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梁县教育委员会
- 中文名称
- 铜梁县教育委员会
- 地点
- 铜梁县
- 属性
- 非盈利
- 性质
- 组织机构
目录
2.编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计划;指导、监督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负责教育统计、信息工作。
3.统筹管理全县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
4.管理、指导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学生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
5.统筹管理全县教育体制改革,指导、规划中小学校的布局结构调整;按管理权限审批或初审报批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设置、撤销、调整、停办、更名、合并;指导、管理各类学校校舍设施建设、图书资料及教育技术装备等工作。
6.组织、指导全县教育教学改革、课程教材建设、教育教研科研及现代教育技术推广应用工作。
7.主管全县教师工作。管理、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教职工的考核、职评和奖惩、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工资福利、机构编制和人事调配等工作;认定教师资格,负责教育系统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和人才的培养、开发、引进、交流工作。
8.管理和指导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工作。
9.归口管理全县的学历教育。统筹管理大中专的招生考试和自学考试工作;统筹管理高中及以下有关学历证书和培训证书的发放。
10.协助县财政部门对教育经费进行管理、指导,参与教育经费的审核监督,会同财政部门安排教育经费及其经费的预算、决算工作。归口管理国内外对教育系统的教育援助。
11.指导勤工俭学、学校后勤改革和安全保卫工作。
12.管理、指导全县的语言文字工作,归口管理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13.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文书档案、行政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及新闻发布、网络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承担信息中心、政务值班、机关退休干部管理、教育社团管理;负责统战宗教、计划生育、爱国卫生、对口支援、联系乡镇、对外交流合作等综合性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承办教育工委、教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所属单位党建工作、群团工作、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承办教育工委、教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管理权限内干部的培养、教育、考察和任免工作;负责教师招聘安置、资格认定、常规管理、绩效考核、表彰奖励、职称评聘、岗位设置、继续教育、工资福利、个人档案、机构编制、人事人才、聘用合同管理工作;承办全县教职工的干部年报、工资年报、工伤认定、伤残鉴定调查工作;负责办理教职工请假、退休、丧葬抚恤、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工作;管理和指导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承办教育工委、教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承担学校德育、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管理指导工作;指导学校健康教育、卫生保健和防疫工作;组织学生的体质健康监测;指导学校艺术教育和课外文娱艺术活动;指导学校体育教学;组织、管理学生体育运动竞赛和艺术比赛;负责特色和示范学校的创建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国防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宣传和依法行政工作;承办教育工委、教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规划、管理、指导全县公办普通小学、初中、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学校的设立与撤并、招生、学籍、教材征订、课程计划、教育教学、考试、学历文凭发放、考核评价、特色和示范性学校建设以及民族教育、人口教育、环境教育、信息技术教育、科普教育,负责九年义务教育推进工作,负责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承办教育工委、教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管理、指导全县学前教育。负责制定并实施全县学前教育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学前教育机构设立、变更、终止的审批,指导学前教育机构保育、教育、教研科研、培训、教材征订、考核评价等工作,承办教育工委、教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指导全县教育系统预算内外教育经费的管理、使用和监督、审计工作;编制机关经费的预算和决算;负责教育系统招生计划的下达以及统计工作;指导勤工俭学、校办产业的发展,汇总统计报表;指导学校后勤改革总体规划、政策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捐赠和扶贫慰问工作;承办教育工委、教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指导中小学校舍修建、维护,并对校舍修建的质量和经费的筹集使用进行指导和监督;承办教育工委、教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规划、管理、指导、协调全县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社区教育和各级各类民办教育,负责上述学校(教育机构)的设立与撤并、招生、学籍、教材征订、课程计划、教育教学、考试、学历文凭发放、考核评价、特色和示范性学校建设,负责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巩固提高工作,承办就业、再就业工作,负责重庆广播电视大学铜梁工作站工作,承办教育工委、教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指导、检查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工作;负责纠正教育系统行业不正之风,受理干部、职工申诉、控告,承办教育系统纪检监察案件;负责教育系统信访工作;监督教育系统行政审批工作;承办教育工委、教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机关安保工作;预防、掌握、处置、控制教育系统各类安全、稳定突发事件;指导协调教育系统建立健全学生意外伤害保障机制和学校安全防范体系;负责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宣传教育;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的督查和考核评估;负责教育系统安保人员的管理工作;承办教育工委、教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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