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妇女联合会
- 名称
- 大兴安岭地区妇女联合会
- 成立时间
- 1965年4月
- 类别
- 群众组织
- 地区
- 大兴安岭地区
目录
主持地区妇联全面工作,负责办公室和儿少活动中心工作。
党组成员、副主席:龚志贤
协助主席做好妇联全面工作,负责权益和家庭儿童部及机关党建工作。
党组成员、副主席:丁海霞
负责组织宣传部和妇女发展部工作
副主席、妇儿办主任:司玫丽
负责妇儿办工作
赵玉清:权益家庭儿童部部长
张岩:办公室主任
张琦:儿少中心主任
丛扬:发展部部长
张玉玲:组宣部部长
1965年4月成立
名称:大兴安岭特区妇女联合会
注:成立后未正式到职开展工作便随“文革”开始,机关停止一切工作和活动。
1967年12月5日,大兴安岭特区革命委员会成立后决定,于1968年8月3日成立妇女代表委员会(简称妇代会),隶属于特区革命委员会群众工作委员会领导。由王淑敏、宋秀珍任副主任。但二人一直末到职。
1973年6月6日,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发出《关于成立地区第一次妇代会筹委会的通知》,由12人组成第一届妇联筹备委员会。
1973年7月19日,召开第一届妇女代表大会,到会代表555人,选出执行委员59人。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执行委员会选举产生常务委员11人,选举主任1人(张淑芳),副主任2人(胡桂清、赵淑清)。
工作机构设办公室、组织宣传部、生产福利部。
1979年3月,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免去张淑芳主任、胡桂清副主任职务。任李伟为妇联主任。
1980年初,成立大兴安岭地区儿童保教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地区妇联(副处级,由地区妇联副主任赵淑清担任儿保办主任)。
1983年5月,中共大兴安岭地委任蔡志芳为妇联副主任。
1984年9月,蔡志芳离职去全国妇联干部管理学院学习。11月12日,中共大兴安岭地委任李月华为妇联副主任。
1985年8月13日,中共大兴安岭地委任邢晓琦为妇联副主任。
1985年11月7日,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免去李伟妇联主任、赵淑清妇联副主任职务。由副主任李月华主持工作。
1986年8月,蔡志芳由全国妇干校毕业。9月26日中共大兴安岭地委任蔡志芳妇联主任。
1988年7月蔡志芳调离被免职,李月华主持工作。11月25日,地委任郑娟、张春懿副主任。
1990年2月25日,邢晓琦调离免职。
1990年6月19日,地委任李月华地区妇联主任。
1995年7月27日,李月华调离免职,郑娟主持工作。
1996年3月29日,大兴安岭地委任郑娟为妇联主席。6月2日,任刘睦终副主席。(1993年,中国妇女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明确:各级妇联领导统称为主席、副主席)
1998年12月31日,刘睦终调离免职。
1999年2月11日,郑娟、张春懿调离免职,任李铁强为地区妇联主席、黄丽为副主席。
2000年11月,张凤琴任地区妇联副主席。
2001年10月,黄丽调离免职,任徐月为地区妇联副主席。
2004年10月,李铁强调离免职,任夏静媛为地区妇联主席。
2006年11月,徐月任地区妇联主席,雷丽君任地区妇联副主席
2010年2月,张凤琴任副调研员
2010年10月,何晓丽任地区妇联副主席。
2012年1月6日,徐月调离免职,雷丽君副主席主持工作。
2012年3月23日,雷丽君任地区妇联主席,党组书记,主持全面工作。
2012年7月12日,龚志贤、王春艳同志任地区妇联副主席,党组成员。
2017年3月27日,丁海霞同志任地区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2017年8月30日,司玫丽同志任地区妇联副主席,行署妇儿办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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