纳会费。

(五)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六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书。会员如果一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七条、会员如果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一条、本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二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三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最长不超过五年)。因特殊情况须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四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五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七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八条、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五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第九条、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条、常务理事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十一条、本会的理事长(会长)、副会长(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理事长(会长)、副会长(理事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在核准的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格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犯、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对本会章程的修改,必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本会章程的修改,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送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有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是对1998年原章程进行部分修改后于2007年10月27日经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入会须知

协会活动协会活动
入会条件

1、承认中国插花花艺协会章程;

2、承诺履行会员权利和义务,按期缴纳会费;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由工商管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的插花花艺单位或个人、相关企事业单位及插花花艺爱好者,在本会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入会程序

1、申请单位填写《中国插花花艺协会团体会员登记表》一份,并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传真或邮寄至中国插花花艺协会办公室,也可通过本网站直接递交申请表,并将“单位营业执照”传真或邮寄至中国插花花艺协会办公室;个人会员填写《中国插花花艺协会会员登记表》附身份证复印件并1寸彩照2张,邮寄至中国插花花艺协会协会办公室;

2、中国插花花艺协会审核合格后,于一个月内以书信形式正式通知申请单位或申请人入会;

3、申请单位或个人在收到入会通知后一个月内上交当年会费及证书工本费;

4、中国插花花艺协会收到会费及工本费后,为申请单位或个人制作并颁发会员证书(会员证工本费10元)和证牌(团体会员牌证费400元),并从当月开始正式成为中国插花花艺协会会员。

服务内容

1、团体会员获赠《中国插花花艺》杂志(全彩版)一份;

2、在《中国插花花艺》杂志上刊登广告,享受8折优惠;

3、参加协会组织的展览、培训等各项活动享有优先权;

4、在中国插花花艺协会网站上发布和交流信息,享受8折的优惠;

5、优先参加协会组织的地区及国际间交流、选拔参加国际性大赛等其他活动;

6、免费信息咨询。

会费标准

团体会员会费为500元/年,个人会员会费50元/年(直接汇入协会账户)。

团体会员如需证牌另收工本费400元,只取证书交工本费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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