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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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嘉,女,长沙花鼓戏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一级演员,湖南长沙人。
1960年中学毕业后入湖南省花鼓剧院,197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任湖南省花鼓戏剧院院长、演员。中国戏剧家协会会员,湖南剧协理事,全国三八红旗手。工青衣、花旦。1965年以《打铜锣》饰林十娘,获全国优秀演员奖。代表剧目还有《野鸭洲》、《沙家浜》、《送货路上》等。 1989年由文化部批准为全国尖子演员。1992年成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1977年,参加中宣部、文化部、中央人民广播电视台举办的"迎春晚会"、"元旦晚会
1984年,参加"庆祝建国35周年戏曲广播演唱会
1965年,随剧院晋京汇报演出《打铜锣》
1973年-1974年,随剧院晋京汇报演出《送货路上》
1974年,随剧院晋京汇报演出《沙家浜》
1979年,随剧院晋京汇报演出《三里湾》;随慰问团赴云南老山前线慰问演出(受湖南省文化厅通报嘉奖并由部队首长赠三级军功章
1981年,随剧院晋京汇报演出《牛多喜做轿》
1984年,随剧院晋京汇报演出《八品官》
1991年,随剧院晋京汇报演出《桃花汛》
1994年,随剧院晋京汇报演出《乾隆判婚》
1999年,随剧院晋京汇报演出《乡里警察》
2003年,随剧院晋京汇报演出《郑培民》
花鼓戏《打铜锣》片段 李小嘉饰演林十娘
2004年至今,湖南经视方言室内喜剧《一家老小向前冲》中扮演"严婶",其表演风格有新的尝试和突破。
曾参加过戏曲片《打铜锣》、《送货路上》、《野鸭洲》等电影拍摄;曾在《湖南日报》、《戏剧春秋》等刊物发表《演员与编剧》、《浅谈林十娘和程序运用》、《愿为舞蹈添春色》等文章,杂记九篇,还多次应电台、电视台、音像公司邀请参加参加各种演播,录音录像等活动;电台、报刊等媒体多次为她做专题介绍。
多次为湖南省内外的一些兄弟剧团排戏辅导,并应邀在山东吕剧团,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湖南师范大学等单位讲授花鼓戏剧知识和本人艺术实践经验。工作中能勇于探索、勤于实践,不遗余力为花鼓戏事业努力工作。1986年被评为湖南优秀中年演员,在长期的舞台艺术生涯中逐步形成自己的表演艺术风格。
2017年12月28日,入选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
2018年5月,被评定为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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