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县教育委员会
- 中文名称
- 梁平县教育委员会
- 属性
- 县政府工作部门
- 地址
- 梁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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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梁平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履行县委规定的职责,与梁平县教育委员会合署办公。
唐诗雷(教育工委书记)主持县委教育工委全面工作。分管党建、组织、统战、职称评聘、教师资格认定、干训、师训、退管、精神文明建设、妇女、计生工作。分管联系组织人事科(职称评聘、教师资格认定、干训、师训、退管)、教育工会(精神文明建设、妇女、计生)、县教师进修学校、退教协。
常金亮(教育工委委员、教委副主任兼县教师进修学校党总支书记)分管机关文秘、机要、保密、档案、后勤、教育宣传、信访、法制、安全、稳定、教育行政执法、干部人事、教仪电教、教育信息网络建设、工会工作。主持县教师进修学校党总支工作。分管联系办公室、安稳办(信访办、教育行政执法大队)、组织人事科(干部人事)、教育信息与技术装备中心、教育工会。
张云屏(教委副主任)分管财务、学校基本建设、后勤服务管理、校舍(场地设备)安全、教育救灾、教育经费结算、学生资助、招投标工作。分管联系规划财务科、教育服务中心、教育经费结算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谭尚前(教育工委委员、教委副主任)分管基础教育、学校德育、学校团队、体育卫生艺术、教育质量监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社区教育、行政审批、教育招商引资、教育科研、语言文字、大中专招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关心下一代工作。分管联系基教科(语委办)、职成科(行政审批科、县民办教育科)、招办、教科所、教育学会、关工委。协助周刚同志分管教育督导工作。
黎小金(教育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分管纪检监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协助周刚同志分管教育审计工作,协助唐诗雷同志分管妇女、计生工作。分管联系纪检监察科。
(一)增加学生资助管理职能,对各类学生生源地贷款入学工作进行管理。
(二)加强学校房屋质量监管和教育行政执法职能。
(三)取消已由国家、重庆市和本县依法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四)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开展平安校园、健康校园、绿色校园、数字校园、人文校园建设。
(二)编制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研究确定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监督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负责教育统计、信息工作。
(三)统筹管理全县基础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
(四)组织和指导全县教育体制改革,完善教育管理体制,指导、规划中小学校的布局结构调整,审核、报批完小(含镇乡成人学校、中心幼儿园)以上学校和审批村级小学、成人学校以及社会力量办学学校的设置、撤销、调整、停办、更名和合并。
(五)统筹管理财政预算安排的全县教育经费,指导、协调镇乡和有关部门做好对教育税费的征收和对教育的财政收入,按规定做好教育经费的筹措、管理和使用,管理和指导本系统财务、会计和内部审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决定学校公用经费定额和代收费标准。
(六)主管全县的教师工作,对本系统的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按县委有关规定办理。规划实施教师队伍的培养、培训和建设工作,组织教师参加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负责实施本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面管理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科技教育、环境教育等工作,负责中小学县级优秀学生审批。
(八)统筹管理小学、初中、高中和职高的招生、考试工作。
(九)拟定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的招生计划和成人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指导学校对各类学生的考评鉴定,管理初中学历证书和有关培训证书的发放工作,协助市教委做好高中阶段学历证书的发放工作。
(十)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搞好"三教统筹",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和劳动者综合素质的提高。
(十一)负责对各类学校的国有资产进行宏观管理,指导全县学校校舍、设施建设及教育技术装备和图书资料配备等工作。
(十二)管理、指导勤工俭学、学校后勤改革和安全稳定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对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教育工作的督导工作和对各学校的督导评估工作。
(十四)管理全县语言文字工作,归口管理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十五)按照县委要求做好教育系统党建工作。
(十六)做好本系统党纪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管理、指导教育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七)指导系统工会、共青团和妇女组织等群团工作。
(十八)挂靠管理梁平县大学中专招生办公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十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办公室
(二)基础教育科(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三)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行政审批科、民办教育科)
(四)组织人事科
(五)规划财务科
(六)纪检监察科(信访科)
(七)法制安全科
(八)督导室(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梁平县教育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2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教委教育工委书记、副书记、纪工委书记按有关规定配备;科室领导职数8名。
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2名。
(一)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县教育委员会等部门拟订;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育委员会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咨询服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宜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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