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工商业联合会
- 名称
- 株洲市工商业联合会
- 成立时间
- 1953年5月
- 又称
- 株洲市商会
- 类型
- 人民团体和民间商会
目录
工商业联合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统战性为主,兼有经济性、民间性的人民团体和民间商会,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是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也是对外开放、民间交往的一条重要渠道。现阶段工商联的主要工作对象是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其工作方针是“团结、服务、引导、教育”,肩负着团结、教育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培养一支拥护党的领导,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分子队伍,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任务。
1953年5月,株洲市工商业联合会成立。 目前,9个县(市)、区工商联组织已全部建立,并成立了温州商会、泉州商会、五金机电商会、汽车行业协会等52个直属行业商(协)会及分会组织。
2010年,株洲市工商联积极贯彻落实省联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加快发展、加强自律、完善职能、规范管理”的要求,把加强执常委队伍建设、发展行业商(协)会、优化会员结构作为组织工作的主要任务,通过建立领导、考评、联动、督导、激励等五项机制,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推动组织工作迈入健康发展轨道。
2015年,全市新增会员1569个,其中团体会员58个、企业会员567个、个人会员971个,截止12月底,株洲市、县(市区)两级会员总数已达11113个。全市乡镇和街道办事处中,商会组织由39个增长到85个,其中,城市四区和醴陵市、株洲县的乡镇街道基层商会组建实现100%全覆盖,天元区和醴陵市工商联分别被评为全国和全省“五好”县级工商联。
(1)负责内外联系及综合协调工作,保证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
(2)负责内部管理制度、有关文件的起草、实施和督查;
(3)负责机关人事劳资、政工、政绩考核等工作;
(4)负责机关行政后勤服务、财务工作;
(5)负责机关文书档案管理及机要保密工作;
(6)负责机关计划生育、治安保卫、来信来访和对外接待等工作;
(7)负责办理本机关干部和会员企业出国出境人员的政审手续;
(8)负责车辆管理工作;
(9)完成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会员发展、管理和服务工作;
(2)指导县市区工商联(商会)、行业及异地商(协)会组织建设;
(3)负责执、常委和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的联系、考察和政治安排及评先的推荐工作;
(4)负责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相关信息收集、资料整理及统计工作;
(5)牵头组织执委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等重要会议及年度老板活动日等有关会员活动;
(6)负责对原工商业者慰问及困难补助工作;
(7)牵头组织会费的收取工作;
8、完成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为会员提供政策、行业、市场、人才、专家顾问等服务;
(2)负责与境内外商会组织联系、联络,收集整理有关信息,组织会员举办或参加各种展览会、交易会、研讨会和境内外商务考察活动;
(3)做好招商引资工作,为引进资金、技术、人才和扩大劳务输出提供服务;
(4)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非公企业的质量技术监督、重点项目申报、推优创牌、财政扶持等经济服务工作;
(5)做好“万企联村、共同发展”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工商联系统“光彩事业”工作,引导会员积极参与扶贫助学等社会公益事业;
(6)负责非公企业维权部、民营企业投诉中心工作,做好仲裁、司法调解、法律服务等工作,反映会员企业意见、建议,帮助会员协调关系、调解纠纷,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7)完成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并负责本会网站的管理;
(2)负责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教育培训工作,做好非公经济人士到各级党校、高校、社院学习的选送工作;
(3)负责综合调研、参政议政工作,以及执常委会工作报告、综合汇报材料等重要文稿的起草;
(4)负责组织座谈会、恳谈会、报告会、联谊会、论坛等活动;
(5)负责编写会刊,组织征订并协办好上级工商联有关刊物;
(6)负责信息的收集、报送等工作,积极向各种媒体投稿,负责会员企业信息员队伍建设及联谊活动;
(7)负责推动企业文化建设,加强企业间的文化交流和制度创新;
(8)完成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指导和组织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指导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
(3)负责本会直属会员单位党建工作,指导和检查直属会员单位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
(4)负责指导和支持直属会员单位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5)负责指导非公经济组织开展创先争优等有关活动;
(6)完成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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