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工商业联合会
- 名称
- 长沙市工商业联合会
- 简称
- 长沙市工商联
- 又称
- 长沙市商会
- 成立时间
- 1952年9月
目录
工商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是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工商联工作是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和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具有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有机统一的基本特征,以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为工作主题。
长沙市工商业联合会于1952年9月成立,是长沙市工商界人士组成的具有参政议政功能的人民团体,又称长沙市总商会。本会机关内设7个职能处室以及长沙市光彩事业推动委员会办公室、长沙市总商会会员服务中心等服务机构。 截至2017年12月底,全市共有工商联会员28595个,共有商会组织318个。长沙市工商联与欧、美国家和港、澳、台地区及境内共187个商会组织结成友好商会。
近年来,本会围绕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参政议政,为党委和政府决策建言献策;探索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履行商会职能,开展对外联络工作,为我市招商引资牵线搭桥;拓宽服务领域,为广大会员和工商企业提供维权、融资、出国(境)审批、技术监督、法律仲裁、信息咨询、职业介绍、管理培训以及组织参加各种经济活动等项服务。
随着我国加入WTO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工商联工作任务越来越重,地位越来越高,作用越来越突出。我们真诚希望扩大与国内兄弟省、市工商联及台、港、澳和国外工商社团、工商界人士的合作与交流,成为广大工商界人士真诚的朋友。
长沙市工商业联合会领导班子
主 席:彭继球
党组书记兼第一副主席:丁 文
副 主 席:张明刚、刘立红、田桂元、
马 晓(兼)、孔朝阳(兼)、毛 铁(兼)、王聪球(兼)、刘祥华(兼)
朱红玉(兼)、汤国华(兼)、吴学愚(兼)、沈 科(兼)、陈志强(兼)
周晓州(兼)、周晓辉(兼)、周新华(兼)、罗 伟(兼)、罗丽芬(兼)
姜学军(兼)、唐未德(兼)、梁 伟(兼)、盛 波(兼)、黄文宝(兼)
彭红娜(兼)、戴立忠(兼)
秘 书 长:李 俊
长沙市总商会领导班子
会 长:彭继球
第一副会长:丁 文(兼)
副会长:张明刚、刘立红、田桂元、
王巨涛(兼)、王藏兵(兼)、邓南方(兼)、付 超(兼)、刘 丽(兼)
刘英姿(兼)、孙昌军(兼)、辜显旺(兼)、张聚东(兼)、李天赐(兼)
李志兵(兼)、李雅璇(兼)、邹永新(兼)、陈 露(兼)、陈明星(兼)
陈细和(兼)、周 宇(兼)、易敬平(兼)、罗 晓(兼)、罗碧波(兼)
郑小平(兼)、柳 植(兼)、段军如(兼)、钟自敏(兼)、唐 靓(兼)
夏志宏(兼)、陶 明(兼)、黄 韬(兼)、黄建龙(兼)、黄晓丹(兼)
彭孟武(兼)、曾 左(兼)、蔡跃武(兼)、谭建钢(兼)、谭振明(兼)
潘俊钢(兼)、霍浩淼(兼)
秘书长:李 俊
1、协助会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为会领导和机关各处室搞好服务,确保机关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2、负责联系区、县(市)工商联,做好与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对口联系工作。
3、协助秘书长做好全市工商联工作会、全体会长会、会长办公会及有关重大活动和会议的组织安排。
4、负责财务、资产、印章、档案管理和机要工作。
5、负责车辆管理及调度安排。
6、负责机关综治及安全保卫工作。
7、负责机关和会馆、门面租户的计划生育工作。
8、负责会馆及门面招租及管理工作。
9、负责处理会办企业遗留问题。
10、负责本会宿舍的有关管理工作。
11、负责机械制造行业活动组、电子信息科技行业活动组的联系、组织工作。
12、完成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会员发展工作,建立会员电子档案,完善会员发展的基础工作。
2、负责市级行业商会的组建与管理工作。指导区、县(市)工商联建立和管理行业商会、乡镇分会、街道分会。
3、负责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考察、推荐工作。
4、指导全市工商联系统妇委会(女企业家商会)工作。
5、负责会费收缴工作。
6、做好原工商者的政策落实和走访、慰问工作。
7、负责会员出国出境的审批工作。
8、负责组织市工商联界别政协委员开展有关活动。
9、负责餐饮娱乐食品行业活动组的联系、组织工作。
10、完成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经济服务和对外联络工作。
2、负责与海内外工商联、商会、工商社团以及工商界知名人士保持经常的联系,组织开展有关活动。
3、负责组织出国出境考察活动。
4、组织会员举办或参加各种展销会、交易会等经贸活动,协助政府及会员企业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会员企业提供人才、会计、审计、质监、融资、咨询服务。
6、负责动员会员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负责指导示范点的工作。
7、负责"光彩事业"有关工作,及时统计和上报光彩事业的数据。
8、负责文化医疗教育行业活动组、商贸行业活动组的联系、组织工作。
9、完成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负责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报道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及工商联系统干部队伍中的模范人物和先进事迹,宣传报道全市各级工商联的重大会务活动。
2、负责办好会刊《长沙工商联通讯》,不断提高会刊质量,丰富会刊内容,扩大会刊信息量。
3、负责工商联主题活动的宣传策划工作。
4、负责建立表彰机制,树立表彰品牌。
5、负责组织或协助组织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有关培训、报告会、论坛等活动。
6、负责组织本会举办的企业文化建设活动。
7、负责向上级相关部门报送信息,确保按质按量完成信息报送任务。
8、负责指导会员企业创建文明单位的工作。
9、负责教育培训委员会、民营企业文化建设委员会的联系、组织工作。
10、负责本会局域网站的建设与管理。
11、完成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本会调研工作,提出计划,组织调研,撰写调研报告。
2、负责组织和撰写本会提案,《社情民意》稿件的征集、撰写、存档、答复件意见反馈等工作,负责完成市政协大会发言等有关参政议政工作文字材料。
3、负责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状况的信息收集与综合,做好年度全市非公有制经济情况分析,发布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报告。
4、负责起草本会工作总结、计划及执、常委会、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和其它综合性会议的领导讲话。
5、负责《长沙年鉴》中有关工商联工作史料的编撰工作。
6、负责参政议政委员会和建筑房地产行业活动组的联系、组织工作。
7、完成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举办法律知识讲座,为会员提供法律、法规咨询服务。
2、与政法、纪检等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制度,构建非公有制企业维权工作体系。
3、及时反映协调解决会员遇到的侵权问题,做好会员维权个案的处理和跟踪落实工作。
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非公有制企业的经济仲裁工作,调解会员商事纠纷。
5、接受对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行为的来信、来访,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有关投诉。
6、搞好对非公有制经济权益侵犯的调查研究,及时向市委、政府反映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中存在的问题。
7、定期举办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的系列主题活动,提高会员的维权意识,引导广大会员通过正确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8、负责"特约四员"的归口管理工作。
9、负责法律委员会和农业产业化企业活动组的联系、组织工作。
10、完成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协助党组抓好机关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相关工作。
2、负责组织会机关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
3、负责会机关的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4、负责指导会员企业开展党建工作。
5、负责机关干部的考勤、考核及各处室年度工作目标管理的考核工作。
6、负责办理机关人员岗位变动、人事任免及招聘、退休等手续。
7、负责办理机关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及社保、医保、劳保福利等具体工作。
8、负责机关工、青、妇及关协的工作。
9、完成会领导及办公室的其他工作。
1、负责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定的贯彻落实。
2、负责加强党组织的思想、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指导支部工作。
3、负责加强党总支自身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负责机关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
5、负责组织召开机关党员组织生活会。
6、负责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
7、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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