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工商业联合会
- 简称
- 四川省工商业联合会
- 筹建于
- 1953年6月
- 又称
- 四川省商会
- 类型
- 人民团体和民间商会
目录
四川省工商联(四川省商会)筹建于1953年6月,是中共四川省委领导的由工商界组成的人民团体和民间商会,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是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是四川省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组成单位之一。
根据2002年机构改革方案,机关内设办公室、研究室、会员处、经济处,联络处、维权处6个职能处室,共有干部职工53人。主要任务是团结、服务、引导、教育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提倡爱国、敬业、创新、守法、诚信、贡献,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自成立以来,四川省工商联始终围绕社会主义建设各个历史阶段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充分坚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紧紧将大批原工商业者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为贯彻落实党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工作部署作出了积极贡献。先后有几十名代表人士在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全国工商联、中国民间商会、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任代表、委员、副主席、副会长、理事等职,在省级人大、政协任代表、委员的代表人士约200名;市级人大、政协任代表、委员的代表人士逾2000名。
改革开放以后,四川省工商联切实发挥优势,积极参政议政,搭建各类平台,加强内引外联,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深入推进光彩事业并开展各项公益活动,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全力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受到省委、省政府充分肯定。
进入新世纪,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在全国工商联、省委统战部指导下,四川省工商联扎实履职,奋力作为,积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努力奋进。
当前,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已占据省经济总量半壁河山,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财税收入的重要来源、扩大就业的重要渠道、工业强省的重要支撑;全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队伍不断壮大、影响提升,示范效应日益明显,成为科技创新的实践者、富民兴川的建设者、构建和谐社会的参与者。
自“中央16号文件”、“中央25号文件”、“省委19号文件”下发和全国、全省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会议、中央、省委统战工作会议召开后,工商联迎来了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重视关心和全国工商联、省委统战部的支持指导下,省工商联牢牢把握“三性”,以促进“两个健康”为主题,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团结带领全省广大会员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塑造“川商”品牌,采取“四轮驱动”,致力“四者培育”,为全省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实现“两个跨越”持续作出积极贡献。
《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工商业联合会(四川省商会)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02]9号)对四川省工商联的职能职责有明确规定,如“四川省工商业联合会(四川省商会)是中共四川省委领导的由工商界组成的人民团体和民间商会,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是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将原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承担的引导私营经济发展的职能交省工商联”等。根据机构改革方案,四川省工商联机关内设办公室、研究室、会员处、经济处,联络处、维权处6个职能处室,近年又根据工作需要增设了宣教办、社扶办。此外,还依托各处室设立了信息中心和 “参政议政委员会”、“教育培训委员会”、“经济技术委员会”、“法律咨询委员会”、“海外联谊委员会”、“直属会员联谊委员会”、“女企业家商会”、“民营企业文化建设委员会”等。
承担的主要工作任务包括:
(一)参与省委、省政府大政方针及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的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参政议政。
(二)引导会员积极参加国家经济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促进社会全面发展。
(三)做好工商界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
(四)指导同业公会和行业商会等专业组织的工作。
(五)发扬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对广大会员进行团结、服务、引导、教育,提倡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六)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为会员提供有关证明,协调关系,参与调解经济纠纷。
(七)引导会员把自身企业的发展与国家发展结合起来,把个人富裕与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把遵守市场规则与发扬社会主义道德结合起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先富帮后富,走共同富裕的道路,热心社会公益亭业,积极参加扶贫光彩事业。
(八)为会员提供信息、培训、科技、管理、法律、会计、审计、融资、咨询等服务,帮助会员改进经营管理、完善财会制度、照章纳税,提高自身素质和生产技术、产品质量等。
(九)组织会员出国、出境考察访问,举办和参加各种对内对外展销会、交易会,帮助会员开拓国内、国际市场;增进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和世界各国工商社团及工商经济界人士的联系和灰谊,促进经济、技术和贸易合作的发展,协助引进资金、技术、人才。
(十)办好会办企业、事业。
(十一)承办政府交办和有关部门委托事项。
一、负责来文来函的登记、传送、督办;
二、负责发文发函的核稿、印制、传送和印章管理;
三、撰写大事记、年度工作总结;
四、协助开展机关党建、纪检、干部工作;
五、负责目标考核、信息、档案、保密等工作;
六、负责会议的后勤保障及官方网站维护;
七、负责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八、做好治安、信访、工会、离退休等日常工作;
九、做好联络、接待、协调等工作;
十、完成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一、牵头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发现先进、推出典型;
二、牵头做好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相关工作;
三、联系代表人士,掌握思想动态,反映社情民意;
四、参与指导企业加强党团、工会组织建设;
五、撰写执、常委会及西博会等相关材料;
六、起草民营经济年度发展分析报告;
七、指导基层工商联及行业商会调研工作;
八、完成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一、负责宣教思政工作,加强会员培训;
二、负责对外宣传,办好《新蜀商》会刊;
三、负责典型表彰,办好各类专项活动;
四、推进企业文化建设,构建工作平台;
五、抓好报刊发行;
六、完成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一、加强直属商会和基层工商联组织的建设;
二、发展、考评会员,建立会员信息数据库;
三、组织会员参加执、常委会议等相关活动;
四、培训基层工商联专职干部和代表人士;
五、协助做好代表人士政治安排;
六、评定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称号;
七、做好会费催缴工作;
八、评选工商联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九、完成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一、做好政策咨询、科技、融资、信息、会展、商务等经济服务工作;
二、负责“西博会”相关工作;
三、搭建“走出去”平台,组织民营企业参加国内外经贸活动;
四、组织民营企业参与光彩扶贫和社会服务工作;
五、负责民营企业申报全国工商联科学技术奖工作;
六、负责引导民营企业加强品牌和质量工作;
七、负责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和光彩事业统计工作;
八、完成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一、加强与国(境)外工商社团及其驻华机构的联系和交流;
二、帮助民营企业开展涉外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出国(境)考察、出席会议等;
三、积极为民营企业参与国际合作交流提供服务;
四、负责本单位外事工作,做好涉外教育和管理工作;
五、指导基层工商联和行业商会开展对外联络工作;
六、完成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二、反映会员诉求,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合法权益;
三、参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
四、参与仲裁和调解工作;
五、起草、解释本会法律文书;
六、指导基层工商联和行业商会的法律服务工作;
七、完成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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