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人民代表大会
- 中文名
- 绥化市人民代表大会
- 属性
- 地方权力机关
- 任期
- 五年
- 驻地
- 绥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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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12月28日,
绥化市人大常委会党组集中学习十九大新修订宪法
据黑龙江人民政府网2018年5月10号报道,5月8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李元学主持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新修订的宪法,进一步增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红霞、宋树生、常青、寇洪泉,秘书长佟伟出席会议。
会议要求,要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市人大常委会要把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作为保障宪法实施的重要基础紧抓不放,把宪法学习纳入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开展辅导讲座等方式,有效提高机关干部依照宪法法律履行职责能力。宪法宣传要发挥人大密切联系群众优势,组织引导各级人大代表深入选区、选民,宣传宪法法律知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要实施宪法宣誓,组织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正式任职前公开向宪法宣誓,培养被任命人员对法律的敬畏,强化被任命人员依法执政的理念,有效激发“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要依照宪法行使职权。市人大常委会必须按照宪法法律规定认真行使好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和任免权,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各项职责。要稳步推进地方立法,结合工作实际,稳步推进城乡建设管理等方面立法。要实施精准有效监督,健全完善人大监督工作机制,科学决定重大事项,依法进行人事任免。
会议要求,要保障宪法正确实施。市人大常委会要坚决依照宪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宪法权威与尊严。要积极开展专项工作监督,确保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任务、发展道路、奋斗目标得到全面贯彻。要加强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重点围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不断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依法纠正撤销违背宪法精神等问题,有效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会上,观看了宪法宣传教育专题片,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和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王晨及专家对宪法修正案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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