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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崇友

原任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00年6月22日,淮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鹿崇友有期徒刑14年,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赃款赃物全部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姓名
鹿崇友
性别
出生日期
1953年
籍贯
山东烟台
民族
汉族
学位
大专

目录

受贿罪

案件脉络

2000年6月4日 连云港市原副市长鹿崇友受贿被判刑14年
2000年6月19日 鹿崇友受贿案
2000年6月23日 连云港市原副市长鹿崇友受贿案查处纪实
2000年8月4日 连云港市原副市长鹿崇友受贿案件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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