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梅山保税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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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内主要税收政策为:国外货物入港区保税;货物出港区进入国内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国内货物入港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港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保税港区叠加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和保税物流园区的税收和
保税港区内货物可以自由流转;对保税港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不实行进出口许可证件管理;对诚信等级高的企业所申报的危险货物,可视为内陆直接装船,不再开箱查验;对境外进入保税港区的货物,
梅山保税港区自设立以来,坚决贯彻国务院批复精神和省、市党委政府的战略部署,负重拼搏、攻坚克难,赢得了开发建设的良好开局。
抢抓机遇,成功获批。在省市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主要领导的直接推动和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梅山保税港区于2008年2月24日获得国务院批准设立,申报工作仅历时139天,创造了“梅山速度”。
明确定位,谋划长远。高标准、高起点完成了功能定位及产业选择研究,编制了《梅山(保税)港城总体规划》、《保税港区控制性详规》及相关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城市区块设计等40余项规划,规划体系全面建立。
基础先行,会战攻坚。2008年以来,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逾52亿元,建成了梅山大桥、首期1#、2#集装箱码头、行政商务中心及报关报检大厅、一期封关监管设施、信息化系统等一批支撑性重点工程,确保了梅山保税港区一期于2010年6月29日通过国务院联合验收组的正式验收。
顺利开港,运行顺畅。2010年8月26日开港试运行以来,已有韩国、西非、南美等26条国际航线挂靠梅山港区,目前已启动运作了保税业务,取得了良好开局。
加强招商,培育功能。“省部共建”物流示范基地、宁波港梅山保税物流中心已建成投用,中外运保税物流项目正加快建设;国际船舶及船用设备交易市场已完成注册,固体化工交易市场、进口酒类交易市场相继开业运营;商务宾馆、商务楼宇、酒店式公寓等项目已开工建设。
惠民利民,和谐开发。建立了“共建共享”机制,实现了全岛老年农民“土保”全覆盖,岛上居民喝上了宁波市大管网自来水。2010年起,实施“三年十大惠民工程”,梅山中心幼儿园、中心农贸市场等项目已建成投用,直达宁波、北仑的出岛公交线路已开通,农民转岗就业工作扎实推进,高品质农村新社区启动建设,梅山群众生活品质得到明显提高,基层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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