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出口加工区
福州出口加工区于2005年6月3日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于2006年12月22日通过国家九部委联合验收,是海关监管的特殊区域,实行境内关外管理,海关、检验检疫、仓储设施、服务机构齐备。区内实现"七通一平"基础设施配套,区内企业享有出口加工区特有的通关便利和税收、外汇、加工贸易管理等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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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闽江出海口,距
福州出口加工区规划面积1.14平方公里,首期围网封关面积0.436平方公里,位于福州市区东面闽江出海口,坐落在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处于珠江三角洲和
基础设施:道路、排雨水、排污水、供水、供电、通讯配置到位,土地已平整,可出让投资者建设项目。
标准厂房及物流仓库:规划建设标准厂房3.8万平方米,物流配套仓库1.5万平方米,供投资者租用或购买。
安全监管:采用闭路监控系统进行监控,确保区内企业安全。
海关商检:海关、检验检疫部门在区内设立办事机构,为区内企业提供现场服务。
其他服务:区内设有投资服务中心、报关公司、货运公司、
福州出口加工区依托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多年开发、建设的优越条件,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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