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妇女联合会
- 中文名
- 马鞍山市妇女联合会
- 简称
- 马鞍山市妇联
- 成立时间
- 1959年5月
- 类别
- 地市级妇联
目录
妇儿工委办公室
马鞍山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妇儿办,是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主要职责:
编制市妇女儿童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测评估;协调和推动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成员单位做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为委员会决策妇女儿童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供依据;
承办市妇女儿童工作会、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全委会、专题会和经验交流与表彰工作;指导县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负责日常行政事务,编发各类文件,并完成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
承担市妇联机关的内外协调、日常管理工作;起草妇联综合性文稿和有关文件;承担文电处理、文字档案、保密、信息、统计等工作;承担财务、后勤等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市妇联的有关外事工作;
协调有关部门争取国际合作项目,开发合作项目资源;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围绕全市妇女儿童工作特点和市妇联工作重点进行调查研究;指导全市妇联系统的政策、理论研究;负责妇运史、妇运志的编纂工作;承担内部资料工作。
妇女发展部
动员、组织妇女参加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指导各级妇联组织开展妇女文化科技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等活动,提高妇女文化科技素质和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能力,开发妇女人力资源;执行国际合作项目,动员和组织妇女参加扶贫、生态环境建设等;开展社区妇女工作,促进妇女广泛平等就业。
权益部
接待处理妇女群众来信来访,接受妇女投诉,参与重大典型
马鞍山市妇联实验幼儿园
马鞍山市妇联实验幼儿园是马鞍山市妇联下属
按照《
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规定,马鞍山市妇女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自1959年5月马鞍山市首届妇女代表大会召开以来,市妇联分别于1973年6月、1979年元月、1984年7月、1989年11月、1994年11月、1999年12月、2005年5月、2010年9月召开了九次妇女代表大会。
期间,1990年10月,召开了五届三次执委会、常委会补选刘月华同志为市妇联第五届常委、主任。
2002年2月召开了七届六次执委会、常委会,选举臧刘章同志为市妇联第七届委员会主席。
2008年2月,召开了八届七次执委会,选举胡桂云同志为市妇联第八届委员会常委、主席。
2013年3月,召开九届六次执委会,选举许才珍同志为市妇联第九届委员会常委、主席。
一、在实施“巾帼建功行动”中搭建平台,促进发展。坚持将引领妇女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积极搭建服务平台,着力提升妇女发展的能力和层次,促进各行各业妇女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建功立业。
二、在实施“巾帼维权行动”中协调关系,化解矛盾。坚持履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探索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落实的有效机制和途径,引导妇女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促进妇女平等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平等享有发展的各项权益。
三、在实施“巾帼文明行动”中引领妇女,凝聚力量。坚持将提升妇女文化道德素质作为促进妇女全面发展的重要前提,引领妇女广泛参与精神文明创建和文化创新,促进妇女在文化繁荣发展中绽放巾帼风采。
四、在实施“巾帼关爱行动”中关注民生,传递大爱。坚持以妇女儿童为本的工作理念,把服务妇女儿童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为她们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促进妇女儿童在共建和谐中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五、在实施“美丽家园行动”中倡导环保,践行低碳。坚持发挥妇女参与节能环保的独特优势,引领妇女全面提升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意识和能力,深入参与生态家园、生态环境、生态文化建设,促进妇女在山青水秀、天蓝地绿的马鞍山建设中创造美好新生活。
六、在实施“强基固本工程”中提升能力,迸发活力。坚持党建带妇建基本原则,紧紧围绕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以建设“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为目标,以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为重点,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妇联组织,全面提高做好新时期妇女群众工作的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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