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工商业联合会
- 名称
- 佛山市工商业联合会
- 又称
- 佛山市总商会
- 成立时间
- 1953年
- 类型
- 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
目录
佛山市位于广东省珠江三角洲腹地,北连广州,南近港澳,现辖禅城、南海、顺德、三水、高明五区。佛山,历史上曾以其发达的手工业、商业和深厚的文化基础而成为中国“四大名镇”之一,历来商贾云集、物流畅顺。改革开放以来,佛山经济和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民营经济逐步发展成为推动佛山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是佛山区别于其他城市的主要特征和优势所在。
佛山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就是活跃在这块宝地上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佛山市工商业联合会成立于一九五三年四月二十日,一直以来,工商联历届执行委员会坚定不移跟党走,老道怀、
第一条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及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的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
第二条密切与会员的联系,畅通反映意见建议的渠道,表彰宣传他们中的先进典型,做好工商界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
第三条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
引导会员共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扬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自觉地把自身企业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把个人富裕与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把遵循市场法则与发扬社会主义道德结合起来,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引导会员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致富思源、富而思进,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热心公益事业,投身光彩事业。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支持企业党建工作和工会建设。
第四条引导会员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能源资源节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建立和谐劳动关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范经营、照章纳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第五条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参与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
第六条为会员提供培训、融资、科技、法律、信息咨询等服务,提供对内、对外经贸交流服务,提供公共关系沟通协调服务,帮助会员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七条增强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工商界人士的联系,开展促进经贸合作和促进祖国统一的工作;增进与国外工商社团的交往,为国家扩大对外开放、企业走向国际市场服务。
第八条加强自身建设,体现特色,提高履行职责和发挥作用的能力,增强凝聚力。
第九条依法加强会产管理。
第十条承办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事项。
负责综合协调、大型会议或活动的策划筹备、参政议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考察、推荐工作;负责党委、政工、人事、劳资、文秘、档案、财务、车辆、物业管理、工会、计划生育等工作。
负责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了解和掌握基层工商联的组织建设状况和代表人士的基本情况,指导和管理基层商会、行业商会,发展新会员,逐步扩大非公有制经济积极分子队伍,对会员进行“团结、帮助、引导、教育”,引导他们“爱国、敬业、守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负责对会员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问题进行调研,掌握会员所需,及时编发信息、反映情况,密切联系会员,做好牵线搭桥工作;开展与港、澳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和海外的工商社团及工商界友好人士的联络工作,发动会员积极参加相关的经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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