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知发展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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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式:即认知结构。“结构”不是指物质结构,是指心理组织,是动态的机能组织。图式具有对客体信息进行整理、归类、改造和创造的功能,以使主体有效地适应环境。认知结构的建构是通过同化和顺应两种方式进行的。
同化:是主体将环境中的信息纳入并整合到已有的认知结构的过程。同化过程是主体过滤、改造外界刺激的过程,通过同化,加强并丰富原有的认知结构。同化使图式得到量的变化。
顺应:是当主体的图式不能适应客体的要求时,就要改变原有图式,或创造新的图式,以适应环境需要的过程。顺应使图式得到质的改变。
平衡:是主体发展的心理动力,是主体的主动发展趋向。皮亚杰认为,儿童一生下来就是环境的主动探索者,他们通过对客体的操作,积极地建构新知识,通过同化和顺应的相互作用达到符合环境要求的动态平衡状态。皮亚杰认为主体与环境的平衡是适应的实质。
成熟:指的是有机体的成长,特别是神经系统和内分泌系统等的成熟。成熟的作用是给儿童心理发展提供可能性和必要条件。
经验:分为两种:一种是物理经验,另一种是数理逻辑经验。
(1)、物理经验是关于客体本身的知识,是客体本来具有的特性的反映,是通过简单的抽象活动而获得的直接经验。
(2)、数理逻辑经验是主体自身动作协调的经验。皮亚杰经常以一位数学家回忆童年时期获得这类经验的故事来证明这一观点:沙滩上玩石子,把10粒石子排成一行进行数数。发现无论从哪一端开始数,其结果都是10。然后再把石子用不同的形式排列,结果数出的数目仍然是10。
社会环境:指社会互动和社会传递,主要是指他人与儿童之间的社会交往和教育的影响作用。其中,儿童自身的主动性是其获得社会经验的重要前提。
平衡化:这种认知发展的内在动力是影响认知发展各因素中最重要的、决定性的因素。平衡化的作用基于两个方面:
其一,成熟、经验和社会环境三个因素的作用必须加以协调,这种协调作用正是平衡化的功能;
其二,每一阶段的认知结构的形成和发展过程,都是连续不断的同化和顺应的自我调节活动过程,这种自我调节正是平衡化的实质所在。
1.感知运动阶段 Sensorimotor Stage(0—2岁左右) 这个阶段的儿童的主要认知结构是感知运动图式,儿童借助这种图式可以协调感知输入和动作反应,从而依靠动作去适应环境。通过这一阶段,儿童从一个仅仅具有反射行为的个体逐渐发展成为对其日常生活环境有初步了解的问题解决者。
2.前运算阶段 Preoperational Stage(2—6、7岁) 儿童将感知动作内化为表象,建立了符号功能,可凭借心理符号(主要是表象)进行思维,从而使思维有了质的飞跃。其特点:
(1)、泛灵论。儿童无法区别有生命和无生命的事物,常把人的意识动机、意向推广到无生命的事物上。
(2)、自我中心主义。儿童缺乏观点采择能力,只从自己的观点看待世界,难以认识他人的观点。
(3)、不能理顺整体和部分的关系。通过要求儿童考察整体和部分的关系的研究发现,儿童能把握整体,也能分辨两个不同的类别。但是,当要求他们同时考虑整体和整体的两个组成部分的关系时,儿童多半给出错误的答案。这说明他们的思维受眼前的显著知觉特征的局限,而意识不到整体和部分的关系。皮亚杰称之为缺乏层级类概念(类包含关系)。
(4)、思维的不可逆性。思维的可逆性是指在头脑中进行的思维运算活动,有两种:
一种是反演可逆性,认识到改变了的形状或方位还可以改变回原状或原位。如把胶泥球变成香肠形状,幼儿会认为,香肠变大,大于球状了,却认识不到香肠再变回球状,两者就一般大了。
另一种是互反可逆性,即两个运算互为逆运算,如A=B.则反运算为B=A;A>B,则反运算为B
(5)、缺乏守恒。守恒是指掌握概念的本质特征,所掌握的概念并不因某些非本质特征的改变而改变。前运算阶段的儿童认识不到在事物的表面特征发生某些改变时,其本质特征并不发生变化。不能守恒是前运算阶段儿童的重要特征。
3.具体运算阶段 Concrete Operations Stage(6、7岁一11、12岁) 在本阶段内,儿童的认知结构由前运算阶段的表象图式演化为运算图式。具体运算思维的特点:具有守恒性、脱自我中心性和可逆性。皮亚杰认为,该时期的心理操作着眼于抽象概念,属于运算性(逻辑性)的,但思维活动需要具体内容的支持。
4.形式运算阶段 Formal Operations Stage(11、12岁及以后) 这个时期,儿童思维发展到抽象逻辑推理水平。思维特点如下:
(l)、思维形式摆脱思维内容。形式运算阶段的儿童能够摆脱现实的影响,关注假设的命题,可以对假言命题作出逻辑的和富有创造性的反映。
(2)、进行假设一演绎推理。假设一演绎推理是先提出各种解决问题的可能性,再系统地评价和判断正确答案的推理方式。假设一演绎的方法分为两步,首先提出假设,提出各种可能性;然后进行演绎,寻求可能性中的现实性,寻找正确答案。
道德认知是指个体对社会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的认识。皮亚杰对儿童道德认知的研究受到普遍重视,他提出的儿童道德认知发展理论得到普遍的认同。皮亚杰采用含有道德判断的对偶故事,对4—12岁儿童进行研究,根据研究结果,他把童年期的道德认知发展分为如下三个阶段:
前道德阶段属于道德判断之前的阶段,儿童只能直接接受行为的结果。
他律道德阶段是指道德判断的标准受儿童自身以外的价值标准支配。其特点:
(1)、儿童认为规则、规范是由权威人物制定,不能改变,必须严格遵守
(2)、对行为好坏的评定,只根据后果,而不是根据行为者的动机。
自律道德阶段是指儿童的道德判断受其自己的主观价值标准所支配,即外在的道德标准内化于己。这个阶段的特点主要有:
(1)、认识到规则具有相对性,是可以改变的。规则是人们根据相互间的协作而创造的,可以按多数人的意愿进行修改。
(2)、对行为好坏的判断依据着重于主观动机或意图,而不只是后果。
他律是指道德判断的标准受儿童自身以外的价值标准支配。其特点:
(1)、儿童认为规则、规范是由权威人物制定,不能改变,必须严格遵守
(2)、对行为好坏的评定,只根据后果,而不是根据行为者的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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