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0] 分享 评论[0] 编辑 分享到 腾讯微博 开心001 人人网 新浪微博 QQ空间 微信 印象笔记 刘宜清 原任中国工商银行湖南省分行党组书记、行长。1998年3月退休。他因收受他人贿赂于1998年5月3日被捕。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8年12月2日以受贿罪判处他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 姓名 刘宜清 性别 男 出生日期 1937年 籍贯 湖南湘乡 毕业院校 中国人民大学 学位 大学 目录 受贿罪 案件脉络 2003年11月11日 刘宜清:女色使我晚年“不清” 2007年5月21日 囚子——中国工商银行湖南省分行原党组书记、行长刘宜清狱中采访纪实 附件列表 下载次数:0 0 故事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故事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王琦 下一篇 崇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