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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妇女联合会

厦门市妇联是全市各族各界妇女联合起来的社会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其基本职能: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
中文名
厦门市妇女联合会
简称
厦门市妇联 
地址
厦门市莲岳路167号
类别
群众组织

目录

联合承办第十届海峡论坛联合承办第十届海峡论坛
  1、 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加强妇女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全面提高素质,动员广大妇女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厦门特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2、 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宣传及实施情况的监督,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3、 配合市委做好发展女党员、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开展女干部培训、推荐工作,提高妇女参政议政水平。配合和推动党委组织部门做好区、街(镇)妇联班子建设,抓好全市妇联干部队伍建设。

4、 协助市政府制定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纲要,为妇女儿童服务,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妇女儿童办实事。

5、 组织开展“巾帼建功”、活动、“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和农村妇女“双学双比”活动,加强家庭美德建设,推进全市“两个文明”建设。

6、 发挥妇女在社区建设中的作用,积极构建社区妇女工作组织网络和服务体系,推进妇女工作进社区

7、 密切同各

党组书记、主席:吴亚汝

党组成员、副主席:黄新英

党组成员、副主席:朱秀敏

党组成员、副主席:谢立武

兼职副主席:陈幼萍

兼职副主席:王挹青

兼职副主席:谭筱英

兼职副主席:张劲秋

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4部1室(组织联络部、宣传发展部、权益部、儿童工作部、办公室),设机关党总支,挂靠机构1个(市妇儿工委办);

办公室

负责内外协调、政务服务、事务管理;起草综合性文件、文稿;承办机关文电、秘书、督查、档案、机要、保密、打印、接待等任务;履行机关财务、

厦门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华侨托儿所

振兴幼儿园

厦门市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

直属社团

厦门市女知识分子联谊会

厦门市妇女人才研究会

厦门市家庭教育研究会

获得荣誉

厦门市妇联先后荣获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维权工作先进集体、福建省先进基层妇女组织、福建省实施两纲工作先进集体、福建省双拥模范单位等荣誉称号,连续四届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创建国家创业型城市先进单位、创业促就业先进单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集体、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娘家人三进三送”志愿服务和队伍分别被评为第二届市直机关党建10大品牌和省、市优秀志愿服务队。

主要工作

2018.06全国妇联主席沈跃跃来厦调研妇女工作2018.06全国妇联主席沈跃跃来厦调研妇女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厦门市各级妇联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妇联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蒙徽关于“妇联组织要创新联系和服务妇女群众的渠道和方法,积极参与美丽厦门共同缔造,总结妇联组织购买服务的经验做法,在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多做贡献”的指示精神,以“美丽厦门•巾帼六大行动”(巾帼建功、巾帼维权、巾帼家庭、巾帼成才、巾帼关爱、巾帼交流行动)为载体,引领广大妇女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建设美丽中国典范城市贡献智慧和力量。

重点工作如下:

(一)实施“美丽厦门•巾帼建功行动”,服务发展大局

围绕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着力推动巾帼创业创新创优。

一是深入开展“巾帼建新功•共筑中国梦”主题活动。开展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系列活动、“巾帼建新功•共筑中国梦”优秀女性事迹报告会、“美丽厦门共同缔造,生态文明妇女先行”健步行、“我的中国梦”文艺汇演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凝聚广大妇女建设美丽厦门的正能量。

二是打造“巾帼文明岗”优质服务品牌。举办“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培训班,创岗活动向政务中心、工业园区、“两新”组织、各类众创空间拓展延伸,市级以上“巾帼文明岗”累计达1960个。

三是大力扶持妇女创业就业。重点关注城镇下岗失业妇女、被征地农民和海域退养渔民及女大学生、创业创新女青年等妇女群体,举办各类创业就业培训700期,培训妇女5.13万人次。联合市人社局举办“春风送岗”妇女专场招聘活动115场,提供就业岗位近24万个。修改完善《厦门市农村妇女创业发展资金实施办法》。

市、区妇联联合农商行累计共为2085名农村妇女发放小额贴息贷款1.74亿元,为756名农村困难妇女发放一次性创业补助235.2万元。培育市级以上巾帼科技致富示范基地、女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巾帼家政服务基地等45个。

四是探索女性创业创新模式。深入光彩两岸青年创业园等就如何有效服务新领域从业妇女群体开展调研并建立合作关系。思明区妇联开办创业女性训练营;湖里区妇联打造“两岸巾帼创业示范基地”;集美区妇联启动“妇女微商创业项目”;海沧区妇联加大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基地推介宣传力度;同安区妇联举办美丽乡村游经营与服务巾帼特训班;翔安区妇联举办创业女能手创业故事分享沙龙,为有创业梦想的女性提供更加广阔的服务平台。

五是开展“巾帼美丽家园”创建活动。突出家风美、环境美、房屋美、生态美、生活美的“五美”要素,充实美丽乡村建设内涵,召开“美丽厦门共同缔造•建设美丽家园美丽乡村”现场推进会,引领广大妇女积极参与“美丽厦门”生态文明建设,参与共建美丽家园清洁行动,培育同安区溪林村、翔安区澳头社区、集美区田头村、海沧区洪塘村等10个“巾帼美丽家园”。

(二)实施“美丽厦门•巾帼家庭行动”,促进社会和谐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要求,着力推动家庭文明建设。

一是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常态化开展各类寻找“最美家庭”活动14570场次,活动领域由城镇村居向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拓展,涌现出一大批“最美家庭”典型,群众参与度有效提升。“美丽厦门•最美家庭”征文活动收到各类应征作品600多篇,关注度超过80万人次。“大手牵小手,文明伴我行”美丽“星”家庭海选活动覆盖全市各区。

市地税局“最美地税家庭”、市公安局“人民警察好家庭”、厦门航空公司首届最美家庭颁奖等一系列各具行业特色的推选宣传活动,得到广大群众踊跃参与。全市共评选各类“五好文明家庭”1.8万户,推荐评议“最美家庭”上万个,产生良好的社会效应。

二是开展好家风好家训宣传展示活动。进一步引导和弘扬夫妻和睦、尊老爱幼、勤俭节约、邻里互助的好家教好家风。组建“最美家庭”志愿者宣讲队、开设“众说家风”专栏、编印《爱在阳光下——寻找“最美家庭”活动集锦》,深入挖掘和宣传群众身边的感人故事。

举办“鹭岛家风•相亲相爱”厦门市首届儿童手抄报大赛、厦门市亲子幼儿才艺大赛、“我爱我家”家庭情景剧展示、“每天半小时、书香伴成长”亲子阅读、“争当文明小白鹭”、“知法懂礼•安全自护”亲子穿越等系列活动。“男女平等和谐发展”摄影书画图片展暨“好家风好家训”主题书法笔会征集作品400多幅。

三是扎实推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牵头实施“家庭教育十二五规划”,全市共设立各类家长学校1398个。常态化组织开展“百场家教讲座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活动,举办各类家教公益讲座1305场次,服务家长13.56万人次,制作发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系列丛书24.7万册。

厦门市网上家长学校访问量突破1200万人次,累计发布家庭教育资讯3万余篇,家庭教育公益短信年发送量超过4100万条。全国妇联副主席赵东花在厦调研期间,对厦门市家庭教育工作予以高度肯定。

(三)实施“美丽厦门•巾帼维权行动”,推动法治建设

切实增强维权实效,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一是加强源头参与。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厦门市性别平等促进决定》列入2015年市人大立法调研项目,举办3场政策法规性别评估机制和性别平等立法调研座谈。

二是创新维权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的若干意见》,在司法层面上形成具体指导性规定,在体制机制上深化完善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市、区两级法院均成立家事法庭(合议庭),245名女性被聘为陪审员,占44.5%,其中妇联干部44人,实现了诉讼调解与妇联调解的有效衔接。

三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开展“建设法治厦门•巾帼在行动”系列活动,依托各级“妇女之家”举办各类普法宣传讲座882场,参与群众5.74万人次。发挥信访窗口、“12338”维权热线等阵地作用,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4049件,均得到妥善解决。

(四)实施“美丽厦门•巾帼成才行动”,服务妇女发展

着力提升妇女综合素质,努力促进妇女全面发展。

一是推动妇女参政议政。举办厦门市女性进村“两委”动员部署暨专题培训班,切实提高基层妇女干部组织开展选举工作和自身参与竞选的能力。2015年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在全省率先实现100%村委会班子中至少有1名妇女成员、100%村妇代会主任进村“两委”的目标,新一届村居“两委”班子女性成员1684人,占45%,妇女参与基层民主自治建设比例比上届有较大幅度提高。

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联合举办科级女干部培训班。建立健全女干部信息库和女性人才信息库,积极向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力荐一批品德好、能力强、群众信赖的优秀妇女干部。

二是加大妇女教育培训力度。充分利用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各级“妇女之家”阵地优势,有针对性地组织各类妇女综合素质培训,全年完成培训1.2万以上人次。整合“现代女性大讲堂”、“鹭江讲坛”等社会资源,常年举办各类专题公益讲座,受益妇女近10万人次。

三是选树基层妇女先进典型。先后培育市级以上“三八”红旗手(标兵)259名、“三八”红旗集体140个、“巾帼建功标兵”257名,评选范围向基层一线、来厦务工女性群体倾斜,引导各行各业妇女立足岗位成长成才。

(五)实施“美丽厦门•巾帼关爱行动”,推动民生改善

从解决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推动妇女儿童得实惠、普受惠、长受惠。

一是扎实推进“两纲”实施。全市妇女儿童发展纲要12个领域110项可量化指标中,94项得到改善,改善率为85.45%,68项重点监测指标已提前达到或超过市级、省级预期目标。厦门市“两纲”实施工作在全省妇儿工委全委会上做经验介绍,顺利通过省“两纲”中期督查评估。

二是办好妇女儿童民生实事项目。全市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和城乡低保妇女妇科病检查项目纳入常规化工作机制,累计完成“两癌”筛查13.29万例、城乡低保已婚妇女妇科病检查9170例、女教师宫颈癌筛查8913例,受惠人群逐步扩大。持续实施城乡困难妇女儿童大病救助,救助贫困妇女“四癌”患者422人,发放救助金425.23万元。

三是做实困难妇女儿童群体关爱工作。推动市政府率先在全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留守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通知》,对全市留守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形成具体指导性意见。“春蕾计划”助学活动资助困难学生4839人次,发放助学金269.72万元。精准帮扶困难妇女儿童5493人次,发放慰问金451.83万元。

建立293个留守流动妇女儿童关爱服务阵地。积极开展对口援疆工作,与市地税局联合捐赠45万元帮扶新疆吉木萨尔县贫困妇女儿童。市妇联被全国妇联和中国少儿基金会授予“中国儿童慈善奖――恒爱行动优秀组织奖”。

(六)实施“美丽厦门•巾帼交流行动”,服务祖国统一

以“巾帼圆梦行动计划”为载体,积极开展两岸妇女民间交流工作。

一是开展基层妇女交流交往。圆满完成七届海峡论坛•海峡妇女论坛承办协办任务,接待台湾嘉宾1500多人次。成功举办“家庭•家园•家风与女性”研讨会、海峡两岸广场舞展示、海峡两岸家庭服务业技能展示等系列活动。

二是开展家庭亲子联谊。联合金门县妇女会连续10年举办厦金亲子夏令营,累计促成542对家庭结对联谊,活动形式拓展到入住结对家庭民宿。该项活动已成为两岸家庭教育交流的品牌活动,被列入国台办两岸交流的重点项目,列入全国妇联、省妇联“姐妹情•一家亲”两岸妇女交流系列活动。

三是推动互动交流常态化。组团入台开展家庭教育、志愿服务、社区治理、反家庭暴力等领域的交流。市妇联与台中市妇女会、大台中地区妇女会签订加强交流合作协议,中华海峡两岸妇女经贸文化交流协会在厦设立代表处。市家政服务业协会、市女企业家协会、市美发美容化妆品行业协会分别与台湾相关团体或组织建立了对口交流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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