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启传
柏启传,男,回族,1961年9月生,河南省固始县人。1981年10月参加工作,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现任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
- 中文名
- 柏启传
- 出生地
- 河南省固始县
- 民族
- 回族
- 出生日期
- 1961年9月
目录
1981.10—1989.12,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公安局刑侦队、办公室、西关派出所工作;
1989.12—1990.04,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
1990.04—1995.03,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1995.03—1998.04,河南省信阳市息县公安局局长;
1998.04—1999.05,河南省信阳地区(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
1999.05—2004.01,河南省信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1998.09—2000.07,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企业管理专业学习);
2004.01—2006.09,河南省信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正县级侦察员;
2006.09—2014.03,河南省三门峡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党委副书记、正县级侦察员;
2014.03—2016.10,河南省许昌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
2016.10—,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
2017年7月28日,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任命:柏启传为河南省许昌市公安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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