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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安庆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简称安庆市文联,是中共安庆市委领导的,由全市性的文艺家协会、各(县)市文联和全市性的产业文联、行业文联组成的文艺界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全市文艺界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主要力量。
中文名
安庆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外文名
ANQING CITY FEDERATION OF LITERARY AND ART CIRCLES,AQFLAC
成立日期
1958年10月
组织性质
人民团体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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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文联筹备委员会成立于1949年12月。1955年3月,召开安庆市第一次文艺工作者代表大会,代表100

人,推选刘显德为文联主席。1958年10月,安庆地、市机构合并,次年1月成立安庆市文联,主席陈效东。1960年1月召开安庆市第二次文代会,刘广太任主席。1982年1月,安庆市第三次文代会召开,耿龙祥任主席。1988年,地、市文联合并,耿龙祥任主席,刘云程任党组书记;1991年至1994年汪存顺任主席。1997至1999年陈国金任主席;1997年至2004年4月,王坤璋任党组书记、主席;盛志刚于2005年4月至2015年2月任文联党组书记、主席。现任文联党组书记尹思放,主席韩再芬。

主要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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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党和政府与广大文艺家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做好联络、服务、协调、指导工作,为繁荣安庆文学艺术做出应有贡献。

1、加强文艺队伍建设,发现和培养文艺新人,造就一支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文艺队伍。

2、开展对市级文艺工作者协会、市辖县(市)文联的联络、协调、服务、指导工作。

3、沟通文艺界与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以及人民团体的联系,加强合作,发展繁荣我市文艺事业。

4、组织我市与兄弟地市的文艺工作交流,指导全市文艺系统及民间的文艺外事和港澳台地区的文艺交流活动。

组织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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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机构

尹思放 党组书记

何林生 党组成员、副主席

胡越忠 党组成员、副主席

第四届委员会(2015年12月选举产生)

主 席

韩再芬

副 主 席

盛志刚 何林生 胡越忠 李大进 荀安华 洪 放 纪 念 姚 岚

委 员

(按姓氏笔划排序)

方 跃(女) 方来铁 王江海 齐文斗 江林顺 任春松 纪 念 邬 ?朱仁安 朱礼德 李大进 李登求 何林生 张 庆 金大圣 杨兆华 胡志龙 胡越忠 荀安华 洪 放 姚 岚(女) 钱叶全 钱续坤 盛志刚 韩再芬(女) 魏 玲(女) 储劲松 陈汐(2016年12月增补) 

内设机构

文联机关下设两个部室:办公室和组联部。

办公室。协助文联领导做好机关行政管理工作,协调机关部室、下属事业单位的工作关系;负责起草文件、报告等文稿;负责文书处理和人事、档案、保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财务和房产管理及其他行政事务和后勤管理工作。

组联部。协助文联领导搞好文联内部的业务联络工作。负责联络各协会、学会的业务与会务工作;负责对市辖县(市)区文联的协调、联络、服务工作;负责与省文联、市辖县(市)文联的联络工作;负责外事、国际民间文化交流和组织联络工作。

事业单位

文联直属事业原有2个:《振风》期刊编辑部、创作室。2014年7月机构

职能整合,组建“市文联创作与期刊编辑部” 事业单位1个,为正

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关系不变。

主要职责是:办好内部文学刊物《振风》,培养文学新人;掌握了

解文艺界创作情况,抓好自身的文艺作品创作。

人员编制

文联机关行政岗位编制8名,其中文联领导正副职数3名,科级领导职数2名。目前,文联机关正式在编8人。

市文联创作与期刊编辑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名,其中领导职数1正1副。

文联协会

市文联所属文艺协会共14个,其中属文联正式协会10个,挂靠协会4个。

(一)文联正式协会(10个)

作家协会、戏剧家协会、美术家协会、书法家协会、摄影家协会、音乐家协会、民间文艺家协会、曲艺家协会、舞蹈家协会、文艺评论家协会。

(二)挂靠协会(4个)

安庆市收藏家协会、安庆市老年诗词楹联研究会、安庆市企业家书

画诗词协会、安庆市黄梅戏戏迷协会。

(三)文艺协会会员情况

文联10个正式协会共有文艺会员3321人,其中省级文艺会员1136人,国家级文艺会员176人。

组织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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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章程

(2015年12月29日安庆市文联第四次代表大会全体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安庆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简称安庆市文联)是中共安庆市委领导的,由全市性的文艺家协会、各(县)市文联和全市性的产业文联、行业文联组成的文艺界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全市文艺界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主要力量。

安庆市文联是安徽省文联的团体会员。

第二条安庆市文联的宗旨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遵守宪法和法律。团结、动员广大文艺工作者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致力于繁荣我市社会主义文学艺术事业,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全国、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深化文艺体制改革,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建设文化强市、美好安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第三条 安庆市文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文艺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尊重文艺规律,继承优良传统,推动探索创新,努力创作生产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人民喜闻乐见、无愧于时代的优秀文艺作品。

第四条安庆市文联积极促进全市广大文艺家的团结,加强同全省及各地、市文联的联系与合作,促进文学艺术团体和文艺界人士的交往,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繁荣发展文艺事业贡献力量。

第二章 任 务

第五条安庆市文联对各团体会员负有开展联络、协调、服务的职能。通过组织学习、深入生活、文艺创作、文艺评奖、成果展示、志愿服务、理论研究、学术讨论、调查研究、书刊出版、人才培训、对外交流和权益保障等工作,充分发挥对文艺工作者的组织、引导、服务、维权作用,对团体会员进行业务指导。

第六条安庆市文联积极加强文艺界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并与政府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共同发展我市文学艺术事业。

第七条安庆市文联努力推进文艺志愿者组织和文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积极组织文艺志愿者遵守《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弘扬“奉献、互动、进步”的志愿精神,遵循“自愿、平等、无偿、利他”的原则,广泛开展文艺志愿服务。

第八条 安庆市文联引导文艺工作者树立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爱国、为民、崇德、尚艺”的文艺界核心价值观,不当市场的奴隶,自觉抵制低俗、庸俗、媚俗的不良风气,争做时代风气的先觉者、先行者、先倡者。培养良好的职业精神、职业道德,表彰奖励优秀文艺工作者和文艺作品,优化人才成长环境,发现、培养和扶持文艺人才。

第九条安庆市文联反映团体会员和文艺家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坚持创新机制,强化服务,贴近需求,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重点做好名誉权、著作权和社会保障权等文艺工作者基本权利的维权工作。

第十条安庆市文联采取各种方式组织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虚心向人民学习,汲取创作营养,密切与人民群众的思想感情,创作出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接地气的精品力作。

第十一条安庆市文联在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下,依法开展文艺领域的行业自律、行业服务和行业管理。

第十二条安庆市文联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政策,设立安庆市文学艺术奖,促进文艺精品创作;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文艺事业建设,吸收社会资金,扶持和推动文化产业发展。

第三章 会员

第十三条 安庆市文联实行团体会员制。

全市性的文艺家协会、各(县)市文联为安庆市文联团体会员。全市性的产业文联、行业文联在提出申请并经安庆市文联委员会主席团批准后,可成为团体会员。

根据社会发展和文艺业态的变化,市文联将适时吸收新产生的文艺家团体为团体会员。各团体会员也应积极关注体制外的文艺从业人员,及时将优秀分子吸收为会员。

第十四条 团体会员的义务和权利

团体会员的义务:遵守安庆市文联章程,执行安庆市文联决议,负责完成安庆市文联交付的任务,开展符合章程的各项活动。

团体会员的权利:推选安庆市文联代表大会代表,参加安庆市文联的活动,对安庆市文联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团体会员有退会自由。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五条 安庆市文联的最高权力机构为安庆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代表大会和由它选举产生的安庆市文联委员会。

第十六条 安庆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由安庆市文联委员会召集,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十七条 安庆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代表大会代表由各团体会员推选和安庆市文联特邀产生。安庆市文联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各团体会员按商定名额分别提名,代表大会主席团根据需要可提出有关方面的委员候选人。安庆市文联委员会中代表团体会员和有关单位的委员在不担任该团体会员和单位的领导职务后,其委员一职应由原提名单位推举替换人选,报安庆市文联委员会主席团批准后接任。

第十八条 安庆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和审查安庆市文联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并决定安庆市文联的重大问题;

三、修改安庆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章程;

四、选举安庆市文联委员会。

第十九条 安庆市文联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召开一次,由主席团召集,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二十条安庆市文联委员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安庆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主席、副主席;

三、听取和审查安庆市文联年度工作报告;

四、决定应由安庆市文联委员会决定的事项。

第二十一条 安庆市文联委员会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组成主席团。安庆市文联委员会闭会期间,由主席团行使权力。文联党组主持日常工作。

第五章 经费及资产管理

第二十二条 安庆市文联经费来源:

一、财政拨款;

二、社会赞助;

三、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三条 安庆市文联的经费、资产及国家拨给安庆市文联的不动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安庆市文联所属事业单位的资产隶属关系不得任意改变。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安庆市文联的英文全称是“ANQING CITY FEDERATION OF LITERARY AND ART CIRCLES”,缩写为“AQFLAC”。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经安庆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修改权属代表大会,解释权属安庆市文联主席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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