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勒公债理论
约翰·斯图亚特·穆勒(1806 - 1873年)将公债看成是筹集财源以供给战费或其他非生产性支出的手段。他认为公债是从资本中取出来的借款,因而必将使国家贫困。但另一方面,他也认为如果以公债为财源而实施大型财政支出计划时,尽管是非生产性支出,也谈不上国家财富和资源的减少,相反则迅速增大了财富和资源,而对国家起了繁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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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而言之,穆勒认为政府举债将削弱资本的力量,但并非完全反对公债制度。这是因为,穆勒所处这一时期正是英国自由资本主义的成熟阶段,国内开始出现了日益增多的过剩闲置资本,公债为过剩资本的使用提供了一条出路。
为适应资本的这一变化,他尽管还保留了一定的公债有害的看法,但已与古典经济学派的公债有害论立场产生了很大的距离,开始赞同在存在过剩闲置资本的前提下发行公债的主张。由此可见,穆勒既沿袭了古典学派的公债思想,也吸收了时代的要求,通过修正古典沉浮的公债理论,使自己的理论与时代要求相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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