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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金生

当过村支书、民兵连长、团委书记、镇党委副书记兼农工商联合总公司总经理、镇党委书记。通过不正常渠道得到原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的赏识,被荒唐地任命为北京延庆县委书记(局级)。因严重违法违纪,大肆贪污受贿、挪用挥霍公款,受到有关部门查处,1997年,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姓名
刘金生
性别
出生日期
1947年
籍贯
北京顺义

目录

严重违法违纪

案件脉络

2002年11月20日 原延庆县委书记刘金生受贿、挪用公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案
2006年5月30日 一个政治暴发户的升迁与腐败--原北京市延庆县委书记刘金生违法违纪案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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