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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教育委员会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门头沟区机构改革方案》,设立北京市门头沟区教育委员会(简称区教委),与中共北京市门头沟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简称区委教工委)合署办公。区委教工委是本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干部管理工作的区委派出机构。区教委是负责本区教育事业的区政府工作部门。
中文名称
北京市门头沟区教育委员会
地点
北京市
负责指导
本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
属性
委员会

目录

北京市门头沟区教育北京市门头沟区教育
  (一)区委教工委的主要职责

1.负责对本区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市、区的有关精神、决定情况进行指导检查。

2.负责对本区教育改革发展和教育系统党的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委、区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或在职权范围内对有关问题做出决定。

3.负责指导本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本区教育系统的理论宣传、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教育系统新闻宣传工作。

5.负责本区教育系统的统一战线与群众工作。

6.统筹管理本区教育系统的人才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分工,协助区委负责区属学校及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并按有关规定上报,负责本机关干部队伍建设。

7.负责本区教育系统维护安全稳定工作,综合协调处理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8.指导本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直属直管单位和民办教育保密工作。

9.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区教委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全市关于教育的法律、法规、规章,推进依法治教;研究拟订本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教育设施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统筹、协调和指导本区教育工作。统一管理本区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及其他各类教育事业;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

3.指导教育系统及农村、企业、社区的综合教育改革工作;推进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承担深化区属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责任。

4.统筹、协调和指导本区学习型社会、终身学习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5.根据管理权限,负责审核、审批国家及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举办的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项目的设置、变更、终止,并履行监管职责;管理区属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

6.贯彻执行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学校的设置和办学标准;组织、制定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负责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和物资的配置;负责本区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估和监控工作。

7.贯彻执行招生考试与评价制度改革政策,研究拟订本区成人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教育的招生计划;负责全区基础教育和成人教育各类教育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工作;负责本区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

北京市门头沟区教育委员会北京市门头沟区教育委员会
  8.管理、指导本区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和协调各类学生的社会实践和校外教育工作。

9.负责协调、指导本区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贯彻执行国家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主管本区教师工作;指导教育系统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工作,管理本区教育类社会团体。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区筹措教育经费、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筹管理区本级教育基建投资、教育事业经费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及国外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管理区本级教育国有资产和教育基本建设项目;监督教育经费预算的执行情况。

11.规划、指导本区学校后勤改革工作;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维护学校正常秩序等工作。

12.负责本区教育系统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管理本区教育系统出国留学和境外人员来本区学习;参与对外汉语教学和教育系统引进国外智力工作以及港澳台的教育交流与合作。

13.规划、指导本区教育科学研究、教育教学研究和教育现代信息技术发展工作;负责本区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贯彻执行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

14.按照《门头沟区政府工作部门安全监管(管理)职责》要求,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

1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委教工委和区教委共设14个内设机构及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工会、团委。

(一)办公室

为区委教工委和区教委领导及机关各科室服务;负责综合协调各科室工作,完成领导交办事项的查处与催办,督促检查重要文件、工作部署、会议决定的贯彻落实;负责全区教育系统信息、文件、保密、文秘、档案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会务工作;负责上级、同级和下级单位之间的联络工作;负责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教委机关固定资产的购置、调配、维修工作及办公用品供应;负责机关人事、财务、后勤、安全保卫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二)组织部

负责教育系统基层党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负责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负责党员统计和党费管理工作;按授权范围,对教育系统的干部及后备干部进行监督、管理、考察、培训,并对其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区委教工委、区教委处级以下干部的管理工作及老干部工作。

(三)宣传部

在区委教工委领导下,负责对党员、干部和职工进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区各类学校教职员工思想动态的调研工作;指导和组织本系统党课学习及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基层支部理论宣传工作队伍的建设;负责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与指导;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统战工作;负责协调教育系统新闻及对外宣传工作。

(四)监察科

负责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协助检查区纪委立案的有关本区教育系统的案件;检查指导直属单位案件查处工作;按照干部处分权限,提出并上报所检查的本区教育系统党员提出的申诉和对党员、党组织的控告;对本区教育系统纪检机构设置和干部配备提出意见和建议。

负责本区教育系统行政监察工作。监督检查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区政府有关指示、决定在本区教育系统的执行情况;协助检查本系统有关单位和干部违法违纪情况,并依据权限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五)中学教育科

指导各中学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端正办学思想,推进素质教育;研究制定本区中学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中学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指导、组织本区中学实施教学计划和课程计划;指导中学教育的科研、教研、教学改革、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等工作,指导检查本区各中学按标准配备使用教学仪器和图书;研究制定本区中学阶段入学、升学、考试的有关政策、办法,并组织实施;在权限范围内,负责制定并实施对中学生的奖励及处罚办法,以及中学生区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审批工作;指导中学师资培训工作;负责中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管理全区中学生学籍工作,负责本区中学阶段的特殊教育工作,负责中学生助学金和困难补助审批工作。

综合管理全区中学、职业高中的德育工作,贯彻德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编制中学德育工作总体规划、年度计划;指导各中学执行德育大纲,负责指导学校进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美育等专项教育;协调学校体育、美育工作;指导学生家庭教育、社会实践活动和校外教育活动,协调促进家庭、社会、学校"三结合"教育的实施;负责指导、培训德育干部和教师队伍。

(六)小学教育与学前教育科

负责本区小学教育和学前教育管理工作;指导检查本区各小学贯彻教育方针和各幼儿园、小学执行上级有关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的政策、规章、条例的情况,推进素质教育;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区小学和学前教育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以及规章、制度、条例;负责组织实施小学和学前教育的教学计划、课程计划;指导小学和学前教育的科研、教研、教学改革、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等工作;协调学校体育、美育工作;指导本区各小学按办学标准和要求配备使用教学仪器和图书;在权限范围内,负责制定并实施对小学生的奖惩办法,以及小学生区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审批工作;指导小学、学前教育师资培训工作;负责小学生、幼儿园学前班儿童的安全教育工作;管理全区小学生学籍工作,负责小学阶段特殊教育工作和小学生助学金和困难补助审批工作。

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德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编制本区小学德育工作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负责指导学校进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法制教育等专项教育;负责指导组织小学生校外教育活动,协调促进家庭、社会、学校"三结合"教育的实施;负责指导班主任、德育干部的管理、培训工作。

领导简介

陈江锋陈江锋
  陈江锋,男,汉族,1976年5月生,陕西韩城人,1998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副研究员。现任教工委副书记、教委主任。

工作分工:负责教育系统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审计科。

杨玉柱,男,汉族,1958年3月生,北京人,1980年4月参加工作,198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中学高级教师。现任教工委委员、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工作分工:负责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全面工作。分管督政科、督学科。

侯凤兰,女,汉族,1965年3月生,北京人,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教工委副书记。

工作分工:协助书记工作。负责干部、党建、宣传、精神文明、群团统战、双拥工作,职业教育、成人教育、语言文字及教育基本建设工作。分管组织部、宣传部、团委、职成科。联系北京开放大学门头沟分校、中等职业学校、社区学院.

侯永忠,男,汉族,1968年6月生,北京人,1987年8月参加工作,199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教工委委员、教委副主任。

工作分工:分管财务科、基建科。联系装备站、房管所。

白丰莲,女,汉族,1972年2月生,北京人,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教工委委员、教委副主任。

工作分工:负责人事、小学及幼儿园教育教学、外事工作。分管人事科、小教科、学前科,协助分管办公室。联系进修学校。

李东梅,女,汉族,1969年11月生,北京人,1990年7月参加工作,200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中学高级教师。现任教工委委员、教委副主任。

工作分工:负责中学教育教学工作、现代教育技术工作。分管中教科。联系进修学校、考试中心、教育学会。

高增波,男,汉族,1968年4月生,北京人,1987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工作分工:负责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日常工作。协助分管督政科、督学科。

武宗江,男,汉族,1964年3月生,河北海兴人,1982年10月参加工作,198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教育工会主席、教委副调研员。

工作分工:负责法制安全、民办教育、应急维稳、为民服务、信访接待、教育工会及校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分管法安科及教育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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