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库-中国往事  > 所属分类  > 
[0] 评论[0] 编辑

浦东新区教育局

浦东新区教育局是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之一。
中文名称
浦东新区教育局
英文名称
Pudong District Bureau of Education

目录

浦东新区教育局浦东新区教育局
  1、贯彻执行有关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新区实际情况,拟订、执行年度计划、具体实施办法和有关补充规定的组织机构。

2、根据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新区教育、体育发展规划;协助本区街道、镇综合平衡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计划;参与新区总体规划的制订和各开发小区、街道、镇发展规划的制订和审核。

3、协调各有关部门,统筹、规划、领导、管理新区教育、体育事业及其发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本区教育、体育事业系统内的资产、资金、财务、基建、人事等工作。

4、统筹规划和管理本区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终身教育等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教育综合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5、指导本区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学校的环境治理和安全工作。

6、统筹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以职业道德为核心的建设工作;宏观管理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协调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组织实施工作;统筹管理学校招生工作、学籍管理工作。

7、指导和检查全区体育工作,推进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统筹规划本区竞技体育运动项目的设置与布局,指导协调体育竞赛工作。

8、指导推进青少年体育和加强体教结合工作,研究和指导优秀运动员队伍的建设,加强体育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

9、组织本区各项教育、体育事业的科学研究。总结、推广所辖各级各类教育、体育事业的工作经验。

10、依法审批、核发在本区内申办各项教育、体育事业的行政许可,参与有关社会事业项目的会审。

11、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相关工作。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分工

1诸惠华
 

办公室

主任:高国忠;

副主任:黄天明

主要职能:

负责综合协调和各项服务工作,承担教育局各处室工作的综合协调,办理教育党工委和教育局日常文秘、行政等事务工作。

负责文书处理、文件起草、公文收发、档案管理、机要保密、会务安排等工作,统筹安排教育党工委和教育局领导的一周工作日程,负责协调、组织全局性的大型活动。负责与区级有关部门联络工作,负责上级领导的接待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和社会稳定工作。

负责教育党工委和教育局系统信息的收集、处理、传递、报送和对外宣传,以及负责信息化工作的管理、协调、指导等工作。

负责局系统重大教育、体育新闻发布,组织和协调国内外媒体对教育、体育活动的采访报道。

负责局各项法制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应诉工作。

协助教育党工委和教育局领导开展调查研究、政策研究,负责课题工作。

承担新区、教育党工委和教育局领导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批件或交办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

负责教育党工委和教育局领导及局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后勤、生活服务工作以及局机关车辆管理。

负责安排外宾接待、对外交流、公派出国人员管理。指导基层单位的各项外事工作。

负责局机关安全保卫、保密工作。管理、指导局属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干部人事处

处长:庄沈芳

主要职能: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规定和教育党工委的要求,负责本系统区管干部和其他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局属公务类事业单位和教育、体育系统基层单位相当于副处级的干部;负责尚未明确机构级别的局属公务类事业单位和其他列入教育党工委直接管理的基层单位主要负责干部。

负责后备干部(管理干部和专业技术干部)的推荐、考察、选拔、培养等工作。

承担本系统所管干部的出国政审工作。

负责本系统所管干部的档案建设和管理工作。

负责本系统老干部管理工作。

制定本系统人才培养计划,负责管理干部和专业技术干部培养的各项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结构情况的调研,有计划地组织引进专业技术人才。

承担所辖各级各类学校的干部培训和师资队伍建设。承担本区内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并对学校聘任与聘后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指导。

负责本系统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及家属的安置工作;按照国家有关人事制度、本区人事调动规定和本系统人事调动程序,负责常规人事调动工作。

在本区编制办公室的领导下,负责本系统各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的审核和报批工作。

负责本系统各单位工资基金的审核工作;负责本系统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和晋级等方面的审核、管理工作;负责日常调进、调出人员的工资的审核、转移工作。

负责本系统离退休、退职人员的审批工作。

负责本系统人员的福利及疗休养管理工作。

负责本系统人事信息的收集、整理、维护及信息的计算机标准化管理;负责本系统人事方面的统计、报表工作。

负责本系统奖惩的指导工作。

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计划财务处

处长:路玉钢

副处长:张剑成、倪惠荣

主要职能:

编制局属单位年度部门预算计划和专项资金滚动计划,安排落实预算内、预算外各项事业经费。

编制局系统中长期规划、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平衡、安排、落实各项建设资金。

拨付正常、专项、基建经费等各类资金,并配合本区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财政性预算外资金使用情况及编制财务预算和决算。

对用财政性资金购置设备和承发包工程,按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和建设工程招投标办法进行管理。

负责基层单位购置专控商品的审核及相关工作。

审核、报批基层单位的有关收费标准,并配合物价部门检查执行情况。

组织、协调各处室以及指导局属单位开展统计工作。

受理局系统基层单位用各类资金安排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立项申请,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项目的审批和报批手续。组织竣工决算,落实财政拨款项目的审计及资金核销工作。

组织和协助组织局系统财会、统计等专业人员的业务进修和培训工作。

协调住宅建设公建配套中涉及教育、体育等配套设施建设的有关事项。

指导局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群处

处长:刘国庆;副处长:李春兰(兼机关党委副书记)、余献龙

主要职能:

指导、协调教育党工委管理的党组织的基层组织建设与管理。负责基层党组织的创建、变更与撤销。指导、督促基层党组织按规定开展换届改举、民主生活会、党务公开等活动。负责落实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达标创优"活动。协助干部人事处做好基层党务干部的调整任免工作。

负责了解本系统党员的思想状况,做好党的宣传教育和思想工作。负责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与培训、党员组织管理、党员组织生活、党员民主评议等工作。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训与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负责本系统党内统计及党员状况调研工作。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负责党建信息化工作。组织党建研究活动,指导基层党组织党建创新工作,总结推广本系统党建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本区机关党工委、教育党工委以及机关党委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教育党工委、教育局领导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负责局系统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战工作,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战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基层开展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精神文明和统一战线工作。

负责局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思想政治调研活动,及时了解反映干部职工思想动态,探索新时期下思想政治工作的活动载体和方式,组织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开展形势任务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思想道德教育、法制宣传教育。

负责局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协调文明单位行业创建工作,指导开展基层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具体落实两年一轮的市、区级文明单位、局创建文明单位先进集体的申报、评定工作。负责局系统的职业道德建设,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及时宣传弘扬先进典型、先进事迹。

负责机关内部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关加强作风建设,加强机关工作人员作风教育,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负责教育党工委和教育局党政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的年度计划和安排落实,指导直属单位中心组学习,负责基层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理论建设。

负责局系统统战日常工作,做好各级各类统战对象基本情况的信息收集与整理,加强统战对象动态管理。

负责局系统党外人士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物色、培养、推荐工作,协助干部人事处重点做好局系统重点单位领导班子党外干部选配工作,及时推荐重点单位党外干部后备人选。

负责协调局对台工作,开展对台形势教育、政策宣传,做好对台日常工作事项。

负责与民主党派浦东区委、新区知联会、侨联、台联、民族联有关部门的联系,互通情况,形成工作合力。

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和妇女工作等群众组织,支持其依据各自章程独立开展工作。

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察、审计室

纪委副书记、监察审计室主任:宣鹤鸣;

主要职能:

负责履行局属行政监察工作职能,具体承办专项治理等方面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对本区教育、体育系统各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依法实行内部审计,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对局领导负责并报告工作。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维护财经纪律,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廉政建设。

对所属单位预算内、预算外专项资金进行审计,监督资金的管理和实际使用。

对所属单位财务收支、经济效益、经营者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监督。

对所属单位的财经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对所属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非经营性资产安全完整进行审计、监督。

对所属单位捐资助学资金的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对所属单位学校进行审计工作,做好委托社会审计的管理工作。

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和健全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必需的审计人员。

指导和监督局系统有关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依法进行审计工作。

组织内部审计人员学习业务技术,并对其进行考核与奖励,维护所属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的合法权益。

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激励审计人员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性,保证审计队伍的相对稳定。

承办新区纪委、教育党工委交办的其它事项。对领导交办的其它审计事项进行审计调查。

基础教育处

处长:赵连根;副处长:周建明、陈斌

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基础教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根据本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结合本区实际,拟定和实施本区基础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依法对本区基础教育事业进行宏观管理、监督、指导和协调。

指导学前教育的保育、教育工作和中小学的教育工作,负责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指导基础教育教学管理、现代教学技术应用。

领导和管理本区基础教育中介机构和事业单位的各项业务工作。组织、协调本区基础教育阶段学校的教育督导和评估。

负责本区基础教育阶段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协助上级招生部门完成其他各类学校的招生。

组织本区基础教育阶段的教科研活动,指导基础教育阶段教育教学改革,提出本区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方案,总结推广本区基础教育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

承担对境外机构和个人在本区合作办学以及在本区举办民办学历教育机构的咨询、审批和管理等工作,并在业务上进行指导。

协助局综合部门做好基础教育系统的组织、人事、经费使用和财务项目等工作。

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职成教处

处长:乐蕴韬

主要职能:

宏观管理和指导本区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社区教育工作。

制定并实施本区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社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领导和管理本区职成教系统中介机构和事业单位的各项业务工作。组织、协调本区职成教系统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督导和评估。

组织本区职成教教科研活动,指导职成教阶段教育教学改革,提出改革方案,总结推广本区职成教教育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

承担对境外机构和个人在本区合作办学以及社会力量在本区举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咨询、审批和管理等工作,并在业务上进行指导。

协助局综合部门做好职成教系统的组织、人事、经费使用和财务项目等工作。

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德育处

处长:盛文萍

主要职能:

综合管理本区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工作。制订有关加强德育工作的规划和政策,负责德育工作中重大问题的调研和实践。指导学校德育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开展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指导学校校园文化建设。

管理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学生卫生保健、艺术教育和科普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国防教育、民防教育、学生军训,指导区级学校艺术团体,协调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参加体育竞赛、艺术交流和科普活动。监督学校饮食卫生。

承担本区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等的管理服务工作。

对本区各级各类教师、国家公务员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和管理服务。对本区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街道、镇提供规范用字政策咨询和管理服务。

组织本区各级各类学校德育、心理和体卫艺科等教科研活动,指导教育教学改革,提出改革方案,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

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体育处

处长:马春馥;副处长:张永官刘颀

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有关国家和本市有关体育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根据本市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结合本区实际,拟定和实施本区体育事业规划和年度计划。依法对本区体育事业进行宏观管理、监督、指导和协调。

贯彻、实施《奥运争光计划》,负责业余训练,培养体育人才。抓好少儿体育学校和体育项目重点学校训练工作,并做好教练员的考核评估和培训工作。逐步建立体育科研机构,培养体育科研人才,提高科学训练水平。会同德育处等有关部门抓好学校体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级各类体育俱乐部的管理、协调。

认真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组织、指导、协调本区群众体育工作,负责区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统筹社区健身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健全本区群众体育工作网络。

负责本区体育场、馆(校)的规划、建设、管理。

领导和管理本区有关体育中介机构和事业单位的业务工作。

负责本区体育市场、中介机构的管理与协调。

研究、制订本区体育竞赛制度与工作计划,负责综合平衡本区体育竞赛工作,指导基层体育竞赛工作。

负责裁判员的组织、管理、培训、考核和裁判技术等级的评定工作。负责运动员等级的审定及推荐上报工作。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组织、管理、培训、考核和等级评定工作。

负责组织开展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的攻关和科研成果的审查、鉴定和推广应用。

协助局综合部门做好体育系统的组织、人事、经费使用和财务项目等工作。

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件列表


0

故事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故事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上海市杨浦职业技术学校    下一篇 卡尔·乌斯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
  • 友情链接:
  • 中原企业家
  • 华锐社区
  • 法学学习
  • 故事库
  • 舆情信息
  • 郑州商业观察
  • 美丽中国
  • 药食同源
  • Lovely China
  • 纯欲天花板
  • 留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