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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妇女联合会

大兴安岭地区妇女联合会是大兴安岭地区各族各界妇女联合起来的社会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支柱之一。其基本职能: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
名称
大兴安岭地区妇女联合会
成立时间
1965年4月
类别
群众组织
地区
大兴安岭地区

目录

大兴安岭2018全区妇女工作会议大兴安岭2018全区妇女工作会议
  党组书记、主席:雷丽君

主持地区妇联全面工作,负责办公室和儿少活动中心工作。

党组成员、副主席:龚志贤

协助主席做好妇联全面工作,负责权益和家庭儿童部及机关党建工作。

党组成员、副主席:丁海霞

负责组织宣传部和妇女发展部工作

副主席、妇儿办主任:司玫丽

负责妇儿办工作

赵玉清:权益家庭儿童部部长

张岩:办公室主任

张琦:儿少中心主任

丛扬:发展部部长

张玉玲:组宣部部长

组织沿革

1965年4月成立

名称:大兴安岭特区妇女联合会

注:成立后未正式到职开展工作便随“文革”开始,机关停止一切工作和活动。

1967年12月5日,大兴安岭特区革命委员会成立后决定,于1968年8月3日成立妇女代表委员会(简称妇代会),隶属于特区革命委员会群众工作委员会领导。由王淑敏、宋秀珍任副主任。但二人一直末到职。

1973年6月6日,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发出《关于成立地区第一次妇代会筹委会的通知》,由12人组成第一届妇联筹备委员会。

1973年7月19日,召开第一届妇女代表大会,到会代表555人,选出执行委员59人。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执行委员会选举产生常务委员11人,选举主任1人(张淑芳),副主任2人(胡桂清、赵淑清)。

工作机构设办公室、组织宣传部、生产福利部。

1979年3月,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免去张淑芳主任、胡桂清副主任职务。任李伟为妇联主任。

1980年初,成立大兴安岭地区儿童保教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地区妇联(副处级,由地区妇联副主任赵淑清担任儿保办主任)。

1983年5月,中共大兴安岭地委任蔡志芳为妇联副主任。

1984年9月,蔡志芳离职去全国妇联干部管理学院学习。11月12日,中共大兴安岭地委任李月华为妇联副主任。

1985年8月13日,中共大兴安岭地委任邢晓琦为妇联副主任。

1985年11月7日,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免去李伟妇联主任、赵淑清妇联副主任职务。由副主任李月华主持工作。

1986年8月,蔡志芳由全国妇干校毕业。9月26日中共大兴安岭地委任蔡志芳妇联主任。

1988年7月蔡志芳调离被免职,李月华主持工作。11月25日,地委任郑娟、张春懿副主任。

1990年2月25日,邢晓琦调离免职。

1990年6月19日,地委任李月华地区妇联主任。

1995年7月27日,李月华调离免职,郑娟主持工作。

1996年3月29日,大兴安岭地委任郑娟为妇联主席。6月2日,任刘睦终副主席。(1993年,中国妇女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明确:各级妇联领导统称为主席、副主席)

1998年12月31日,刘睦终调离免职。

1999年2月11日,郑娟、张春懿调离免职,任李铁强为地区妇联主席、黄丽为副主席。

2000年11月,张凤琴任地区妇联副主席。

2001年10月,黄丽调离免职,任徐月为地区妇联副主席。

2004年10月,李铁强调离免职,任夏静媛为地区妇联主席。

2006年11月,徐月任地区妇联主席,雷丽君任地区妇联副主席

2010年2月,张凤琴任副调研员

2010年10月,何晓丽任地区妇联副主席。

2012年1月6日,徐月调离免职,雷丽君副主席主持工作。

2012年3月23日,雷丽君任地区妇联主席,党组书记,主持全面工作。

2012年7月12日,龚志贤、王春艳同志任地区妇联副主席,党组成员。

2017年3月27日,丁海霞同志任地区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2017年8月30日,司玫丽同志任地区妇联副主席,行署妇儿办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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