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妇女联合会
- 中文名
- 贵阳市妇女联合会
- 简称
- 贵阳市妇联
- 正式成立
- 1953年1月
- 属性
- 群众组织
目录
1949年11月下旬,中共贵阳市委指派
主席:卢幼黔
副主席:赵姝英 王晓英 袁莉
纪检组长:张银燕
负责机关的文秘、会务、档案、机要、保密、财务、统计、信息、公产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和后勤管理服务工作;对妇女儿童工作存在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起草重要文稿、负责妇运史料的征集、编撰和年鉴的编写工作。
负责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工作;指导妇联系统的组织建设,联系妇女联谊组织;承担妇联系统干部的协管任务,了解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情况,考察、推荐各条战线的优秀女干部;指导协调各级妇联干部培训工作,负责与市直机关、各民主党派妇女组织和港、澳、台妇女组织、人士及海外侨胞的友好联谊和交流工作。
调查研究城乡妇女思想状况,加强妇女理论研究,指导妇联系统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和推动家庭文化建设,配合新闻传媒和政府有关部门开展促进妇女进步、提高妇女素质、增进妇女健康的活动;负责“三八”红旗手、“五好家庭”的评选表彰工作;负责城市妇女工作;承担市“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推动《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的贯彻实施,参与儿童少年工作的社会协调,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开展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培训家庭教育骨干;指导对妇联自办托幼园所及活动场所的管理工作;加强儿童基金会工作,促进女童入学。
指导农村妇女开展“双学双比”活动和城镇妇女开展“巾帼建功”活动;指导城乡妇女的文化和科技知识及职业技能培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妇女扫盲工作;调查研究城乡妇女就业状况,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下岗女职工再就业工作;研究开发妇女人力资源,促进城乡妇女广泛平等就业及家务劳动的社会化;参与贫困地区妇女的扶贫工作;研究、指导少数民族地区妇女工作;指导妇联系统创办妇女儿童服务实体;承担市农村妇女“双学双比”、城镇妇女“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贵州省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以与研究拟定有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方面的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指同心协力各级妇联的信访、维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重大典型案件进行调查处理。 妇女儿童维权电话:7988631
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所承担的妇女儿童方面的工作,督促检查《妇女发展纲要》、《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以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推动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
开展妇女问题研究,承担市有关妇女课题的科研任务,评估科研成果,开展咨询服务;组织妇女理论研讨会、学术报告会,开展业务培训及学术经验交流。
办公地址:贵阳市金阳新区市级行政中心二期A区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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